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面试了一个人选,其从业经历中的倒数第二家公司是我目前所在的公司,也就是属于离职回流的一种情况。
很多时候,对于正常个人原因离职回流的人选,很多企业和人事、人选可能会觉得离职回流往往只要人选意愿度有,用人部门愿意接受即可,其实不然,离职回流的员工除了是刚离开一两个月没回流的,其余的其实应该把其当做新的面试者,来进行考核。
就拿我面试的这个人选来说,之前是应届毕业生到的我们公司,工作了一年之后就离职了。其实这一年的"含金量"并不是很重,加之其是应届毕业生,所以其实那一年的时候更多是给了他一个学习的平台,而没有为企业创造太多的价值,所以他的"企业属性"是很低的,致使我们不能够给出“他在公司曾经工作过,熟悉公司业务流程,回来后比新人工作更出色”这样的评价。相反,一个出色的新人,比这样的员工更合适公司现阶段的发展。
下一个关注点:离职回流,应回顾其离职具体原因,关注其"忠诚度"。比如,如果当时是在公司很需要你的时候,该员工选择了离职,而现在企业度过了难关,这种时候员工想要再回来,很多企业是比较介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