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幼时少读书,故常有夜郎之感。所以时常羞怯,缓急间难以得力。
到了小学,学到冯骥才的课文《挑山工》,内有一段文字:
“看见在那株姿态奇特的古松下整理挑儿的正是他,裤子脱掉了,光穿着红背心,现出健美的黑黝黝的肌肉。”
觉得这厮文风怎一个剽悍了得,直视他为偶像。模仿之余,文风笔法也渐渐粗犷大胆起来。
后来学到《珍珠鸟》,开篇一句“真好,朋友送我一对珍珠鸟”,末一句“信赖往往创造出美好的境界”,觉得太平宰相晏殊的文风也不若是。
及至《刷子李》、《泥人张》、《酒婆》等篇目,虽犹疑其笔法颇类《故事会》,但也要在心里赞一声“不愧是东方欧·亨利”。
去夏,家慈逼催,把尘封多年的教辅杂书收拾当破烂儿卖了,才瞥得挑山工脱掉的竟是褂子,真是不可原谅!偶像冯老神坛破灭,我的价值观也一并轰然崩塌,一种绝望的怅惘无端的笼上我的心头。
心有不甘,便买来老冯的《俗世奇人》,就着晚饭的面条便读完了。我读宋史,看到“夏竦何曾耸,韩琦未足奇”,顿知盛名之下,其实难副。但看到序言里“随想随记”,便放下了爱深责切、口诛笔伐的义愤。一时文人相轻的毛病犯了,便也想写一本书虚虚实实的家言,把平生所遇奇人趣事一一剪裁。
既要统归一编,总要立个贯穿的名头。思来想去:《俗世新说》、《续奇人》···不免狗尾续貂的嫌疑,也怕污了前人的令名。
遂发问于友人,回答说:“何不用《盛世俗人》为名?”电光火石,茅塞顿开。
如果说乱世造英雄,那盛世则多出俗人。如今黎民不饥不寒,衣帛食肉,约可以称得上盛世。眼界不远,心气不高,旨趣不厚,格调不大,却也不低级、不攀附、不迎合,布衣菜饭,将俗而俗,可谓俗之大者。
奇人未足奇,都是背地里下过苦功夫;俗人哪里俗,不过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两江盐运司·《盛世俗人 · 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