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知乎上看见一个话题———拿到年终奖后马上辞职,厚道吗?
这时候萌新们肯定心里有个大写的卧槽,还能这么做?还是人吗?人家公司给你提供稳定的工作、福利、保障,你竟然拿了奖金就要跑路?对得起天地良心吗?啊?
我相信绝大多数新入职的人或者社会经验较少的实在人都是这种思想,都抱着不想和公司闹的不欢而散的心态,但是你厚道了,公司就一定会对你厚道吗?
一般劳务合同都会写明乙方在辞职前要提前30天打报告,也就意味着这30天可以当作是你和下一任的工作交接期,但是这样做后果是什么呢?你把年终奖金的主动权交回了公司,公司给下一任说,7天内交接完毕。然后呢?你就被彻底扫地出局了,奖金?不存在的!或许有些公司会良心发现,给你发奖金,但是发与不发就在别人的一念之间,这种感觉爽吗?刺激不?
再有就是内部报销的问题,很多萌新加班后去吃工作餐,吃完付钱就回家,根本不想要发票报销的事,你一问他,他还振振有词,这么点钱去找财务报销多不好意思,怪麻烦人的;在学生时代经常有给同学带饭不好意思要钱的,但是本质上这是两码事,今天你给同学带,明天同学给你带,礼尚往来,增进感情嘛,公司会给你讲感情吗?在你没有价值后会看着感情的面子帮助你吗?
现在的人,碰到一件事,首先考虑的不是是否合法,也不是合同上怎么写的,更不是契约精神,而总是情感和道德。奖金也好,报销也罢,回到事情本身,就是工作与薪酬、付出与回报的关系;工作的目的是什么?来给公司增进感情吗?当然不是,是来挣钱养家的嘛。
所以啊,在不违反法律和合同的前提下,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才是你应该竭尽所能去做的,不要怕面子上过不去,也不要怕背上贪小便宜的锅,这些都是你应得的!
如果今年我要辞职的话,最起码拿了年终奖蹭完春节假,用完本年调休,安安稳稳过了年,等二月底或三月初再辞职也不迟。
最后借用知乎大咖的一段话:作为一个人,你首先要对自己负责,其次是对自己身边的人(妻儿,家人,朋友)负责。
你明明可以在其他地方有更好的职业发展你不去,是为不智;明明可以在其他地方挣更多钱请兄弟们吃饭你不干,是为不义;明明可以有更好的福利改善家庭条件你拒绝,是为不仁。
此等不仁不义不智之徒,说对企业负责,我是不相信的。
ps:文中图片都是我在工作现场拍的,在煤气泄漏的情况下作业,危险性也不用我说了,想想自己为公司付出的,别想那些厚不厚道的事了,没啥用,不如拿了奖金给家里添置点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