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曾俊来找陈最了。
昨天六月十二,是他们的纪念日。说起来这个纪念日,定的挺随意的。陈最想要有某一天值得纪念,就在思考到底将哪一天定为纪念日比较好?是陈最第一次见曾俊的时候,还是第一次彼此认识的时候,还是第一次彼此牵手的时候……陈最觉得每一个时刻在自己心里都值得纪念,曾俊却摇摇头。
那些个日子都不算,从今天开始,就算咱们的纪念日。从今天开始,你陈最就是我曾俊的人,以后再也不会有人敢欺负你。要是有人欺负你,我揍到他满地找牙。那个时候,陈最还以为往后余生,六月十二,就会是他们永恒不变的纪念日。他没有想过,这样的日子,一年有三百六十五天。
陈最为了让自己不去胡思乱想,昨天一个人把店里所有楼层,每个房间,都仔仔细细擦了一遍,所有人都下班回去了,他还蹲在地上挥汗如雨的擦地板。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凌晨两点,他却一点不困,他脑子无比清醒。
他白天总有意无意的看客人预约表,确认过几次,没有曾俊的预约。他一边心里放下心来,一边又觉得有点失望。他是不是早就忘了今天?过一会,他又怨自己,别再来烦他,难道不是自己说的?呵,曾俊说的不错,自己果然是口是心非的一个人啊。
就在陈最想着,总算这一天毫无意外的过去了。他看到自己门口,蹲着一个伏膝熟睡的人。正是曾俊。
电梯门打开的时候,他一眼就认定,那个人就是曾俊,他好闻的香水味,还有他那标志性的卷发。他的心也跟着卷起来。砰砰砰地跳。
当曾俊听到脚步声,看到陈最的脸,眼里洋溢着无尽的兴奋,嘴里却尽是责备:“ 你怎么这么晚才来?”
“ 店里很忙。”
“ 撒谎。”
陈最不想解释,边开门边问:“你来干什么?”
曾俊从身后掏出一束花,认认真真地送到陈最跟前。
陈最看都不看,“我对花粉过敏。”
曾俊把花举高,送到陈最眼前,“我当然知道,你仔细看。”
陈最这才把视线放到这束满是茉莉香的花束上,忍不住心叹,好逼真的干花。
似乎内心有些感动,陈最接过花,低头道:“进来吧。”
还是这个公寓,以前曾俊来过很多次,但从没觉得这个地方这么小。竟然能一眼看到全部。
陈最将花整整齐齐放进花瓶,低声问道:“喝点什么?”
“照旧。”
曾俊说的照旧,是指无糖美式。
曾俊很喜欢喝无糖美式,熬夜打游戏的时候,他一天能喝三四杯。他说咖啡让他的一天的时间更长。陈最打趣他,再长也只有二十四小时。曾俊就让他试试,自己体会体会。
以前陈最是喝不得咖啡的,一喝就头晕目眩,胸口还扑通扑通的跳。但他看曾俊说得信誓旦旦,喝得也特别享受,便真的去试试。喝第一口的时候,他差点当场吐出来,又苦又涩,简直难喝。
曾俊在一边捧腹大笑,告诉他,慢慢喝多了,就会喜欢上的。顺手将他没喝完的一杯咖啡,端在了自己手里。后面,曾俊每次喝咖啡,都把第一口留给陈最,看他慢慢咽下去,再问他味道怎么样。
就这样喝了一个多月,陈最突然发现,每天不喝上一口,浑身难受。就这样,他喜欢上了无糖美式,就像他喜欢曾俊一样,都是随着时间,一天天加深了这份喜欢。
后来,他不再喜欢曾俊了,却再也戒不掉无糖美式。
陈最坐在窗边,出神地看着窗外。脑海一直反复回荡着昨晚曾俊说的话。
他问,可不可以重新接受自己,重新和他在一起。
有一瞬间,陈最忽然想扇他。多可笑,他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就像问他,可不可以给他拿一下快递,或者给他抄一次作业。如此轻描淡写的问题,陈最却觉得像是一个炸弹在身边炸响。他浑身一颤,忍不住确认:你说什么?
曾俊又问了一遍,问完还解释说,他已经知错很久了,他喜欢的从来都是自己。
陈最脚踩地雷般一动不动,半响才仿佛用尽全身力气,从牙缝中挤出几个字:你让我考虑考虑。
曾俊仿佛旗开得胜的将军,开心地道:好,我等你的回复。他太了解陈最了,这半年来,自己的死缠烂打,在旁人看来,是厚颜无耻,但对陈最而言,是最大的表白。
陈最的思绪在冷锋硕大的身影下支离破碎,他有点受惊吓道:“你什么时候站这的?”
冷锋把头探出窗外,左顾右看,确定实在是什么值得一看的东西都没有,才扭过头问:“你看什么,看的满脸傻笑?”
“我没有!“ 陈最否认。
冷锋也不多说,拿出手机,递给陈最。”你自己看。”
照片里,陈最正托着腮,脸上露出很幸福的笑。是什么时候,自己居然笑起来了?陈最板着脸道:“你偷拍我。”
“我是正大光明的明拍,是你自己一直听不到我说话。”
冷锋拿回手机,欣赏着自己的杰作,忍不住夸道:“你笑起来还真好看。这要是让他们看到了,不知道会不会很轰……“
陈最奔上来就要删照片,冷锋左闪右躲,陈最没有冷锋那么高,始终拿不到他的手机,反而被他一个环扣,扣住了自己的脖子。
冷锋在后,陈最在前。
冷锋把手机扬起,对着两个人,咔嚓,又拍了一张照片。”我发现,我不做摄影,真是浪费了。你看,我把你拍的多帅。都快帅过我了。”
陈最挣扎着,脱开了他的手。
“ 这张照片,我保存啦。”冷锋道。
“你存我照片干什么?”陈最问。
“ 当纪念呗,以后离开了,还能留个念想。不然,我的记性这么差,很快就不记得你长什么样的。”冷锋解释道。
陈最不想再揪着照片的事不放,便问他:“ 你上来找我干什么?”
冷锋欣赏完照片,才想起自己有正经事忘了说,忙道:“ 晚上,他们说一起去唱歌,喊你一起去?”
原来是这个事。陈最摇摇头,“ 你们去吧,我有事,不去了。”
“ 你有什么事?”
刚脱口而出,冷锋立马意识到自己的不该多话。陈最的脸虽然还是一副好脾气的样子,但是,从他一声不吭的反应来看,冷锋应该是多嘴了。
也是,老板要干什么,好像不需要跟下属说吧。什么时候还轮到自己管这么多了。
自觉无趣,冷锋返回了楼下。
晚上十点。
“ 什么?我哥真的不去?”陈粒大呼小叫道,“ 你叫他,他也不去?”
冷锋对陈粒的这句话,略有不解,为什么自己叫他,他就一定会去?
陈粒不依不饶道,“ 你不是说,你有九成把握吗?”
冷锋摸摸后脑勺,道:“ 这不是还有一成没把握吗?”
陈粒显然被他这话,气的不知道说什么。大家伙互道,没事,没事,陈老板不去,我们自己去。对对对,我们唱,录给陈老板听。
冷锋看着小紫,不禁在心里道,“ 就你们这五音不全的,还录音?陈老板要谢谢你全家。”
收拾了一阵,一群人,慢慢悠悠,朝着KTV走去。
众人叫冷锋唱歌,他却说自己对唱歌一点兴趣也没有,他天生就不会唱歌,他连正常的音调都找不准,虽然他说的都是假的,但是,他今天确实没什么兴趣唱歌。不过,他发现,小紫却很神奇的唱什么像什么,仿佛她就是那个歌手,不仅声音像,连神态都模仿的很像。怪不得她会说,要录音给陈老板听。她这水准,不录下来,实在太亏了。
冷锋偷偷拿手机,给小紫录了几段。
录完,他疯狂鼓掌,半蹲下身,做捧花状,他高喊着:紫啊,你真是我的偶像,再来一首,再来一首。
小紫脸一红,望向大壮,大壮笑笑,也起哄道:再来一首。
唱到中途,大家喝的喝,玩的玩,开心的像放飞了的孩子。冷锋想透透气,便出了门,在街上随意走了走。
已经十二点了,大街上,还是灯红酒绿,一片热闹的样子。这要是在以前生活的地方,他早该睡了,说不定梦都换了几个了。他打着一个哈欠,眼泪涟涟地走进一家便利店。
他选了一会,最终还是买了一杯无糖美式。
这究竟是什么味?居然会是陈最最喜欢喝的。
冷锋拧开,猛喝了一口。下一秒,他就朝巷子里奔去,大口大口的将刚喝下去的,吐了出来。
我去,这也太难喝了吧。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又苦又涩又一股糊焦的饮料?陈最怕是脑子不好,才爱喝这个吧。冷锋刚想把这一瓶咖啡扔了,想了想,这么贵,扔了怪可惜的,就又试探的往嘴里倒了一小口。试完,他毫无犹豫地将它扔进垃圾桶。
让我喝这个,我宁愿喝猪臊水。
冷锋往回走的路上,瞥见了一个人。应该说,瞥见了两个人。曾俊和陈最。
他一开始以为自己眼花了。陈最和曾俊不是一直关系不好吗?上次看到曾俊,还被陈最骂回去了。怎么这才几天,两个人竟然搂着肩在一起了?后来,他鬼使神差地跟了一小段路,看到两个人一起进了一家纹身店。登记的名字,就是曾俊、陈最。
陈最说有事,还真是有事,偷偷出来跟曾俊纹身来了。
冷锋立马纠正了自己的想法,不能说他们是偷偷出来,说的好像是他们是出来偷情似的。他们两个和好了?什么时候的事?
冷锋突然想起,几天前,陈最莫名其妙说的那一段话。原来,他说的真心很难,竟然指的是曾俊。可笑,他还以为陈最在为如何融入店员而苦恼,还圣母一般一直劝他,要敞开心扉,要付出真心,要学会接纳。自己还想破头,想着怎么帮他拉近和大家的关系。真是可笑,他这么讨厌唱歌的一个人,还提议大家一起唱歌?到头来,小丑居然是自己。
冷锋苦笑。
什么时候,自己这么爱多管闲事了?你还真是死性难改啊冷锋。你不过是一个独来独往的人,你没有任何牵挂,你这一生注定四处漂泊,从不可能在任何地方长久停留。他为什么要管那么多呢?说来说去,他和曾俊如何,又关你什么事?
冷锋想通了这一点,潺潺一笑。
纹身店老板斜眼看他,道:纹不纹?不纹让下一位。
冷锋忙道:“ 不好意思喝多了,走错了。”说完,他逃荒似的,从店里跑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