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后不用回来伺候我了,把房子给我,我自己雇人照顾我就行了。”
老妈一边说,一边把我往外推。她甚至都忘记了,她住的房子是我买的,她吃的米、面、油也是我买的,但却怕我占便宜似的,一直在赶我走。
我是真气的不行。摊上这样一个糊涂的妈妈,我可怎么办?
老妈今年90岁了,一辈子生养了我们姊妹五个,我有三个哥哥,一个姐姐,我们曾经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
15年前父亲离世,母亲就一直一个人单独过生活。我们姊妹五个都曾经几次三番的要把母亲接到我们自己家中去赡养,但是她却不肯。用她的话说,只要还能动,就不给儿女添麻烦。
那时候的母亲,开明,豁达,凡是看得透彻,心明眼亮,深得我们姊妹的爱戴。可随着年龄的增长,她越来越糊涂了,尤其这两年,就像个爱胡闹的孩子似的,总会有一些出格的要求。
母亲是父亲的童养媳,五岁就去到了爷爷奶奶家,洗衣做饭,跟着干农活。如果放到现在,任何人跟我讲这些,我都是不相信的。
但大哥大姐说,他们也是从六七岁开始就跟着母亲干活的。打猪草,扫地,浇园子,摘菜,磨磨,他们也都是从小开始干的。哥姐们就说,从前的日子真的就是这么苦,苦得让现在的我们难以想象。
所以,我从小的心愿就是:等我长大了,有能力了,我一定对爸爸妈妈好,要孝顺他们,要知恩图报。
这种观念从小就扎根在心里,从来不曾改变过。只是,看到年迈的母亲,越来越糊涂,开始有些胡搅蛮缠的时候,从前的那种无论她怎么做我都会像对待孩子似的耐心的想法,已经慢慢的被气没了,磨没了。
我是家里最小的一个孩子。2000年时,面临破产的工厂,我和老公商量后,就辞职来到了南方。这一晃,离家就20多年了。
虽然在外面再也没有了安逸的日子,一切从头开始打拼,但苦尽甘来,日子却是一天比一天过得好。在兄弟姐妹中也算是混出了人样。
哥哥姐姐都比我大十几岁,他们守着破旧的老厂,一直到退休。生活虽然有保障,但实在不算富裕。
加上他们的孩子结婚成家生娃,也耗尽了他们毕生所积攒的财富,他们现在基本上都是处于一穷二白的状态。
如今,他们也都成了老年人。大哥今年都已经71岁了,大姐和二哥、三哥也分别是68、66、64岁了。只有我,才53岁,刚退休3年。
哥哥姐姐们的条件都不算好,尤其是大哥,他的儿子在北京工作和生活,只有一个60多平的小房子,但是却有两个儿子,生活条件可想而知。
大哥虽心有余而力不足,但仍是想方设法的想要帮孩子,但不该把脑筋转到了老母亲身上。
父亲去世后,母亲一直自己住在他和父亲的老破小的房子里的,任我们怎么劝都不肯跟我们住。我就出钱给母亲买了一个80多平的三楼的房子,重新装修后,母亲一个人住。
因为房子是单位的,就没有着急过户。大哥就把主意打到了这上面。
我退休后,每年都有将近半年的时间在老家陪着母亲。那些年都是哥哥姐姐们在照料母亲,现在他们年纪也大了,身体也不像从前,我就多承担点,我就是这样想的。
母亲也经常跟我说:等到妈不在了,你们兄弟姐妹就是最亲的人。不能像别人家似的,爹妈不在了,你们就没关系啦。到啥时候都得记着你们是亲的兄弟姐妹,要团结友爱,有困难了,一定要互相帮助。
因为牢记着母亲的话,所以知道大哥家的侄子想买第套房时,我还主动说我这有闲钱,如果不够的话,可以到我这儿来挪。但我也没多说,因为我自己的儿子已经参加工作了,说不定哪天也要结婚买房子。
可大哥的意思却是,借钱容易,拿啥还呢?所以他不借。我也就再没有提起过这些话。
可是前段时间,母亲却跟我说,如果我的这个房子要过户的话就让我过到她的名下,反正我也是给他买的。我当时也没多想,就说,行啊。
然后我就去咨询过户的事儿。人家就说如果过户到老太太名下很麻烦,将来老太太百年后要出售的话要姊妹五人都要到场签字才行。
我一想也对,没必要这么麻烦,就把这事儿又跟老妈说了。老妈却说她得想想。我就很奇怪,以前老妈总说这是我给她买的房子,以后房子还是我的,现在为什么要想想了呢?
到了晚上,大哥来陪着老妈出去遛弯回来之后,老妈口气就完全变了。她说无论如何,房子一定要写在他的名下。
我就问他,我说你一个大字不识的老太太,写到你名下,将来你不在了,这个房子需要处理的时候,等我们五个都到场签字才能处理,麻烦不麻烦?结果没想到老妈竟然说,那有什么麻烦的,你写到我名下,我让你大哥领着我去写份遗嘱,就把这个房子给你大哥就行了。
我一听这不对呀,就问他,为什么要把房子给我大哥?没想到老妈却说,你给我买了房子,我领你情啊,但是你给我的就是我的,我想给谁就给谁啊。居然说得我哑口无言。
我觉得这事儿很蹊跷,就去找大哥问为什么?结果大哥一声不吭,只说想知道什么原因去问妈妈。
还真是奇了怪。这房子不值钱几个钱的,因为是单位的小产权房,但不是这回事儿啊。
我就去问母亲,我说房子既然给你买了,给你没有问题,但是你得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你以前可不是这么说的?
妈妈说,咋的?你给我了就是我的,你管我给谁呢?
我就跟妈说,房子现在还没有过户,还不是你的。就算房子过户是你的了,房钱是我出的,我这可是有证据的。我如果不想给的话,谁也没有办法,打官司都没有用的,我就想知道为什么。
母亲看我一直不松口,也没办法,只好说实话。原来我大哥想先把他自己的房子卖了,能卖个三四十万,然后把钱给大侄子让他在北京再买房。他呢,没有地方住,也没有钱再去买,他就想住在老妈的这个房子里,顺便照顾老娘咯。
我一听了心里很不是滋味,事儿呢,是这回事儿,但是不能这么办。他住可以,照顾老妈也可以,但是这房子留给他就不妥。
老妈一听我不同意把房子过到她的名下,就开始又哭又闹的骂我,说我没良心,说我上学的时候大哥对我好,还给我钱,现在他遇到困难了,我为什么不能帮帮忙?
帮忙总是要帮的。我可以借钱给他,不要利息,二十万或者三十万都可以。但是不能这样不明不白地被占便宜。我跟老娘讲,要是说把房子过到你的名下,那你百年之后,这个房子让我们怎么分?你要是单独过到大哥的名下,你这就是让我们兄弟姐妹,产生矛盾,产生隔阂呀!
老妈就问哪来的矛盾?产生什么隔阂?你们都是我生的,你大哥现在遇到困难了,你们不应该帮助吗?我说帮助是应该的,心甘情愿的叫帮助,被强迫的,那不叫帮助,叫要挟。
老妈倒好,看我不肯松口,竟然让我大哥带着她去了法庭,要告我不赡养老人罪。
可把我气得。她以为这样威胁我,我怕丢脸就会妥协,真是气得我没办法。
法律上有个名词叫做不当得利。我不知道我大哥的这种行为算不算,但老妈的做法却是真的让我很受伤害。
我该怎么办呢?
一家人,不应该为了这样的事情闹得这么不愉快,可在钱财面前,在儿女面前,很多事,真的太超乎人的认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