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柔克刚的非自愿来谈当事人的辅导策略
非自愿来谈当事人是不能辅导的!
没有人能强迫被辅导,咨询辅导是无法在被强迫下发生的。就如同你可以压迫一个人去相亲,但是无法她爱上对方。相同的,咨询的历程也需要当事人愿意把他的“心”打开,才能造就改变的契机。
所以,非自愿来访当事人辅导的首则就是——提高他成为“自愿”当事人的可能性。意指,还是有可能不成功,且改变的关键点在当事人身上。
如何把非自愿来访者当事人变成自愿当事人呢?其实,咨询师可以先想:在生活中,何时我们自己也会不愿意与某人说话?在什么情况下,又可以从不愿意的情况下变成自愿的当事人?——对方的善意、诚意、诚实的态度与回应,往往是最为重要的关键。换言之,非自愿来访者也是人,他所面临的、遭遇的、看待的以及体验的一切,就跟一般人一样,值得咨询师理解与尊重。
其实,非自愿来访者与其他当事人没什么两样,任何人都不希望自己被迫做什么,且希望自己能拥有最大的决策空间。
做得慢一点是最佳选择。虽然,非自愿来访者会议不屑、不服管教、抱怨、沉默的态度出现,但是他们这样的态度仍是一种回应,而咨询师对于他们回应的再回应,将会决定彼此互动的方向与结果。SFBT有很多具有引发d这些非自愿来访者思考的提问问句,会有助于当事人合作意愿的提高。
切记,咨询师使用问句时,不能像连珠炮一样一连串地发问,而是需要通过积极倾听,深入这些人的世界,组织对他们的了解,使用贴近该当事人文化的词汇
,而挑选与改编适合的问句接续之,以使辅导朝向解决问题的方向前进。同时,不管这些当事人对问句的反应为何,咨询师持续的赞美、接纳与表达愿意多了解的支持性态度,才是增加当事人愿意合作的关键。
尤其,不少当事人的世界对咨询师来说,是相当不解的价值体系,甚至非自愿来访者的主观世界常与咨询师的成长经验及角色立场差异很大。就需要咨询师费心力地去倾听与理解当事人,暂时搁置自己的价值判断,不以为自己是专家,且相信当事人才握有改变自己的最终决定权。亦即,以不预设的“未知”态度来积极尊重倾听当事人的任何反应,并尝试理解当事人的主观思维脉络,从当事人身上学习如何帮助他,会是更易获得当事人愿意开放的允许。咨询师需要能够看到眼前当事人这个“人”而非他的问题,且不以标签化的态度对待当事人;尤其,由于前述已提及:咨询师任何辅导的信念与策略,都需要被当事人所接受才能发挥作用,因此咨询师也需要在合于当事人的价值体系与思维运作方式之下,才能产生与创造相互对话与彼此合作的可能性;而此当然也正是咨询师辅导非自愿来谈当事人的专业挑战所在。(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