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鱼小姐:
今天和朋友路过一家面包店,门口打着新产品促销牌子,朋友说“什么新产品,搞不好就是黑暗料理了,我挺好奇的但是最后还是被他拉着往前走。
我突然站住脚步,跟他说:要不你陪我去看看,我想吃面包了。最后尽管我们已经走了很远但还是绕回了面包店。
一推开门,看到面包架上确实多了许多之前没见过的产品,我看了挺久,最后还是习惯性地走到了架子最边边,手非常熟练地眼睛也不看地拿了一个奶油面包,然后径直地走向结账口。
我付完账,把面包放进背包里面,便走了出来,朋友也跟着出来。
”我以为你叫我陪你来,是想买一下那些新产品试试看,最后不也买了你吃了两年多的奶油面包。“
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吃奶油面包,以至于每次去面包店的时候都会买上一个,身边很多朋友都说我要多换一下口味,不然一直吃一种口味没有新鲜感,甚至他们怀疑老板是不是在奶油包里面下了什么迷魂药,让我一味钟情。
可最后我告诉他们,我之所以喜欢奶油面包,不是因为它精美的包装,更没有所谓迷魂药之说,更重要的是,我只喜欢那种吃奶油面包的感觉。
其实我可以花更少的钱,买那些或许会更好吃的新面包,极度满足自己的新鲜感,可是,当你喜欢一件东西喜欢到极致的时候,尽管其他更具有诱惑力的东西出现在你面前,你都不会为之所动的。
因为,我一旦喜欢上了一件东西,就很难再爱上别的了。
小时候,很喜欢《老夫子》那本漫画,有一次去同学家,他因为作业写得很差被老师罚重新写了一遍,我见到他时候他正在生无可恋地埋头写作业。
我在他旁边坐了下来,一眼就瞄到了那本夹杂在报纸中的《老夫子》,很惊讶地跳了起来,拿在手上激动地说:终于找到你了。我好像得到了一件珍宝一样,捧在手上一直不肯放下来。
那个同学用莫名的眼神看着我,然后笑了对我说:“你是不是很喜欢这本漫画呀?“”肯定呀,我找了很久,都没找到。““要不要借你,不过你要答应我一件事。”
我歪着地点了点头。眼睛全都是期待。
“你帮我写作业,这本书就借给你几天,怎么样?”
我手上紧紧地拿着书,我很喜欢这本书,但我知道,我要得到它的前提是要花费时间去帮他写作业,我在进行一种羞耻的交易,只为得到我想要的东西。
换做以前立马就会拒绝的我,现在因为一本很喜欢书,竟然犹豫了很久。很久之后,我突然说了一句:好,成交。
我拿起他的笔然后帮他写好了作业,拿着那本我喜欢的《老夫子》高兴地回家,尽管我心里还是觉得不舒服,但是得到了东西的喜悦,取代了所有的不情愿。
之后我产生了很强烈的罪恶感,不是因为代替他写作业,而是因为,我变成了我当初讨厌的样子。
为了喜欢的东西,而不惜去出卖自己的劳动力,而这种劳动力,在别人的眼中,只不过是一种心甘情愿的交易的结果,而别人还会觉得理所当然。
你从来不会想到,自己会因为自己很喜欢的一本漫画书,而改变原来那个充满正义的自己,即使那种改变是不正确的,你还是选择那样去做。
后来我告诉我自己,以后再也不能这样了,即便再喜欢,也要克制,别让自己的喜欢而让自己变得廉价,那样,有点不值。但我知道,这其实只是在为自己的错误寻求安慰。
因为,轻易放弃自己喜欢的,好像,我们都不容易做得到。
中学的时候,大大喜欢上隔壁班的一个女生,后来也成功地追到手了。那个女生很喜欢画画,喜欢打羽毛,也喜欢唱歌。
而这些,恰恰跟大大的性格完全不搭边。
大大,手脚不协调,没有画画细胞;身材魁梧,而只钟情篮球;五音不全,所以胆怯歌唱。
大大跟我们说这些情况的时候,我们一直以为,这段恋爱差不多也快要结束了,因为两个兴趣完全不同的人待在一起,其实是很难坚持到最后的。
直到后来,看到大大微博里晒了一张关于某个女生头像的画画;某天看到他下课没走向篮球场而手中拿起了羽毛球拍;生日聚会现场,他为某个人唱起的一首生日歌。
我们都很好奇,但是他说:我不怕爱屋及乌,只要她喜欢,我就想去做。
后来,他们也没有在一起。他离开了她一瞬间,她离开他一辈子。
我曾问过他:后悔过吗,付出了那么多。“
“我后悔,但我爱过,不就够了吗?“
可真的够吗?我在问别人,我也在问自己。
之前听人说过,喜欢一个人,就应该努力地走近他/她,因为你永远不知道,走近那一刻你会看到什么样的彼此,心与心的距离拉近那一瞬间,你才会看到更真实的自己,而你也才能明白,到底,你适不适合继续爱下去。
喜欢从来就不是任务,都是自己心甘情愿。只是我觉得很搞笑,我们那么厉害的一个人,却原来可以这样被某个人轻易支配,还如此乐此不疲。
我们其实都不了解自己。
其实大大从分手以后,他也没有重新回归原来的生活轨道,有时间还会画画,羽毛球也依然会打,唱歌也不会再排斥,只是我们不知道,那个人,会不会也藏在他心里。
而我们也不敢问他到底是因为已经释怀,还是因为从未忘记。
之前有个人跟我说过“有所喜欢的感觉实在太美好了,因为这些事物会让你时时刻刻充满激情和动力,因为你有多期待,所以你就不会轻易放弃。”
就像我唯独喜欢那个奶油面包一样,因为我已经习惯了这种味觉;就像我当初违背原则替别人写作业还是要把《老夫子》带回家一样,我的原因就是喜欢它;就像大大喜欢那个女生一样,即便最后没有走到一起,但是也活成了她曾经最喜欢的样子。
有时候,我很怕,很怕因为太过于喜欢,太过于热爱,很可能最后都不是我想要的结果,那么我最后会输得很惨。
其实在很久很久之后,我又问起了大大:关于那个人,你还喜欢吗?
他笑了一下,然后看着我说了一句:很多事情我都坚持不了,除了喜欢她。
又好比有人问我,如果现在让我再经历那次帮写作业换《老夫子》的事情,大概我会犹豫很久,最后还会做出和当初一样的选择。
因为我喜欢啊,我怕错过了这次,我以后就再也没有机会了。我不是你的唯一,可你曾是我的全世界。
——把鱼小姐当做佳人的鱼先生
鱼先生的名片:鲶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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