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 戒目食
昨晚从报上看到出自清、袁枚《随园食单》中有一词“戒目食”。目睹这词,一下子把我的思绪拉回到了青少年时代。
那是计划经济年代,食物短缺生活所需全凭票供应。那时候我们全家在农村,农人们一年辛苦到头,只有在过年的时候做几道荤菜来撑撑门面和最后犒劳一下自己。通常情况下有四碗固定菜肴:一碗像木梳般宽的肥瘦皆兼的条肉,一碗排列整齐的大块咸鱼,一碗鹅肉或鸡鸭肉,一碗打了刀痕去壳卤蛋。这四道菜上桌,主.客一般都只是对着它目食而不去轻意动筷,因为从初一到初十要轮翻端上桌子,家客入餐也都会意目食它们就着平常菜下饭,只有当主人夹起来送至客碗中,并用筷子戳破才预示着可以口食啦,如若未破,知趣的客人还得夹起送还到菜碗里,这表示着主人在行使客套,尚未真想让你吃了,所以做客也得懂规矩。农人们这种墨守成规的习俗更没人愿意擅自打破。
时至今日这种特定时代的产物早已被戒了“目食”破了“目食”。但现代人是无法领会和体验那目食的滋味和《目食》这一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