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周践行时间:20180806——20180812
第14周践行已所不欲,勿施于人:自己不愿意的做的事情,不要强加给别人 。
【目标】
1.法律各章节学习。
2.换位思考、同理心。
3.完成当日清单任务。
【行动】
1.继续跟着老师的进度,学习行政复议和诉讼,完成章节思维导图。
2.完成了百词斩每日单词。
3.完成健走计划4次9.57公里。
4.参加丽芳老师思维导图专业课程学习。
5.参加新东方培训机构的家长会。
6、对孩子表达了我内心真实的感受。
【践行感受】
已所不欲,勿施于人,要做到,关健是“”走心“”。
硬币有两面,职业塑造严谨是优点,但也造就思维固化,遇到思维导图的强化训练,开启一个全新的模式,享受画图带来的乐趣,并接受发散思维的挑战。
一个冰山模型图片,触碰到内心最深处的暗礁,真正践行了“已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品德,那个“”万箭穿心的”的学童,他是多么渴望理解与鼓励,就像自己一样。亲爱的,外面没有别人,只有你是一切的根源,当感情开始流动,四周突然变得明亮,已所欲,也能令其愉悦接受,才是真正的高手,愿我可以记住这一刻的感受,修炼,前行,点亮内心,照亮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