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在群里听说别人家的员工“失踪”,就会窜出一些小伙伴献计献策。
“算他旷工”
“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达到旷工天数,以严重违纪解除”
“对于失联员工,以尽可能的方式联系或送达信息,电话,短信、邮件,与紧急联系人联系等等”
“保存所有联系的记录,在将达到可解除的天数之前,先寄出返岗通知,在达到可以解除的旷工天数了,再寄解除通知”
“……”
大家都非常专业,曾经我也是讨论的其中一员,我觉得,这没毛病,所有的方法都非常完美,都避开了可能会存在的劳动纠纷风险,作为HR可谓是专业到滴水不漏了。
但当我真正遇到的时候,除了已经熟知的全部专业的操作手法,真正的痛点不是流程性的操作,而是员工撒手不管以后的烂摊子,用人部门非常头疼,新接手的同事,重新拾起这个已经“失踪”员工的工作,非常的痛苦,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梳理工作,和所有的对接人,重新建立沟通,还可能引起客户的反感,因为同时也增加了他们的工作量,这才是公司最大的损失。
当我亲自去寻找“失联”的员工小A,先是电话无人接听,发送短信无回复,再打电话就被屏蔽了,无法拨通。无奈联系了她的爱人,才得知小A已经去旅行了,并答应帮转达给A关于办理交接的事宜。
这一次,我又一次感受到,企业和员工之前的劳动关系,稍有不慎,就可能要被仲裁,但,反过来遇到不负责任的员工,离职说走就走,说不干就消失,而且这次遇到的还是与部门领导,沟通好好的说先交接好再离职,转眼第二天就不见了,丢下的烂摊子,公司要是去打仲裁,向员工要求索赔吗?
先不说法律没有明文,再者界定损失模糊,专门处理此事的人力物力等等,都不现实。
但,在遇到故意“失踪”的员工,规范的操作流程只是一个标配,但,需要思考的更深层次,是部门内部的管理。是一个员工的特例,还是接二连三都有程度相似的问题?
如果不单单只是特例,那真的是部门的管理存在不明朗的问题,或是领导的风格,或是部门内部的小团体乱象。
再标准的操作流程,又如何?奈何员工已“失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