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若有情天亦老, 人间正道是沧桑。
- 毛泽东《七律·人民解放军占领南京》
这两句诗看似不该与一部爱情小说挂上钩,但这却是我看完《简·爱》之后最大的感受。 这部自传体的小说不仅仅是一部爱情的小说, 它是女主人公简·爱,也是作者夏洛蒂·勃朗特,一路追寻生命意义以及存在价值的奋斗历程。一个没有任何背景的孤女, 要获得安身立命的根本、面对真挚的爱情,要坚守法律和道义上的规则,她所经历的种种坎坷和磨难,放在今天也一样让人觉得:人同此心,心同此理。
简·爱从来不是大家眼里的“大女主”,没有令人艳羡的身世和容貌, 因此也不会有不断出现的各路追求者,以及随之而来的各种便宜。在其他方面,上天对简算不上眷顾:出身寒微, 襁褓中便失去双亲, 收养她的舅舅又早早离世,因为反抗加诸在自己身上的暴行,她连寄人篱下的资格都被剥夺,只能被送往生活环境苦寒的寄宿学校; 步入教堂的那一刻,才得知深爱的人的妻子仍然在世,自己将要步入的是一个在法律和道义上都不被允许存在的“婚姻”。
即便如此, 简从不间断自身的成长和心灵的建设,她于各种困苦中不断地完善自己的独立性。简的独立不是头角峥嵘或是杀伐决断, 她在心爱的人面前温柔得如同一只小鸟。但她永远保持着自己独自思考和做出判断的能力, 无论多么艰难和痛苦, 她选择勇敢地按照正确的路径走下去, 不听命于任何蛊惑,哪怕是以爱情或者宗教为名。 她寻求经济独立,她接受普通的生活也乐于享受富足的快乐。
简从不纠结于命运的不公, 上天为她安排什么, 她就接受什么。 她会妥协, 但绝不低头, 她从不回避自己长得不美, 没有傲人的财富或者家世这些事实,她认可有些人在这方面所拥有的得天独厚的优势,但她绝不因此自轻自贱,在面对所爱之人即将另娶他人却要自己留在身边时,她痛苦却骄傲地告诉对方:“如果神曾经赐给我一点美貌和许多财富,我早已让你无法离开我,就像现在我无法离开你一样。”她坚信自己与对方是平等的, 无关阶级或财富, 一样有爱的权利和婚姻选择的自由。
她充分发展自己的天性, 结交同样志趣高远的良师益友, 渴望与他们为伍,从他们身上汲取养分。她对生活充满热忱,所以她不会虚伪地否认金钱的重要性, 但她从来不是守财奴;她看重人世间真挚的感情:包括亲情和恩情,她将本一人独得的巨额财产和表兄表姐们共同分享, 因为她清楚地知道对自己来说,能和挚爱的亲人一起获得生活中的自由远远比独自享受富裕的生活要来得更快乐。
面对所爱之人有个尚在人世的疯妻这个事实, 她毅然决然从对方的生活中彻底消失, 她不允许自己以爱的名义留在这个男人的身边,贪享对方给予的宠爱、富裕生活以及名义上的合法性。法律和原则如果因为了一己之便,而轻易打破,那么它们的价值何在?
简深爱过,并且依然深爱着;她也被深爱过,并且可能依然被深爱着。 所以面对明明爱着她人, 却向自己求婚的表哥,简没有被他宣扬的宗教大义所影响,她清醒地指出:自己可以为信仰奉献,乃至生命。但却不能以神旨的名义要求自己和一个并不相爱的人结婚。
当简再次见到罗切斯特: 这个她深爱的男人已经在一场大火中失了明、失去一只手,也失去了大部分财产。并且成了鳏夫, 两人结合的所有屏障都已不存在了, 简甚至快乐地提出要永远留下来陪伴罗切斯特。对于两个灵魂深深相爱的人, 这点肉体上的残缺根本阻挡不了他们的结合。
在《简·爱》问世不久后, 英国的《评论季刊》曾刊登有一篇评论文章, 该文章竭力捍卫贵贱有别的等级制度,宣称人的社会地位是神安排的,不容反对和更改,又断定男主人爱上家庭教师绝无可能,只是下等阶层的痴心妄想。
看完整本小说后, 我认为,简和罗切斯特相爱是必然的。 因为他们从根本上来说是同类型的人,一样的婚姻观和价值观;一样在不懈追寻生命的价值和存在的意义。他们一样的意志坚定、见识广博和热爱生活,一样的表面平静,内心充满热情,只是罗切斯特个性更富谐谑性而已。
反观简的表哥圣约翰,虽然家世和简的差不多, 但两人的价值观、爱情观和人生目标相去甚远。 即便他和简有机会结婚,也很难获得真正的幸福, 因为他们两人对幸福的定义完全不一样。圣约翰永远在刻意回避尘世的各种快乐对自己的影响,而将所有的焦点关注于布道事业上;简则是直面生命的各种快乐的元素,并且愿意将自己置身其中。 所以, 他们注定是南辕北辙的两个人。
作者所展示的简·爱最终嫁给了罗切斯特,拥有了幸福的家庭生活, 代替夏洛蒂·勃朗特完成了一个现实生活中没能实现的心愿。
作为一个独立的女性, 简·爱即便没有机会嫁给罗切斯特,她也是会获得自己的幸福的。正如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在38岁时嫁给了父亲的副手:阿贝尼科尔斯牧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