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不知道写什么了,翻了翻二美曾给过的写作话题,发现也只有“童年”这个话题有的可写,索性就聊一聊曾经的自己吧。
如果把童年定义为从刚记事起到小学毕业的话,那么六年多的童年时期可以用喜忧参半来形容。
喜
太早的事有点记不清了,只是听母亲说过,我小时候特别顽皮。
母亲那时候爱玩麻将,常常会带上我,我蜷在母亲腿间调皮捣蛋,气的母亲牙痒痒,打不了牌。母亲没办法,就教我认麻将,这个是二万,那个是九条……就这样,我人生中学会的第一件事竟然是打麻将,简直等同于无师自通,后来便成了母亲这方面的最忠实的“粉丝”。
入学之后,校门口有好几摊儿卖零食的女人,我尤其喜欢喝那里的汽水,其实做工真的很简单,那时我也亲眼见到过,但就是喜欢那种甜甜的味道,小时候的幸福真的很简单。
一毛钱一杯,没有零花钱的我只能拿酒瓶子换,一个啤酒瓶值一毛钱,父亲喝完的啤酒瓶大多让我换了汽水喝。有时候找不到啤酒瓶,我就去偷,母亲后来说,有一次我偷别人家的啤酒瓶,让女主人发现了,欲要抢回,我哇哇哭着,死活不肯松手。就因为此事,女主人一直与母亲心存芥蒂,到死也没和我妈说过一句话。
母亲到现在都不时地提这档子事,一边对我翻着白眼,可这是真的么?为什么我一点印象都没有呢?
小学的前半段应该是我童年最快乐的时光,有两件事,最值得我骄傲。一件是我字写的好,另一件是日记很棒,仔细想来,都发生在小学三年级。
我的字并没有刻意去练,写着写着就成了所谓的方块字,我记得每次老师批评大家的作业潦草时,总会点名表扬我的字迹,那时感觉特别自豪。有几次,我的两个作业本被在全班同学间传来传去地瞻仰,弄的我都没法写作业了,但我依旧很享受这种殊荣。
我的日记写的好,应该源于我的态度很认真。我清楚地记得,每天晚上写完作业,就坐在窗台边上,绞尽脑汁地想着要写什么,一旁的母亲看着我苦恼的样子,一片笑,一边为我出主意。在点评日记的课上,老师都会把我写的日记当做范文,在全班同学的面前一篇篇地读。
有意思的是,父亲并不认可我写日记的水平,不断地挑我日记里的各种毛病,有一次在路上,碰到老师之后,他严肃地表态:“他差的还远呢!”没想到这竟然被老师认作是我日记很棒的原因所在,她在同学们面前表扬我,顺带也夸了夸我爸:“看看人家家长,要求多高!”我在下面享受着莫名其妙的优越感。
但很遗憾,我并没有把方块字继续发扬光大,后来又流行开了“千字层”,老师鼓励大家都去模仿,但私下里和我说,我的方块字本就不错,希望我继续写下去。可除我之外,大家对“千字层”的热情并不高,有明显的敷衍迹象,老师一气之下,要求全班都用“千字层”体。
全班?那么说,我也在内喽?我有点疑惑,又不敢造次,也别别扭扭学着“千字层”,渐渐的,方块字就被我这样葬送掉了,我写的字便开始人不像人,鬼不像鬼了。
而写日记按说是在给写作文打基础的,可我对作文却有点发怵,完全提不起兴趣,只记得自己将“老奶奶推车”的版本整整演绎了六年。
后来搬家的时候,记得看到过自己曾引以为豪的方块字,特别可爱,但却怎么找也找不到了,有点可惜,那毕竟是我童年时期的珍贵印记。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