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1
接到李哲的电话是个明媚的上午,通话长达两个多小时,直到我的手机出现嘟嘟的低电量提醒,他才挂断了电话。彼时我们已经分手五年之久。他说他和新女友在交往了三个月之后又分手了,这个女人很唠叨,事儿多的很,他感觉自己受不了了。
这是这五年以来,他通知过我的第四个分手女友了。
两个多小时的通话里,他的话很多,几乎从与这个女孩儿认识到分手的重大事迹全部复述了一遍给我听,不厌其详。五年来我只接到过他的四个电话,如你所想,这是第四个,前三个关于另外的三个姑娘。
我的话很少,基本上都以“嗯”来结尾他所有的话题点。每每通话快要结束的时候,他都会对我说“丁当,我很想你。”
我回答,“嗯。”
Part2
我和李哲的相识与所有校园青春烂俗偶像剧没什么大的分别,唯一不同的是我没有故事中女主角静若天人的美貌,他也不是什么帅的掉渣的校草。我们这样的早恋组合默默地存在于全中国大大小小无数所中学。
我们在一起五年之久,高中两年同班,大学三年异地。在外人看来,我们是在自己这个圈子中的模范情侣,赶上了早恋的末班车,又熬过了钻心的异地恋。在所有认识我们的人看来,我们最终一定会白头到老。作为当事人,我们也是这么想的。
我和李哲在一起的时候曾经无数次的讨论过,关于什么时候见他妈妈,关于什么时候结婚,什么时候生娃,甚至关于什么时候生第二个娃。李哲和我都属于那种没什么远大理想的小市民,最大的希望就是最后能够结婚,能够有属于两个人的家。先成家,后立业是我们一直以来的信仰。
那个时候的我们,像连体婴儿一样,虽然是两个不同的个体,却只画着一幅人生的蓝图,蓝图的男主角叫李哲,女主角是丁当。
Part3
通话结束不久,家门外传来钥匙插进锁孔的声音,连带着其他钥匙发出叮当叮当的声响,开门的那个男人脸上带着明媚的微笑,他回头带上门之后径直走到我的面前,把我盘坐在沙发上的腿拉到地面上,然后从牛仔裤的口袋里掏出一个精致的丝绒盒子,单膝跪在了我的面前。
“丁当,嫁给我。”
我看着他闪闪发光的眼睛和激动的有些抽搐的嘴角,觉得特别的滑稽好笑,不禁露出自己只存在于左边脸颊上的小酒窝,伸出了左手,让他将那个小小的银环套在了自己的无名指上。然后幸福地把头抵在了对方的胸口上。
Part4
“李哲,我现在很幸福,就要结婚了。”我把这条短信发送给了自己曾经烂熟于心的号码。很多天过去了,一直都没有回复。我知道,他再也不会出现了。
六年之前,在去往南疆的一辆火车上,发生过一起恐怖事件。由于危害性小,加之当时网络还不算这么发达,知道案件的人并不多。
当时的我就坐在那辆火车上,为了给心爱的他一个生日惊喜,省吃俭用了很久,一心陶醉在自己在通往幸福的铁路上。被人一把拉起的时候仍旧不明所以。
作为犯罪分子的最后一刻救命稻草,我是这场案件中的唯一受害者。 曾经光滑的脖子上留下了一道永恒的、丑陋的刀疤。
不幸中的万幸,我保住了自己的命,万幸中的不幸,我,一个学习播音主持的大二学生,从此变成了哑巴。
在我出院回到学校后不久,李妈妈开始经常对儿子提起娶一个哑巴的媳妇的代价等等,企图奉劝自己的儿子与我分手,起初李哲是听不进去的,愧疚感也曾蔓延于他身上的每一个细胞。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李妈妈的坚持,随着无数个异地通话中我回答“嗯”的次数的增多,终于在我大学快要结束的那个冬天,他说,“铃铛,我们分手吧。”
“嗯。”我连拒绝都说不出口。
Part5
一辈子那么长,总会有个人选择辜负你。我恨过李哲,但是现在选择不再继续恨下去,不是因为他有多么值得我去原谅,而仅是因为比起恨一个人,我更愿意花时间在享受现有的幸福上面。我相信李哲再也不会联系我,就像我相信他每个电话里说的想我。虽然过了很多很多年,我也许还是了解他的。
我非圣人,我一度怨天尤人,为什么火车上那么多的人,偏偏被拉起来的是我,我甚至也想过就此和这个世界别过。可我现在还活着。我很庆幸自己依然活着,因为我现在真的很幸福。
我终于肯接受自己已经失去声音的这件既成事实,在家人的鼓励下去了手语学校。张扬是我的手语老师,他手把手的教会我认识一个全新的世界。他是个健全的人,但是却愿意用哑巴的方式和我说话。那是专属于我和张扬的沟通方式。他的追求让我重拾了曾经被击的粉碎的自尊。
我们恋爱只有一年半,可我知道接下来还会持续一辈子。我爱他。
诶,那首歌是怎么唱的来着?
伤口要慢慢治疗,
时间是良药,
一切都过期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