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羡慕那个年代的不离不弃---《陆犯焉识》读后感

听说这部小说写的是严歌苓的家族史,家族史的大背景是时代的大变迁,在时代的洪流里,生命才是最可贵的,一切屈辱,一切认命都为了活着,只有活着才能在有生之年见到心爱的人,才能向世人诠释什么才是真正的“你若不离不弃,我必生死相依”。

陆焉识,是那个时代千千万万知识分子的一个缩写,可能也是为数不多的幸运儿。因为在那个特殊的年代,即使顶着“反革命”的罪名,被判无期,依然有个人念着他、等着他。你我羡慕的,也许就是这样的不离不弃。

一开始,陆焉识和冯婉喻的结合,只是恩娘想要留住陆焉识的一根风筝线,线牵在手上,可风筝一直在飘荡,在美国潇洒了五年回到上海,因为观点不一致遭人陷害,不明不白被逮捕,拘押在茫茫无边的西北大草漠。在西部监狱,他见识了人性的黑暗和冷漠,开始回忆自己的前半生,回忆他的太太冯婉喻,他发现之前自己并不了解太太,也并不喜欢她,一直以来只是被动接受那个来自继母安排的婚姻,但在监狱中,他意识到婉喻是爱他的,并为他默默做了很多事情,他逐渐发现婉喻的美好,他渴望回去见见他,趁自己还有气力。于是有了他精心策划的逃跑,于是焉识历时几个月,辗转几千公里,从青海荒漠中回到上海自己的家。但在最接近亲人的时刻,为了避免给家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却选择了不见面,只是远远地跟在妻子孩子后面,感受些许亲人的气味!何等令人伤感的情节,何等无奈的人生!

婉喻是值得他爱的,开始的时候在本地宣判后,老几(陆焉识)的刑期是十五年,后来老几据理力争,在法庭上陈述自己的原则,被加刑到二十多年,被流放到西北时又被判了死刑,监狱给家属发放通知书,婉喻托各种关系,走各种门路,最后把自己的身体出卖给一个领导才把老几的死刑变成了无期。在婉喻看来,为了老几,似乎什么都值得。为老几把半个月工资都买了蟹,把蟹黄一点一点抠出来,整晚不睡觉,把鸭蛋腌的都长了蛆,也不让孩子们吃,这些,跟生死比起来都是小事。

逃跑归来后,焉识做了一个决定,离婚!成全妻子和孩子们,不要再因为有个罪犯父亲和丈夫而备受歧视,那时候他以为自己永远回不去了,会死在这片大草原中。作这个决定的时候他心里一定是绝望的吧,他割断了自己与世界的联系!从此了无牵挂了!可没想到的是,在被关了二十多年后的70年代末,他回到了上海。可是他的妻子婉喻却因患病再也认不出他!他不能跟离了婚的婉喻住在一起,只能住在儿子家中,但每天清晨都要去看望婉瑜,陪她聊天,陪她一起等待她记忆中的丈夫回来!日复一日,在无望中等待,也在等待中和婉喻越来越亲近。令人意外的是,当他带婉喻回到他争取回来的曾经住过的小楼,她竟然一下子准确地走对了路!在他们的小楼里,婉喻安静多了,他们复了婚,做回了夫妻!

婉喻在自己家中安静地去世后,焉识开始写作。在20多年的监狱生活中,焉识曾用盲写 方式记下了诸多内容,聪明的他还有一项常人无法企及的特异功能,就是不用纸笔,在脑子里写作,并且一篇一篇按顺序编号,归档,内容不限,调理清晰。在孙女的帮助下,他完成了对这段生活的记录。

故事的结局是陆焉识离开了和小女儿一起生活的房子,离开了上海,留下一封简单的书信。带走的只有自己的衣服和婉喻的骨灰。也许,只有在那一望无垠无边无际的大草原上,他和婉喻才是真正在一起的。

那个特殊的年代,每个人都在小心翼翼的活着,一个人为了另外一个人,可以低下高贵的头颅,可以丢下尊严甚至清白;一个人即使忘记了全世界,也还是会记得那个让自己心心念念的人,记得他的喜好,记得关于他的点滴日常,而这,需要有怎样深刻的爱恋和深情才能够做得到?

“只是希望,当我们头发花白、牙齿掉光的时候,你依然可以记得,有一个傻女孩在你身边傻了很久,最后她悄悄走开了。”现在的爱,也许就是安静地走开,一别两宽,各自生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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