作者在本节分享了自己的涪陵师专当英语老师的经历,初来乍到何为对当地的很多习惯和文化是完全摸不着头脑的,但是他算是一个善于学习和记录的人,把这些所见所闻和经历思考都写了下来,时不时还反思点评一番,挺有意思的。
我住的地方靠近主教学楼,因而听到了那些声音。我听到了学生们反复朗读功课的声音,因为在涪陵师专,很多东西都是靠着死记硬背来学习的。(现在的文科学堂,稍微有趣一些呀,至少有了戴建业老师和罗翔老师这样的良师益友)那也是一种安详宁静的声音;听着他们抑扬顿挫、协调一致地背诵大家都学习过的功课,真是一件令人心满意足的事情。我喜欢听老师们在上课时讲解的声音,课间十分钟各种纷乱嘈杂的声音,电铃骤响的声音,以及午饭时间学生们一窝蜂拥向食堂的声音。
没有一种声音困扰过我。早上的各种声音吵醒了我,但也无妨,因为那是学校固定程序中的一部分,听到它就觉得我与大家步调一致了。当然,我并没有和他们步调一致——甚至在有些方面我从来就没能够融入他们之中。(美国人肯定不适应集体生活呀)在头几周,多亏了时时处处围绕着我的种种固定程序,我才没有感到太过脱节。
每件事情都有严格的时间表。早上有固定的日程——早操,铃声,上课——下午,则是学生们义务清扫校园时扫帚横飞的声音。星期一和星期四,学生们要清扫教室。星期天晚上,是各种政治性的会议,学生们集合在一起,发表演讲、唱唱歌曲。有时候,他们会唱一唱爱国歌曲,但大多数时间他们唱的是爱情歌曲。(哈哈哈,真实)他们的歌声飘荡在夜色笼罩的校园里。
每学年开始时,新生要进行军事训练。一个班编成一个团,男女生一起,由人民解放军的士兵来教他们如何行礼,走正步,左右转,立正。在军训中他们也要学唱歌——这似乎是在为共产主义增添一种乐趣。(都是特色程序,必经之路)我们的学生经常要为这样或那样的组织演唱一些爱国歌曲。
为了军训,新生要穿上校服,校服是阿迪达斯式样的蓝色运动套装。这种亮色调的校服与刻板的教官们穿的迷彩服相比极不协调,而学生与教官们相比也极不协调。他们不过二十出头,看上去都还稚气未消。他们刚从农村出来,面对教官的命令,害怕得直打哆嗦。天气炎热的时候,总有人会晕倒,然后被抬到阴凉处,班上其余的同学则继续操练着正步。两周的训练行将结束时,他们操练完了步伐,行军到磨盘沟一个偏僻角落里的打靶场。他们用高性能的步枪向靶子射击,以此为他们新的开始画上一个句号。枪声压过乌江的流水声,我也听到了。(一声枪响,革命开始了。。。)
校园的夜间很早就安静下来。寝室的灯光在十一点准时熄灭——所有的灯同时熄掉,一排排房子随着电源被切断而变成了黑色。晚上,我有时坐在阳台上,看着灯光熄灭,这其中的规律性让人再次感到从容不迫。(逐渐适应集体生活了?)
对这些程序,我没一样真正明白过。我不知道这些船要开往哪里,也不知道学校为什么要这样作息。他们玩门球的方式与美国人有所不同,我也从未自讨没趣地要去弄明白他们玩球的规则。我只喜欢他们每天都来玩门球这一点——规律性本身才是至关重要的。对于军训我其实没有想太多,直到有一天,我读到一个学生的日记,她描述了在学校里一个平常下午所发生的事情:
阳光明媚,一年级的学生正在军训。他们不停地操练着步伐。尽管汗流浃背,但没有教官的许可,他们不能停下来。
当然,只有这样,他们才明白军队生活的艰辛。他们的激情也能得以约束。
每个人,尤其是大学生,都应该有强烈的爱国主义思想。我们的国家花了许多钱来培养他们,他们应该忠于祖国。军队是国力的象征,对军队有所了解是很有必要的。19八久年,北京爆发了学~潮。作为年轻人,他们的思想尚不成熟,还没有形成自己的看法,很容易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他们无法明辨是非。哪儿热闹,他们就往哪儿凑。学潮之后,我们国家决定在大学开展军训活动,让他们明白现实生活来之不易。(牛逼,何伟居然挖到了这个细节,原来高中和大学的入学军训是这样来的,教育大家服从集体呗)
我这才意识到,校园里固定的程式有比我早先想象的多得多的东西。从那以后,我对飘进我那俯视乌江的公寓的声音就听得更加仔细了。(作者真是善于观察和琢磨,难怪美国人爱看这本书)
起先的一段日子,我在涪陵的很多东西都是从学生那里学到的。我的汉语还不够好,不足以同城里的人交流。这让我显得有些不知所措——在哪里都无法与人正常交流。于是,我听学生念他们为完成功课而写的日记。慢慢地,涪陵的一些事情成为了我所关注的焦点。
头一件事就是亚当和我本人。这够吓人的,因为我以前从未被人如此密切地关注过,每一个动作都叫人重复和评价一番。我们所做的一切都要被人谈论,然后记录下来。一切癖好和习惯都一览无余。学生们记下我带着水杯上课的样子,我在上课时绕着教室踱步的样子,还有我在他们看来十分滑稽的笑声。他们记下了我那给他们留下深刻印象的长而直的鹰钩鼻,好多人还描述了我的蓝眼睛。这也许是所有细节中最奇怪的一点,因为我的眼睛是淡褐色的——但学生们早就从书本上了解到,外国人的眼睛都是蓝色的。他们看到了他们想看到的东西。(学生们也涨了见识,学着尊重客观现实呀)
他们最想看到的,是所有浓缩在这两个年轻外国人身上的有关外部世界的东西。一天晚饭后,我和亚当在校门口广场上玩飞盘。第二天,我在阅读一个学生写的日记时,这种懒散的体育运动竟然变成了奥林匹克精神:
当时我正在写作文,突然班上有人大声喊道:“彼得和亚当在玩飞盘!”我马上放下钢笔冲出教室。确实,他们在玩扔飞盘!我想看得真切些,我可不想错过这一景象。于是我又跑回教室,戴上眼镜,冲出教室。现在我看得明明白白的!……这两个运动员离得很远,拉开架势,扔着飞盘。多精彩呀!飞盘就像一团红色的火焰,在他们两个人之间飞来飞去。我看了好一阵子。外国人真是多才多艺啊!
其他人的描述就没那么英雄气概了。(哈哈哈,戏精学生呀)我最中意的一篇是一个叫理查德的学生写的,名为“为什么美国人如此随意”:
我是个中国人。大家都知道,中华民族是一个相当保守的民族。所以,我们许多人的思想都比较保守。我不知道这是好还是坏。
我们的外语老师——彼得和亚当——这学期开始给我们上课。这是一个了解美国人的生活方式的好机会。依我看,他们比我们中国人还要随便。我为什么这么认为呢?请看以下事实。
例如,海斯勒先生在给我们上课的时候,他可以十分随意地在身上抓来抓去,而毫不在意别人怎么说。他穿得极随便,常常是半截皮带吊着,一晃一晃的。但是,说实话,这在中国就是不好的行为,尤其在老年人眼中特别如此。而在我看,这十分自然。(开始发现一点点文化冲突了)
上周,汤普森小姐(一个来涪陵拜访我们的志愿队员)给我们作“美国的选举”报告的时候,她脱下羊毛衫,系在了腰间。在中国人看来,这简直不可思议。一个老师在上课的时候,怎么可以那样做呢!谢天谢地,我们是学英语专业的,对美国有所了解,所以对此一点都不觉得奇怪。如果让其他人看见了,恐怕他们会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学生给力,见多识广,见怪不怪,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