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阴历三月廿九,多云。
上周读完了《痛苦的奥秘》,这周继续来读朋霍费尔的《做门徒的代价》。
他书中有一句话(也是我读s学时听老师说的)印象深刻,就是:当祂呼召一个人时,是要我们为祂死。
为祂死可以从两方面来看:首先,并非所有JDT都能够成为殉道者,或许我还没有资格为祂丧生;其次,但每一个JDT都要求为祂舍弃老我(旧造的生命)。
祂在登山宝训上所说的话,对于世人来说,都会觉得岂有此理。
例如: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裏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太 5:40-41);甚至 要爱你的仇敌等。
祂所说的,在这个世界上是没有这样的道理的,因为那是真理。
道理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会随时随地随环境改变的,而真理是绝对的,不改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