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广西梧州藤县和平镇发生一起幼儿园校车闷死幼儿事故。9月8日上午,和平镇政府工作人员向媒体证实幼儿已死亡。有村民接受采访时表示:孩子当时或被遗忘在车上,老师和司机都没有及时发现,而这几天当地都非常的热。据了解,涉事的幼儿园已经停业。
很让人痛惜,这么幼小的生命就这样没了,孩子的父母和家人该是怎么的伤心难过。
幼儿、儿童的安全问题一直是国家非常重视的问题,在校车、学校的安全监管上国家已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建设。
之前做过校车相关的项目,知道校车的监管要求是非常高的:
1、每辆校车必须有一位跟班老师,幼儿上车下车都要记录并清点人数。
2、校车上也必须安装各种监控设备,并实时接入学校和教育局,校车的行驶路线是固定的,偏离预设的路线还会出现预警。
3、司机在校车停车关门前,必须整车全部清查一遍才能锁门下车。
然而,在这样看起来监管应该非常到位的系统下,还是发生了这样痛心的事故,这到底是谁的责任呢?
一、跟班老师的责任?
不管什么原因,我认为跟班老师肯定是第一责任人,能够把这么一大个人遗忘到车上,说明责任心不强,车上有几个孩子不是应该熟记于心的吗,即使刚开学记不住,记录本上看看不就清楚了,下车前花个1分钟车上检查一下,也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二、校车司机的责任?
司机同样是第一责任人,既然选择了做幼儿校车司机,相关管理规范肯定是知道的,下车前车上都检查一圈,花不了几分钟,出现这个事故说明司机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
三、学校的责任?
学校也逃脱不了责任,跟班老师、校车司机没有严格按照规范执行,说明学校没有重视安全这块工作,导致学校老师、司机没有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四、教育局的责任?
教育局肯定也有责任,学校的安全规范是否执行到位,你们认真检查了吗?
老师、司机的责任心不强,工资给够了吗?教师的工资问题一直是一个热点问题,既要老师讲师德叫责任,至少不能让他们寒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