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心序:大家還記得舍利弗問彌勒菩薩的問題嗎?
彌勒菩薩已經回答完了何者是因緣,何者是佛,何者是法。
之後開始回答云何見因緣即見法,見法即見佛。
這一節先從云何見因緣開始答起。
師父所講文字版:
云何见因缘?
那么说了“因缘”,说了“法”,说了“佛”,进一步就解释后面的问题,怎么样的“见因缘”,见“因缘”即能见“法”嘛,那就先说“见因缘”。
如佛所说,若能见因缘之法:常、无寿、离寿、如实性、无错谬性、无生、无起、无作、无为、无障碍、无境界、寂静、无畏、无侵夺、不寂静相者,是也。
若能如是,於法亦见:常、无寿、离寿、如实性……
那么这是指见“因缘”如此,然后见“法”也是如此。
那么先说这个见“因缘”。
那就是说“因缘”之法,“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了,就是生命的流程前后相依的关系,这在有一些经典里面称为“古之仙人道”。就说佛当时侯觉悟了真理,了解了这个生命的实情,不止是(释迦牟尼)佛认识,(释迦牟尼)佛觉悟,就是过去诸佛都有觉悟,未来诸佛也会觉悟,那么随所引导的有情观慧成熟也可以一样的这样觉悟,它不是某个人认为这样就这样的了,而是事实如此,这个因缘之法所以说是“常”。
这里的“常”呐,永恒呐,恒常呐,它并不是指一个东西,就好像我们一般概念里面真金不怕火烤,觉得这个火怎么烧啊,金子是不会坏的,就觉得金子是一个永久可以保持下去的东西。实际上如果大的,比如说地球都毁灭了,这个金子还能保持吗?不能保持。所以它只是时间长,它也是无常的,也是变化的。
从存在的物质层面,从存在的精神层面,就是只要从现象界来说,各种各样的存在都不可能是永恒的。那么这里讲的永恒、永恒呢,是从真理不变的角度上来讲,你觉悟到还是没有觉悟到,你相信它还是不相信它,因缘法就是如此,就是因缘,你想挽留,挽留不住,你想推开,推开不走,因缘成熟这个事情就显现,这因缘消散呢,这个事情就消亡。所以要成熟一件事情就是要成熟因缘,要化解一件事情呢,就要消解因缘,就这样子的。
所以这个“常”,它是普遍、周遍如此的意思、不异的意思,它并不是说一种存在。就包括佛性了,这个是很多人呐,他在读的时候,了解的时候,没有厘清楚的层面。
那么第二个是怎么样讲呢?就是“无寿”,就是没有寿限。
一般的寿呢,这个比如说人,活几十岁、一百几十岁,如果活了一百岁以上就长寿了,讲彭祖这个什么五百岁,那就更长寿了。
《庄子》里面比喻啊,说有一个这个树啊,三千年为秋,三千年为春,那么就更长寿了。
可是再远的时间,依佛法来讲多少多少劫,它都还是有一个时间限量的。
那么这里讲因缘“无寿”,是指这个因缘展示道理,从真理的层面来讲,事实不管是古还是今,它都是如此的,横亘古今的,所以说“无寿”。
“离寿”,“离寿”就是不可以寿限来做衡量,来做标准。
“如实性”,如实性就是指因缘法,事实如此,本来如此,所以说“如实性”。
“无错谬性”,就是没有错误,没有丝毫的错谬,不管是外世界,还是内身心,都是因缘,因缘所生,都是因缘法,所以“无错谬性”。
“有错谬性”,你看我们现代体系的某些观念,原来认为对的,后来又不认为对的。就好像吃某些菜,原先说营养,后来又说不营养,弄得你都不知道怎么吃好。它就是有缺陷性,认识不全面,有错谬性。
但是佛说因缘法,“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是“无错谬性”,不管你是讲宏观的宇宙,还是讲微观的粒子,还是讲什么精神界的层面,都是符合的,所以“无错谬性”。
“无生”,那么这个“生”呢是相对现象界,比如说这个花开了,我们说生了,这个水果结了,我们说生了,那么是一个现象的现起称为“生”。
那么因缘法,因缘法呢,它是对于现象界本质的阐述,是理的层面、真理的层面,它不是一个现象界的存在,所以“无生”,不能称为“生”——缘生无生。
“无起”,那“生”和“起”都是有关系的了,“生起”、“生起”,这个“起”就是显现出来的意思;“生”呢,就是出生,出现,这个现起。
“无作”、“无为”,“作”就是造作,有种种造作,比如说我们人呐,走路,行住坐卧,这是种造作;做个工具,做个车子,是一种造作。
那么这个“无作”呢,因缘法是“无作”,就是如是因缘展现呐,本来如此,不是要添加什么。
“无为”,“为”也是这个作为、造作的意思,这个意思都是相近的。
“无障碍”,没有任何的隔碍、阻碍,叫“无障碍”。
“无境界”,“境界”是种种境呐,那么比如说物质世界,水有水的这个湿性,火有火的暖性,这个是它相应的境界;那精神界呢,贪心起来的时候,嗔心起来的时候,贪的境界,嗔的境界,种种境界来了,那么就是现象界各种各样形形色色的一个展示。
那么你说“因缘”是什么展示呢?它在哪一个地方呢?它不在哪一个地方。而是说这些显现的境界,万境纷呈,都符合因缘法,都是因缘法的一个展现,但是本身不能说是某种某种境界。
“寂静”、这个“寂静”呢,就是没有这个喧恼,没有起动,没有扰动意思,就“寂静”,那么这个是形容真理。
“无畏”,“无畏”就是没有畏惧,就是一切都符合了,不会说某个不符合了。
像我们有时候说某些事情,自我的一个认识不符合于真理,那么某一分呢好像很有道理,但是具体观察对应的某些事情呢,又不符合了,打了折扣,所以话都不敢说下去了,就是有所畏了,有畏惧了。
那么这里呢,讲“无畏”是指真理。
“无侵夺”,就是不会能够被其它所凌夺。你像月亮的光呐,对比星星的光,那是比较大的,那太阳的光对比这个月亮的光呢又更大,这个就是“侵夺”。
我们世间某些道理啊,放开来的时候就是错误了,那佛法说因缘法,说的道理呢,无可“侵夺”。
“不寂静相者是也”,就是这个最后一相,就是“不寂静相”。
这个也不能说是寂静,也不能说是不寂静,就是我们说不寂静相嘛,说寂静相嘛,这个是对于相对境相、事情的一个认识。
那么这个就是先从因缘法总相的定义来讲,这个是从整体性如何说因缘法这么一个介说。
那么具体怎么样来描述,来观见因缘法,那是后面进一步探讨的时候、阐述的时候所要说的了。
蘭心說:
明天彌勒菩薩继续回答云何见因缘即见法,见法即见佛,敬請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