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夜,西瓜,他,这些小小的幸福,与宇宙中亿万年来大生大死、大毁大灭相比,如此微不足道,可对一个十四岁的孩子来说,却是她所能想象的生命庆典的全部了。可是和夏天一样,这些终究都是要过去的。
我家有张照片,照片上的我还不到一岁 ,剃着光头,怀抱着一个绿油油的充气西瓜,八叉着腿坐着,盯着身边的孩子看,边看还边流着口水。
我盯着的那个孩子就是方清。他大我一岁,生在清明,故而得名,是我爸好友的儿子。
三十多年后,当我再次看到这张照片,才猛然发觉,这个西瓜竟委婉地暗示了我们的命运。
1
在我三岁时,父母付了高价,把我安插进全市最好的幼儿园小班。幼儿园位于儿童公园内,要经过大喷泉,绕过荷花池,再往前走,绿树掩映下的那几座平房就是了。我入园时,荷花池正在整修,抽了水,池底还残留着一汪黑色的泉,好像一只神秘的黑眼睛。初来乍到的我没有朋友,小朋友们玩耍的时候,我就一个人围着池子转,看池子里咕嘟咕嘟地出水。
一天我正在池边,突然听见对面有人喊我。一抬头,一个高个子小孩混在大班大孩子里,朝我使劲儿地挥手。
方清!原来他也在这个幼儿园!
我兴奋极了,正准备跑去找他,就见方清忽然指着荷花池对我喊:“这是冰棍儿水!”见我待在那里没反应,他继续喊:“喂,你看这是冰棍儿水!”
冰棍儿?我眼前立刻闪过包在花花绿绿薄纸里的赤豆棒冰、乳白色的牛奶雪糕、明艳的橘子冰棍儿……我太喜欢吃冰棍了,况且这是方清说的,他当然不会骗我。
于是,我翻越石头围栏,沿着池塘水泥壁小心翼翼地溜下去,到达塘底那汪水的边缘。
方清和大孩子见了,指着我大声笑,更多孩子围到池塘边看我。
掬了一把池塘水尝尝,我这才恍然大悟——“方清,这不是冰棍水!”
就在这时,上课铃声响了,孩子们纷纷涌进教室,方清挤在孩子流中回头对我大声喊:“上来!上来!”
我急着回教室,就沿光滑的水泥壁向上爬,可脚底一滑,跌进水里了。之后我的记忆成了片段。我似乎看到水底,又似乎记着像是电视里游泳比赛的样子,最终竟从水里自己扑腾了上来。
当我浑身滴着水出现在教室门口时,老师才发现了我。她先是愣了一下,抱住我就往她宿舍跑,给我脱衣服、擦头发,把我塞进她的床铺硬要我睡觉。大白天的,刚睡完午觉,怎么睡得着?
后来,听说外婆来接我时,怎么也找不见人,回头就看见我的衣服挂在教师宿舍门口,滴滴答答正掉着水。
第二天,我就退了学。前脚刚走,儿童公园就抽干了荷花池里所有的水,小城人都传,说是淹死了个孩子。
公园无水的日子长达数月。每次爸爸带我经过那儿,都会笑着说,“你就是那个‘淹死的小孩’”。那时的我还不知道死是怎么一回事,只想着方清还在那儿,他说的冰棍泉不是真的。
十四岁那年,在旅游车里,我给坐在身边的方清讲这段回忆,他眉头轻颤了一下:“我怎么完全不记得?怎么还有这个事?”
他自然不记得了,正如我自然地不能忘记。
2
再一次见到方清,我已经六岁了,终于辗转多处,回到了父母身边生活。
夏日晚饭后,爸爸带我去方清家。他打着手电筒,拉着我,穿越一个又一个路灯昏暗的巷子。敲门,院里橘黄的灯光亮起来,方清的爸爸一开门,笑纹就爬上眼角,一边把我们迎进来,一边欢欣鼓舞地朝屋里喊:“方清,看谁来了!” 接着方清的奶奶闻声出来,看见我们,又惊又喜,几乎是激动地回头叫着:“方清,方清,玮玮来了!”
“刷——”方清便从门帘后面冲了出来。
两个孩子见面,好像隔了好几个世纪未见一样的欣喜。冰棍泉之事,早就扔到了九霄云外去了。
那天,方清爸爸请我们全家吃饭,菜摆了一长桌,方清坐在桌子另一端。这时,方清妈妈端上来一盘新炒的蒜薹肉丝,就放在我面前。
我从没见过这样的蒜薹肉丝——它盛在一个红黄错落的搪瓷小盘中,肉丝和蒜薹一样切成一寸长,重重叠叠落在一汪浅浅的酱汁上。蒜薹是小城周边的春夏特产,常用来腌制、爆炒或凉拌。小城人炒制时多用高火,只杀了辣味就好,吃在嘴里脆脆的,或放进热水中一汆,嫩绿的短茎浮在打卤面厚而糯的汤汁上,明艳可人。而方清的妈妈却将蒜薹烧得柔柔的,蒜薹皮被油煎得起了皱,一咬,茎里锁住的肉汤和着菜茎本身的鲜甜在嘴里爆炸。
怎么能那么好吃?
因为和方清坐得远,也说不上什么话,我就低着头使劲吃面前的蒜薹,一根接一根,等大家发现,一盘菜已经快见底。
妈妈不好意思地嗔怒:“别吃了,你看一盘菜都叫你一个人吃光了。”
“让娃吃,让娃吃。”方清妈妈轻轻笑着,她短发利落,说起话来又慢又软,笑起来两只眼睛弯弯的。方清的奶奶也远远笑着: “我的娃啊!爱吃了,以后就常来奶奶家吃!”
所有人都跟着笑了。
我们两家住得不算远,但总是隔好一段时间才能见上一面。
我十岁了,个子像雨后春笋一样往上蹿,都要赶上方清了。见了他,也会害羞了。
可即使脸红得不行,我还是热切盼望着,从他没走的时候就开始盼望着下一次见面。只要见了他,天就蓝得不行,太阳似乎更明亮了,我整个人则像一粒尘土,不断地向上飞舞。
我开始学做菜,虽然学来学去无非就是最基本的鸡蛋和土豆系列。
终于有一天,方清爸爸带着他又来我家吃饭了。我央求爸爸让我也做一个菜,爸爸拗不过,只好任我下厨。围着又宽又长的围裙,我把土豆切成厚片——本来要做土豆丝,可我不会切。往炉灶内填碎煤,打开吹风机,把胡麻油倒进铁锅中,将土豆片煎成焦黄,撒上盐就出锅了。
吃饭的时候,我迫不及待地问:“方清你最爱吃哪个菜?“
“方清最爱吃洋芋了,你看这个洋芋片都快被他吃完了。”没等儿子说话,方清爸爸先回答。
“这个菜是玮玮炒的。”我爸说。
“啊?”方清抬起头好奇地看着我,呆了几秒,然后也没说话,只埋头继续吃洋芋片,其他的菜一概不动,一直吃到白盘里全剩下明黄的胡麻油。
“你看看这个方清,你看看!”方清爸爸不好意思地笑着。
我坐在旁边,心就突突跳着,脸烫得慌,我怕不由自主的傻笑怎么都藏不住,只好借口去趟厨房,让自己平静下来——在那里,我走过来,踱过去,一会儿擦擦灶台,一会儿儿摸摸案板,突然懂得了什么叫手足无措:原来,第一次喜欢一个人,或许他也喜欢自己,就是这种慌张又欣喜的感觉,不知如何是好、却又幸福无比。
3
我越来越盼望着见到方清了。
小学六年级,方清爸爸带他来我家商议升学的事,留我和方清两人在厢房,我看着他,心里想着,这次走了,不知何时才能再见,情急中脱口而出:“方清,我家后山上可好了,有泉水,可以抓蚂蚱,我带你去玩!”
方清有些惊讶,还没回答,我马上补充到:“我们去烤洋芋!”
“洋芋?”他的两只大眼忽闪忽闪的,“……你会烤吗?”
“会!”我保证得有鼻子有眼,其实自己从没干过,“后天下午两点,你在我家巷子口等我?”
“嗯!”
方清显然是洋芋的信徒,此前,他从没和小伙伴进过山,死活缠着他奶奶答应。他奶奶担心得很,不住叮嘱他早点回来,别和我放火烧了山。
我在厨房抓了三个洋芋,一包火柴,几乎是飞奔着去见他。
然后,我就领他穿过宽宽窄窄的巷子——哪怕是故意拐来拐去,也不想让他错过我的世界的一切:山里人赖以维生的泉水,旧房背后开满蒲公英的草坪,山崖断面坍塌的古墓……绕到最后,才找了一块无人的山坳,徒手挖了个坑,准备烤洋芋。
方清在旁边拔着蒿草,我把洋芋放进坑里,并覆以薄土——这是同学传说中烤洋芋的方法。当然,传说中还要配备盐、辣椒、花椒粉,等到肉色金黄、香气四溢的洋芋烤出,蘸着这些佐料,任沙性的颗粒和着香料在口舌里融化开来——想想都能催下口水。
可到了点火的关键时刻,我却退缩了。由于曾被火炮冲伤过手指,我连火柴都不敢划,只好腆着脸请方清来,我则不断添上草根、树皮、树枝,最后,终于有一团大火横在我们中间了。
山风轻轻拂过,蒿草会突然通体赤红,随即又暗沉下去,好像发了一阵烧。草籽在火舌里“噼噼啪啪”响着,衬得四周更加寂静,仿佛此地和我们,就是这个世界被遗忘的角落。
方清和我一直没有说话,直到柴火燃成灰烬,他才开口问:”好了吗?“
“好了吧……”我底气不足。
挖出洋芋,它们半软半硬。
“这能吃么?“他又问。
我急了,好像这洋芋就是方清眼里的我——我可以更好的,一切可以重来的——我赶紧把杂草和树叶汇集起来,自己划了火柴——为了方清的烤洋芋,我连点火都不怕了。
我把挖出的洋芋全扔进火堆,或许这样它们才能立即变熟。火堆燃尽,顾不上烫手,我先刨出一只洋芋,它的表皮已全然烧焦,揭开皮就看到淡黄色的洋芋肉。我偷偷把那只更软的递给方清,自己则啃着另一个半熟的。方清吃得满手满嘴都是炭黑,临到最后,把剩下的三分之一脆洋芋指给我看:“这能吃吗?”
“能吃能吃!”
我嚼着生洋芋,故意吃得津津有味。
这个下午,十二岁的我开始畅想未来。一个孩子第一次爱上一个人,她所能想到的未来,无非是男娶女嫁、白头偕老罢了,童话故事不总以结婚为结尾么?
大概在遥远的将来,我会吃上方清妈妈浓油赤酱的蒜薹肉丝,我也会一直给方清做他喜欢的炒洋芋片。生活在一起,一起吃好吃的,过安稳的人生,也就是这样了吧。
可是,没心没肺的玩闹过后,我又时常会生出一丝恐惧——万一中途有变,我们不能在一起了,该怎么办呢?想到这里,我又再次手足无措起来。
4
接下来,令我欣喜若狂的是,我和方清竟分到了一个初中。
小学最后一个暑假要结束了,爸爸带我去看望方清的奶奶。我这才知道他在九班,我是十班,任课老师全都一样。他奶奶高兴地说:“明天你们一块儿去上学吧。方清,你自行车后座带上玮玮,一块儿去!”
我强烈抑制着雀跃的心,小声说:“我有自行车的,我们一起去上学,方清,明天早上你在路口等我。”
他又“嗯”了一声,奶奶的眼睛笑得像个月牙儿。
可即便是上了同一个初中,我也并没能像原先憧憬的那样,每天都见到他,只能在两班合一的体育课上,远远地看着他站在男生队伍里打篮球的侧影,或是放学后的车棚里他混在自行车流中瘦长的背影。
我默默地看着他,直到他消失于视线之中——因为那时候,我家已经搬到了城东,他家仍在城西,纵使相遇,还没说几句,便在各自新朋友的召唤中各奔东西了。我在方清班上也结识了新朋友。长长的回家路上,她每天都会讲九班的各种新事,有时候,方清的名字会突然落下,好像一颗松塔滚落在山间。
有一天,语文老师拿来一篇写景的作文在班上念,是方清的。我听了,很久都没有说话。
一放学,朋友见我就问:“方清的文章你们班念了没有?”
“念了。”
“今天我们班同学都在那儿起哄,问他,‘方清,你写的那个风景里面,你说在等人,等谁呢?’你猜方清怎么说?”
“怎么说?”
“等你呢!”
“谁?”
“等你,你!”
“我?”
“嗯!原来你认识方清啊?”
是啊,他写的那些,我怎能不熟悉?黄土、蒿草、蚱蜢和秋风,闭上眼睛,依然清晰如昨。
文末,他提到了山坡上的等待,留了一个开放式结尾,当老师念到这里,我的双颊发烫,眼下听朋友这么一说,更是心乱如麻。
这下,我满脑子全是方清了,作业也没法做,就盼望着第二天就去隔壁教室找他,告诉他我的感情,告诉他我们都不用再等了,反正以后也会结婚的。而我知道,只要他不反对,我一定会像当年寻找冰棍泉一样,为他赴汤蹈火,在所不惜。
我写了很长的日记,也回忆起那天烤洋芋时的山景——显然,写作的确能平息少年人的冲动——想到我们必定会有更光明的未来,何必在初中就因“早恋”闹得人仰马翻,于是我决定继续等待。
从那天开始,我开始写长长的日记,靠它维持着每一天的理性,像一个瘾君子,一日不写就双目无光浑身没劲儿。
过年期间,我刚在爷爷书房里写完日记,还没收拾好本子,就被叫了出去。回来时,赫然发现我妈就站在桌前——我的日记在她手里,张开着,好像一只被捉住了的蝴蝶,撕开了双翅。
一股热血直冲胸口,我几乎是喊了出来:“妈,你怎么看我日记!”
“你的日记难道我不能看吗?”我妈放下日记,理直气壮的。
看到理性之地彻底沦陷,我气得浑身发抖,高叫道:“这是我的日记,你就是不能看!”
我妈翻着日记,用手指着我写的东西:“你看你写的啥,还‘山间的爱恋’,还‘爱恋’!你还早恋!”我的日记在她手里翻滚着,而她也对我内心最为珍视、几近神圣的感情,无数次地极尽羞辱和讽刺。
她的目光语言化为一片片利刃,在我身上割出一道道口子,我感觉自己被逼到了绝路,所有的疼痛和屈辱,最终都汇集在唯一的出口——那是一句禁忌,一句在古人看来我要遭受天谴的话,我第一次说出了口。
我拿起日记冲出书房,正巧碰见大伯进屋,听见我的话,他连忙拉住我:“哎,你咋能这么说你妈!”
我不想辩解,愤怒已将我全然占据。
这是我人生中唯一一次骂我妈,连我自己都没法原谅我自己。
5
从此往后,我不再写关于方清的事了。
我和我妈伤害了彼此,往后的历史好像也从此缺了一天——我们都装作它没有发生,继续和平而警惕地相处着。
到了暑假,爸爸终于带来一个好消息——他联络到了一个开出租的同学,准备叫上方清的爸爸,一起要带孩子周边一日游。
我们的目的地是一个考古遗址,地处偏远,是我和方清在地方志上找到的。旅途漫长,光去程就花了五个小时。
回程时,方清坐在最后排中间,我和司机的女儿各在他左右边。那个女生叫小林,大方清一岁,短头发,戴着大框眼镜,常笑。虽然和我们都是第一次见面,但她就像老朋友一样聊着自己的生活,或者一个问题接一个地问我们。
好不容易,小林终于说累了,歪头睡了,草帽覆在额头,不一会儿就打起了呼。我和方清相视一笑,长出一口气。小面包车在山间来回颠簸,把路边的麦田和戴草帽的麦客抛向身后,天色蔚蓝,成熟的小麦混和阳光的香味在我们脸上拂过。
我们两个沉默了很久,方清突然凑到我耳边,问:“你怎么不说话?像只小绵羊一样。”
我知道我脸红了,继而在心里微笑起来,这笑却最终变成了一句自嘲:“是吗?小时候我们班同学可把我叫母老虎呢!”
方清好奇地看着我:“是吗?我没发现啊!”
“你没发现的还多呢!”
“比如?”
我就是在这时,将那个三岁时因他一句话寻找冰棍泉的故事和盘托出。他惊愕着,半晌也说不出话。
“你记好了,你欠我一条命呢!”我跟他开玩笑。
方清微笑着,阳光洒在脸上。
那个十四岁的夏天,真是个充满了愉快回忆的好时光。
我家回到城西的祖屋消夏,饭后,爸爸说方清和他爸爸要来取旅游的照片,我就坐在躺椅上装着乘凉、实则焦急地等待。
夜幕降下,蛐蛐在老屋廊下的砖缝里叫着,喇叭花也沿着檐下的细绳向上攀爬。爸爸不让开灯,怕引来蚊子与飞蛾。听见铁环“哒哒”扣响了木门,我的心便跟着“咚咚”地跳起来。爸爸闻声出屋,开了廊上的大灯,半个院子都浸在一片橙黄的光明里。
方清一进门,脸上就满是笑容,爸爸招呼我搬出黑色雕漆小方桌,再从北房寻来一只西瓜,厨房里便响起瓜皮清脆的裂声。故乡的瓜都是圆滚滚的,正圆,瓜瓤是淡红色,嫩而脆,不用牙咬,就在嘴里碎成小颗粒;瓜子黑而大,好像从来没经过进化一样,轻轻一嗑,就伸出嫩白色小舌头一样的瓜子仁。刀口刚一碰皮,一声脆响,瓜就会全部裂开,好像从采摘的那一刻起,它就在耐心等待着这样一个轻微的动作。
等妈妈端着两大盆西瓜放在方桌上,空气里便是清爽的西瓜香味。飞蛾在头顶扑着灯光,留下旋转的影子。爸爸们边聊天边吃瓜,我也坐在旁边,吃了一会儿便和方清悄悄地离了席,溜到北房前的小花园边坐着,高大的冬青树把我们掩藏在灯光后。
台阶清凉,一抬头,就能看见星星在闪耀。身边的他,是我喜欢了那么久的人,心里激动得不知道说什么好,只能抱住自己的腿,胡乱讲些院里的传奇:花园里吃青蛙的老鼠,吃了馒头浑身长毛的螃蟹,还有从梨树掉到爸爸脖子上的壁虎。他静静地听,也偶尔问些问题,星光下黑色的眼睛在发光。我们也会羞涩地笑一阵,便是一阵更长久的沉默,不知道还能再寻些什么话。
两个人就这样静静坐着,也很好。
那时的我,多想让这个属于我们的夏天走得慢些,甚至一直这样进行下去,永不停歇:夏夜,西瓜,他,这些小小的幸福,与宇宙中亿万年来大生大死、大毁大灭相比,如此微不足道,可对一个十四岁的孩子来说,却是她所能想象的生命庆典的全部了。
暑假过去,我们都上了初三。一日,方清突然来找我——这是三年来他第一次主动到班上找我。隔壁班异性单独寻人,在青春期的学生中,总会闹出不小的动静,可方清连大家的起哄都不管不顾了,见了我就焦急地问:“怎么办,怎么办!小林给我写信表白了!”
我一阵吃惊,强压住内心的惶恐,试他道:“那你答应她呗?”
“我不喜欢她,怎么答应啊!”方清一脸的恳切。
夏天并未走远,蓝天,白云,我的心里刮过一阵清风,悬着的心落了地,可惜我就是嘴太硬,只是笑着说:“我也不知道怎么办……你只能自己解决喽!”转身回教室,把方清撇在身后,他佯嗔着对我喊:“唉!你别走啊,怎么办啊?”
如果那时,我可以停住,对他说出心中所愿,或许此后一切都会不一样了。
可是,十四岁的我,又怎能知晓呢?我以为属于我们的道路漫长,这个夏天只是一个美好的开始罢了,接下来的日子,都是灿烂和辉煌。
我活在这样的愿景里,将他默默藏在心中,忙着自己的学业,并执着地继续等待着我们在一起的那天。
6
然后就是高中,我们再一次分开,不可避免地有些疏远了。
再一次和方清面对面聊天,已是五年后。
这五年,由于我们各自奔忙学业,两家疏于来往,直到大二寒假,才又聚到一起。中午吃完饭,爸爸说:“你跟方清出去走走吧,你们现在都是大学生了,好好聊聊你们的生活。”
我知道我可以谈恋爱了。
在正月寒风凛冽的故乡,我的心里依旧装着那个有冰棍有西瓜的夏天。告别了父母,跟着方清,在城市的街道上边走边选着谈话地点,最终,我们来到一个酒吧,似乎只有这里才能彰显我们“大人”的身份。
我们一起研究着鸡尾酒奇怪的名字,他选了“蓝色妖姬”,我则点了“粉红情人”。交换着彼此的酒,我们看着、尝着,好像当年山坳里烤洋芋的两个小孩,既新奇又开心。
终于坐定,我等着他开口,或者,等着我自己开口,来结束这漫长的等待和我们各自孤独的岁月。为了这一刻,我已经等了太久了。
这时,方清突然从兜里掏出一支烟,点燃了,迫不及待地吸了一口,然后斜身倒在沙发上,他仰着头,青白色的烟从他口中缓缓上升,成了一朵云。
我从未料到这一幕,忙问:“方清……你怎么……抽烟?”
“你别告诉我爸,他们不知道我抽。”
我应了一声,突然感到眼前这个方清有点陌生:“你啥时候学会的?”
“上了大学,烦得很,人家都抽烟,我也就抽了。”
“烦啥?”
“唉!我们宿舍的,一个个都有女朋友了,就我没。”
我喝了一口酒,忐忑地说:“你想有就有啊。”
“没人喜欢我!”
“小林不是喜欢你?”
“对了,还有小林……她怎样了?”
“我爸告诉我,小林年前刚结婚。”
听了这个,他狂抽了一口烟:“她都找到幸福了……”然后他猛地直起身,一口气喝下半杯酒:“我喜欢的,都不喜欢我!”
我突然怕极了,忙问:“谁不喜欢你?”
“初三的时候,我们班不是新转来一个叫黄雨芳的吗?她数学学得好,我们常一起讨论问题,我也不知道为啥就喜欢上她了,可是她不喜欢我。所以之后我的成绩就下降得很厉害。那是我的初恋啊,我的初恋!”
我突然感觉自己被什么东西洞穿,是的,那是我十四岁的秋天,属于我们的夏天刚过去不久,九班新来了个同学叫黄雨芳。他喜欢上了她,而我却还活在十四岁夏天的记忆里,活在和他共度余生的梦里。
方清依旧自顾自地黯然神伤,讲述着他又喜欢上的一个大学女孩的故事,依然是人家不喜欢他。他抽完一支烟,又点了一支,酒气上头,脸已经泛红了。
“你呢?你有没有喜欢的人?”突然一句话砸过来,让我无处遁形。
见我不答话,他又呵呵笑了:“你别告诉我你从没喜欢过人——我才不信!”
我的眼泪就要掉下来,强压住自己,一字一顿地说:“我曾经很喜欢一个人,喜欢了很多很多年,但是,他好像没有喜欢过我。”
“没事儿,还有更好的。”他安慰着我,像个大哥。
我还想再说些什么,可这个晚上,那么多的新事,就像冬天的雪一样突然堆积在眼前,我的路断了,走不出去了。
我怕自己再没有机会,决定冒险一次,几乎是表白一样跟他说:“家里长辈……好像挺愿意我们在一起……我和你……”
他一甩烟,笑了一声:“怎么可能?”
那一天,十九岁的我终于明白,人在极度悲伤的时候,是会笑出来的。
我笑了出来。一个人回家的路上,我一路默念着那句话,一路笑着。我在笑谁呢?笑我一个人,演了一出独幕剧?笑自己一遍遍地重复着两岁半的故事?
我终于知道,年少时曾害怕了无数遍的那个问题该如何作答:如果我和方清不在一起,我会怎样呢?我多想跨越时间的洪流,告诉十二岁的自己——我会笑出来,满脸是泪,心如刀绞。
7
一年后的正月十五,两家又聚,我和方清去看烟花,对着满天烟火,他告诉我,他有女朋友了。
此后我们各自为情所困,又是一个五年。
再次重逢,彼此都是单身。这次,爸爸带我去看望方清的奶奶,奶奶快一百岁了,瘫痪在床,硬要留我在她家吃饭,而我却已经不再像从前一样,毫不推辞地坐在饭桌前,狼吞虎咽大快朵颐了。我学会了客气,学会了津津有味地喝着白开水。
奶奶看着我,在一屋子人中间,独独看着我。
“玮玮,我有一桩心事。我一直有一桩心事。”
我凑近她,她双手握住我的手,一句话惊天动地:“你的心事,奶奶知道……奶奶知道……有奶奶在,你放心。”
我的泪就要涌出来,可在众人面前,我还是笑着点着头,看着她。
快走的时候,她又隔着床头栏杆喊着:“玮玮,我爱你!你要记着,我爱你!”
我尴尬而悲哀地笑着,一个快一百岁的老人当众对我喊“我爱你”,大家都当成一桩趣事,全笑了。方清爸爸还在旁解围道:“奶奶年纪大了,有时候脑子糊涂了,乱说些东西。”
可只有我知道,奶奶哪里是糊涂,历经沧桑的她一眼就看穿了我。
奶奶去世一年后的夏天,方清在甘肃兰州,我在青海乐都,相距只有一百余公里,这是我们考上大学以来,各自工作的地方距离最近的一次。他发短信给我:“我后天要在兰州结婚了。”
“祝贺你!发给我地址,我去参加你的婚礼。”
我打心眼里为他高兴,并准备了贺礼,可他没有回复。
那也是个夏天,我在青海的山顶,把曾经属于我们的一切倒带,还给历史——那些所爱,所怨,所心领神会,所隔膜万重的一切——冬青树背后的细语,野风吹过麦田的响声,山坳里的等待,炒洋芋的烟火,蒜薹肉,冰棍泉,最后全部回到三十年前照片上定格的那一刻。
我抱着西瓜,看着他,好像看到时间停止。
西瓜是我们一起吃过的最后一样东西,而我最终也说服了自己:此生属于我和方清的夏天结束了,这世间最甜最凉的瓜,如此美好,却永不再来。
(本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作者 | 曹玮
编辑 | 沈燕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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