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内审师修行与实战
内审故事——差旅费报销,趣事三五件!
一、制度规定,员工不能报销飞机票
法务部一同事向我抱怨:“财务不报销他的差旅费!”明显是求援来的,希望我能帮他说句话。
咋回事呢?公司规定:只有总经理以上级别出差才可以坐飞机,普通员工不行。
他因急事出差,且机票打折较多,只比坐高铁贵了10多元钱。
我问那名审票的会计:“把多出的10多元抹掉,剩下的给报销了不行吗?”
她坚定地说:“公司就是这么规定的,员工机票不给报销!”
我再问:“要是飞机票500元,高铁票600元,也只报高铁票?”
“是啊!公司怎么规定怎么来,我们财务只是审核,只按制度走,你可以找制定制度的部门说去,万一我给报了,你来审计时,说我审票不严怎么办?”
我哑口无言!
是啊,制度有制定,你说能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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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差中的招待费
“出差是出差,招待是招待,你在出差中的招待费支出需要单独申报招待费,现在只能给你报销差旅费!”会计对着一位同事说。
原因很简单:出差申请单中,只有出差人的交通、住宿和餐费的申请,他实际出差中招待了一个客户,单次餐费过高。
按照规范:差旅是差旅,招待就是招待,财务人员并没有做错!
但是,一趟出差的差旅费花了3000多,其中餐费多出了一百多,还需要再单独申请招待费,确实费时费力!
制度是这样定的,税法也是这么定的!
可是,招待费比差旅费抵税抵得少啊!可以通融吗?仁者见仁吧!
三、在异地公司报销差旅费
会计规范:外单位人员的出差到我单位,差旅费可以报销,但不允许走差旅费,得走招待费。
集团对审计和法务这类服务于所有公司的人员规定:你们到哪里出差,为哪个公司办事,就在哪个公司报销费用。
很合理!
但是,法务去了异地公司出差,异地公司会计说:“你们的支出在我们这里是招待费,不能报销差旅费!”
都是集团旗下的,在集团公司报销就是差旅费,到其他单位报销就是招待费?
关键的问题是,招待费支出有预算限制,子公司不给你报销或推后几个月才报,这样好吗?
有审计人员提出来:“招待费只能抵扣60%,而差旅费可以全额抵税,为麻不走差旅费!”
人家怼了回来:“在我们自家城市的住宿交通,能算出差吗?”
地域问题,也能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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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程不对
曾经还遇到过一个较真儿的会计:“你出差申请的目的地不对,我就不给你报销!”
正常情况下,出差前需要先填写《出差申请单》,将目的地、乘坐工具、费用等写上。
费用只能多写,不能少写,一旦费用超标,就不给报销了。
问题是:临时更改目的地,也不给报销,必须重新补交一份出差申请!
还有就是:本来一趟火车就到站的,你中间转了几次车,费用超了,也不给报!
你说财务死板吧,人家也是为了控制费用和监管业务,要是灵活了,不就乱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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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聪明报销差旅费
一位做土地拓展的员工,去异地公司出差,主要是调查当地土地信息,这类出差自由度就大,他在异地公司报销了一大堆招待费用。
他出发时的火车票在异地公司报销,回来的火车票却在集团公司报销。
一共出差8天,中间跨一个周末,差旅费的报销标准含着周末时间,周末按加班算。
审计时,发现他在异地公司报销的餐费中有一张在另一座城市(旅游城市,不是出差目的地)的餐费票,就怀疑他借出差时间出去玩了。
一查不当紧,他实际出差时间只有四天,最后三天没在异地公司或附近(有住宿票和餐票为证),询问异地公司的人,也说他就呆了三四天,之后就走了。
他在集团报销的归程高铁票,则是三天后的。
他自以为分开报销,就没人关注出差时长问题了!
岂不知,聪明反被聪明误!
审计之所以关注到他,起始原因就是他在集团这边的差旅费:只有返程票,没有出发车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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