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
292指出规则1和规则1的用法又有遵从规则2的情况。
前者是看见的语言游戏本身说出的东西。后者是看见的东西嵌入看不见的,通过语境中的领会得到的生活形式的东西。我们基于后者考虑的东西作为轴心或根据规范前者的用法。而前者的规则1是这种用法中被使用的东西。
回到感觉表达式,“疼”,它的特殊的地方在于其自身规则1的缺失。用作指谓时,并没有相应的语法规则给出来。这里也看出我们基于生活形式中考虑的东西试图使用语言时,还需要落实到语法规则的给出。并非一种考虑的东西就自然地带来相应的语法规则。语法规则的给出本身就是人在工具理性的思考里产生出来的。
这里指出的不是学习一个语言游戏的情况,而是产生一个语言游戏的情况。我们基于某种目的安排某种规则的用法。这里被使用的规则是我们传统中的东西,已经被公共使用了形成惯例。
规则1相应的生活形式就是名称的指谓,而名称的语法规则就是指物。但是语言是公共使用的,用于表达和理解,这里感觉的东西并没有在公共空间里给出来,因此,把“疼”看作名称其语法还是虚构的,没有给出来的。我们说它是一个名称,把它作为一个名称使用时,其自身的规则还是空的。作为概念的疼,处于一个种种感觉概念的系统中具有一个位置,还不能满足把“疼”用作名称时需要的语法的给出。因此,感觉表达式是一种w所反对的理想语言的情况:其语法基于一种语言和意义之间的图象论,就是符号方面的形式的东西,是自带的本性。本质的东西。因此,给出语言,其语法就自然给出了。语言表示意义的语法就是语言自身具有的属性,是整体之部分的东西。逻辑形式之于句子。前者思辨地属于后者。部分(不独立)属于整体。
但是逻辑哲学论中意义考察的单位是句子,而非名称——对象的相应。这里的感觉表达式,却在指物。
弗雷格对于命题的考察,是撇开亲知考虑语言的表达能力。不考虑名称的指出某物,给出对象。对象反而要通过句子意谓中得到把捉。仅仅在逻辑对象那里达成这种目的。
罗素引入亲知。名称指谓对象。这样,一个句子的真是基于亲知得到确定的。
而w在292
楼巍:
不要 总是 以为 你是 从 事实中读 出你所说的话;你是根据规则用词去描述这些事实的。因为,即使是如此,你也必须在没有指导的条件下把规则应用于特定的情况。
陈嘉印:
不要 总 以为 你 从 事实 里 解读 出了 你的 话语, 以为 你 根据 规则 把 事实 临摹 到了 话 语里! 因为 即使是 那样, 你在 把 规则 应用于 特殊 事例 时 也 照样 得不到 引导。
考虑的是事实——事态的存有 和语言之间,在彼此如何产生出来的情况中,考察它们之间的关系。而在罗素那里,事实和命题之间是分立的。并没有考虑彼此在产生出来的环节中的参与和促成。
但是对于292有不同解读。
一种就是上面的情况。另一种,是引入用法的情况。规则应用于特殊事例时,需要领会相应语境的用法:嵌入生活形式。
292第二句,根据规则用词去描述这些事实,这里区分了规则和词。就是说,这里的规则指的是词的用法。词的用法,在这里指的不是句子作为语言游戏所嵌入的生活形式或语法规则。这里指出的是句子作为命题,关乎事实时,如何从词构造起来,或者说,对于一个句子中的诸词作出何种方式的综观。这里对于句子的综观的形式规范词的用法。这就是弗雷格的真理理论,把句子看作真值函项,把句子划分为名称和概念词。名称意谓对象,概念词意谓概念。句子的涵义是对象处于概念之下的情况,是一个思想,它意谓一个真值。
弗雷格从语言到事物,考察的是语言的表达能力。
这里的第二句话,是从事物到语言的面向。事物首先还不是事实,而只是一些有待综观的东西。而综观基于的形式的东西,在认知活动里,或者把语言看作真值函项时,产生的就是判断。
你 根据 规则 把 事实 临摹 到了 话 语里
这句话指出的,是规则并非话语中自带的,话语的本质的东西,而是要另外从语境中领会出来。
而事实,在此作为意识的内容给出来了,其中蕴含了规则。
这里的事实,指的就是一个在用的语言游戏——社会活动的现实。
联系第一句——从 事实 里 解读 出了 你的 话语。
事实的理解就是看见的话语,以及其语法规则的嵌接的总体的东西。
但是这里,事实就看见的东西而言,其中还并不蕴含其用法。事实如果看作置于用法中的看见的话语,那么事实本身就已经蕴含了理解者基于想象力对于语法的领会。这里是从综观材料到综观形式的设想。
所以,这句话——从 事实 里 解读 出了 你的 话语,是不成立的。不是从事实解读出话语。而是对于事实,基于想象力运用和语境的领会而得到的生活形式的综观统一。这里不是解读。解读是一个分析活动。这里是一个综合活动。
292的理解中,你 根据 规则 把 事实 临摹 到了 话 语里
这句话,规则指的是话语相应的规则。比如语言2的 “板石”,它自身赋有规则。这是一种理解。然后是整个句子的意义在于这个规则的使用,又是另一个遵从规则。只是后一个规则是语境中的东西,和生活形式相应的,而非看见的语词相应。
另一种理解,是把规则看作规则2,话语所嵌入的东西,看不见的东西。而规则1的一个概念词意谓一个概念,名称意谓对象,是一种类似于图示形式的东西,可以归于对语言的分析。
但是这是一个错觉。图示形式是成立的。但这只是句子中的情况。在语词中,这不成立。概念词和概念之间的联系,名称和对象之间的联系,却都是有赖于命名游戏给出语词的语法规则来。这时,在概念词和概念的情况中,是一种语言使用的公共传统作为生活形式的东西。这里语词的用法不是语词的性质或本质。它们之间是独立环节之间的嵌入关系,产生出意义来。而非环节之间不独立,一个意谓相等的句子中处于关系之中的不同对象的关系。5+7=12,5+7和12这两个表达式意谓相等。它们作为这个算术句子中的两个对象,不是无关的,或独立的。
而
“这桌子”意谓这桌子。
看起来在语言上符号和指谓的东西之间具有一种镜象关系。但是,后一个这桌子其实还是语言的东西。它还不是其指谓。我们写出来的说出来看见的都是语言,其意义却不在其中。我们可以基于亲知,指着这桌子,但是我们考虑的是事物时,已经离开了语言。语言就是梯子。(我不知道w在什么意义上说到梯子)
但是我们总是难以使用语言来谈到事物。但是我们现在是在做谈论,在思考,在表达。这就总是在语言上活动。因此,当我们考虑事物而非语言时,也总是使用语言。
语言和事物的两分是绝对的。我们考虑事物,我们谈论事物,作出表达,就总是在语言上考虑,谈论,表达。因此,事物总是化身为语词体现于我们的考虑,谈论,表达中。基于此,语词和事物之间,总是具有一种相应。这种相应需要同时考虑语言和事物,而事物又总是通过语言被考虑,因此,这里对这种相应关系的表述,在语言形式上,就表现为一种我考虑这桌子时,总是使用“这桌子”,两者之间在语言平面上的镜像关系:似乎凭“这桌子”就总是能指出事物的这桌子。其实,不过是这桌子总是通过“这桌子”来指谓。在镜像关系,或语词具有本质的用法的误会里,是语词之内而不涉及事物的一个重言式:
“a”指谓a,不过是a总是用“a”这个符号来指谓,事物总是用事物的名称来指谓。这是一个普遍命题。事物a或事物b在此普遍成立,就是说,事物并不参与““a”指谓a”的意义。这是一个脱离“a”的使用(命名游戏)的文字游戏。是一个重言式。
这也就是弗雷格指出的,名称并不自身给出意谓的对象。弗雷格置于句子意谓真的语境通过判断来考察对象。而罗素带入亲知的语境,则是基于语言之外的亲知的语境来给出对象。它们都不是名称根据自身指出对象的情况。亲知在语言之外。
语言是我们思维的不二工具。只要我们思维,就总是使用语言来思维。因此,语言的考察,为我们审视自身提供出线索来。或者说,提供出审视的现象的东西来。
回到292。这里规则看作规则1还是规则2,两种理解,都要回到这段话的理解里来。这是没有分歧的。就是规则1嵌入规则2这样的一个理解的框架。
回到感觉表达式的情况。
我们只能说:
承认感觉的存有,它是私有的。而语言在于公共的使用,公共的用法。从语词到句子,都是如此。用法是语言之外的东西,符号在使用中表达意义。从名称到事物是如此,基于语词的语法。从语言游戏的句子到意义也是如此,嵌入语法规则。
但是,感觉表达式作为公共使用的语言,以及公共的用法——这是语言的本质,要指谓私有的东西,是不合法的。与语法不合。而语法句子不可能设想相反的情况。
那么,我们在日常使用着感觉表达式,这需要考虑。它是合法的,或者说,有意义的使用。这里是怎么用的?
首先,我们说“疼”,和我们说“舒服”,是不同的。这种不同,在于感觉表达式虽然在指谓感觉的意义上虚构语法,不能达成,或者说没有意义,但是我们在说疼的时候,已经有别于舒服了。就像我们说“这苹果”,有别于“这凳子”。这里,苹果,凳子,疼,舒服作为通名或概念,后者在此不作为感觉的指谓,已经指出了如此这般或那般某物的区别。就是说,在日常语言的使用中,感觉表达式虽然没有达成指谓的诉求,但是已经指出了某种概念的东西。虽然这不是指谓这个目的,但是它已经是那种希望而不得的尝试中,已经达成的那个目的之外的东西。并且,这里通名和专名之间,可以把通名看作专名的共相的成分,作为其部分的东西。部分的东西作为意义的表达虽然不是整体的用法的给出,但部分的表达的达成本身已经给出某种意义的东西了。这里,疼有别于舒服,已经是规则1的东西了。
然后,感觉表达式的日常使用,在于其嵌入规则2之下,产生意义的表达。
那么,考虑一个还不认知的语词出现在语言游戏中,却不妨碍我们作出正确的理解的情况。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命名游戏本身。这里,语言游戏的用法,生活形式是基于总体上的综观,对语境的领会而给出来的。这是最极端的情况。但是命名游戏不涉及我们的直观,因而只是一个语法句子。而感觉表达式在日常语言中的使用,不是作为语法句子的东西。但是对于它的理解,确实基于语法在语境中的领会。它是经验使用的,满足我们日常经验活动的需要。编织进经验的日常生活。
这样,感觉表达式在日常语言的语言游戏中的有效使用,恰恰是一个经验的,活生生的,强调规则2的用法而达成有意义的表达的情况的例子。并且,它不是一个语法句子。而命名游戏是语法命题。
语法命题在于表达符号的用法。语言游戏却通过语言的用法表达意义。这意义是经验的东西。对于我们日常表达的诉求,是满足的。而语法句子只是在语言上为表达作出的预备活动。就像理论如果和现实不发生联系,那么它还是不满足的。需要实在性上的运用才满足其作为真,或者说是关于事物的理论。
回到文本
294
还是293最后一句:
如果 我们 根据“ 对象 和 名称” 的 模型 来 构造 感觉 表达式 的 语法, 那么 对象 就 因为 不相干 而 不在 考虑 之列。
这和我关于
“a”意谓a。
(其中,a是一个代词,表示这是一个表达普遍性的句子。)
是一个重言式意谓相同。不过,w说的清楚,日常。
这节表明了w对于语言游戏的使用和理解还是考虑表达的内容的真的。
在前面“描述”的例子里,w指出描述一个屋子和描述心理状态之间的差别。并且,把后者看作无意义的。就像“疼”作为感觉表达式是无意义的,因为其语法还是虚构的,而非已经给出来的。
这使得表达和理解的东西和日常生活勾搭起来,日常语言嵌入日常生活中。
这里,生活形式,或语言游戏的用法是基于语境领会而得到的。这是对于说话者的用法的理解。理解取决于使用者的用法,而这用法又是公共的人类行为方式。从看见的语言游戏到用法的领会,这里有一个判断的环节。我们可能领会错。就像做一个选择题,选错。
这里,什么是不会错的,我们盲目地遵从规则,不需要判断;什么是会错的,需要作出判断?
语词作为和行动的交织中规则的指出,作为行动的标准,这里不作判断,不会出错。或者说,这是判断之后的环节,在这个环节里没有判断,具有的是表达和要求,语词作为标准或目的的东西的指出。
在感觉表达式的情况中,类似于“红”,“罗素”的指物。“疼”如果用作指谓,其语法是虚构的。但是“红”,“罗素”用作名称时的语法,是给出的。就是说,其表达的东西不需要再考虑,这里没有判断。
“疼”的使用是这么一种情况:
作为指谓,其语法是虚构的。它没有标准,或不给出其意义的标准。
但是对于“疼”嵌入日常语言的语言游戏,其用法基于语境中生活形式的领会而给出。这时,语法规则对于“疼”自身指出的规则不落在这个感觉疼上,而是落在疼作为概念和不疼,和软硬冷热舒服这些概念所构成的一个谓词系统中受到区别的东西而得到认识。它已经满足了日常语言的语言游戏对于语词的规则的要求(语词的质地的要求,就像建筑一个东西对于建材的质地的要求)。
“疼”的使用,是一个把规则和对规则的使用这两个环节拆开来看的典型。“疼”在作为疼的描述,指谓而言被使用,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其语法虚构。
但是这并不妨碍“疼”用在日常语言的语言游戏之中,它嵌入我们所考虑的事情,生活形式的底线所相应的语法规则中,达成有效的或有意义的表达和理解。
语言游戏的有意义,在于语言游戏的语法规则的给出。
但是也不能说语词或句子自身就不参与表达和理解。就像建筑一个东西总是对于建材有所要求。我搭门槛时,需要条石;砌墙时,需要砖头和沙土。
表达式的用法,语法规则,为表达式指出了一个逻辑上的位置。而表达式本身指示的规则,则是嵌入到这个语法规则的位置中。它总还是具有自身的特殊性或规则。
但是和红相对,疼不能归于客观对象,只是私有的。这使得疼作为规则,没有外在的/客观的标准。在这里,我们是在一种搁置其真的意义上,对于喊疼的人所要表达的东西而言理解它。在这里,我们在种种感觉作为种类所构成的一个谓词系统中指出一个概念。尽管说的人要表达的可能是这个疼的感觉,但是它表达出来的,可以理解的,却不是那个感觉,而是一种感觉。这种感觉可以用譬如针刺一下的感觉这样的描述来确定。
在“疼”的使用里,我们不在意落实“疼”的标准和规则,而在于其使用的用法中所指出的表达的某种需要。我告诉医生脚疼,是表达希望他看看我的脚,作出治疗。医生也不需要考虑我真疼假疼,而是基于领会我通过说“脚疼”所表达出来的希望得到诊治的愿望,而检查我的脚。这里,是人的意愿的表达,意志的诉求之间在交互,而非自然现象的事实之间的因果链条的传递。
当然,如果医生种种检查之后找不到问题,可能会说,“奇怪,一切看来都是正常的。”这时可能进一步考虑神经本身的问题。医生对于前来就诊的人的疼的自述,永远没法有效地怀疑。因为没有判断的标准,怀疑另一个人疼是没有意义的。
这里,要不要作出判断,取决于我们通过语言游戏所考虑的事情。我们要通过语言游戏做什么。
我们用语言来做什么,它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什么用,作为什么样的角色参与其中。
我们在描述一个房间时,在描述一个事实。这时,我们把句子用作真值函项。使用弗雷格的真理理论。这时,句子意谓真还是假,还是虚构,是需要判断的。
我们在描述心理状态时:
首先,其句子的真没有标准(外在),无论说是真的还是假的都是没有意义的。没有意义在于句子并不提供任何有意义的或确定的事实,或关乎事实的信息。
其次,我们并不以指出句子的真为最终的目的。语言游戏并不终止于其意谓真。或者并不就语词而言终止于指谓,而是以它们作为开始,表达它们所嵌入的一个生活形式的东西。
命令就是这样的典型。语言2里,
“板石。”
这是一个命令。对于命令的内容,不需要质疑。可以选择服从或拒绝命令,这都是一个游戏。但是质疑命令的内容的认识,这不是一个语言游戏。这是对于命令的语法的相反的情况的设想。这是不可设想的。这么想的话,就取消了一个句子用作命令的用法本身了,瓦解掉命令这种语法的规则了。只要我们说一个句子用作命令,那么这里对于说出的东西作为标准,这就是命令的语法的一个构成部分接受下来了。我们就是这么使用命令的。
命令的语法规则中还包括对于指出的规则的遵从的要求。如果把
“板石。”
看作一个描述,一个用于指物的名称,那么也是对于命令的语法的瓦解。这也就基于没有了解命令的语法规则所带来的质疑或对于句子的错用。
295“ 我 只从 我自己 的 情况 知道……” 究竟 会 是什么 样 的 命题? 经验 命题? 不是。 语法 命题?
命题是真值函项。它是真的还是假的的区分,就需要具有标准。并且,在外在标准上,它作为公共的客观事实。它是不同人的同一个事实。对于不同人都有意义。
但是,295第一句话,是什么命题?把它看作命题,其真或假,只对自己有意义。对于它人,没有意义。一方面,是没有判断的标准。另一方面,一个人的感觉或心理状态对于他人没有关系。如果说有关系,那也是一种因果关系。
但是因果关系是复杂的,我们可以象w指出不同的描述那样,指出种种因果。
自然科学中自然规律对于现象的必然支配,意志的决定之于行动,逻辑的必然,心理的决定,随意的决定和无意识的决定。它们都是因果。
语言分析考虑的,是逻辑的必然。但是这里指出的是经验的逻辑,而非普遍逻辑。
这句话的要点在于作为命题,就是一个真值函项。考虑一个意愿,一个心理状态的真,有什么意义?它能如何嵌入我们的日常生活,有什么用?
这还是294考虑的语法问题的延续。
心理状态不是作为对象用来描述的,而是嵌入日常活动中发生作用。譬如导致享受,审美使人愉悦一会。或导致逃避产生它的相应的源头的东西。或者向心理医生或朋友倾诉,诉求心理治疗或疏导。
第二段,什么东西可以作为对象,这是有规则的。
考虑弗雷格对于句子作为的对象和概念的划分,满足和不满足性的划分。
概念不满足。概念是用来把捉对象的。类比康德那里实体和属性的关系里,实体作为自存性,而属性作为依存性。
在概念分析的句子里,概念看似作为句子中的对象。但是,看看弗雷格和罗素对于表示普遍性的命题的分析,改写:
1)凡物质有广延。
2)某物x,它是物质,它就有广延。
可以看见,概念和对象的划分是绝对的,而非相对的。
在日常语言的语言游戏中,什么是我们考虑的东西,我们想表达什么?它们就是我在语言游戏的使用中要表达的东西,和理解的东西。
一个人只有在无所事事、脱离处于事情之中时,会关注心理状态,感觉的东西。但是语言游戏的使用在于满足达成社会生活中的种种事情。其理解,也就需要在嵌入这些事情的领会中达成。这是日常语言的语言游戏的目的所决定的特性。这是关于日常语言的语言游戏的用法,或者基于其使用的目的而普遍地决定下来的遵从规则。这里的规则是一种语法的原则:
我们在日常语言的语言游戏中,考虑的时日常考虑的东西,及其表达和理解。心理状态不是这样的对象。我们在社会生活的日常中并不考虑这样的东西。
同时,闲暇中的审美活动,伦理和价值判断,也都不是我们社会生活的日常。它们也不是语言游戏的使用中所考虑、表达和理解的东西。
处于社会生活之中,或者处于闲暇而独处内审,其考虑的东西是区别的。这个区别最初地设定了语言游戏的用法的区别。
说w对于伦理和价值判断归于不可言说,还不如说,其日常语言的语言游戏的理论本身就把伦理和价值判断作为自身考虑的范围之外的东西。其言说至少不是日常语言的语言游戏所使用的语法规则。生活形式,人类共同的行为方式,作为语境中在逻辑上可以领会的东西。
这套用法的理论,在w是符合社会中的日常生活,受其作为目的的东西的考察所规范,而得到指出的遵从规则。这是工具理性的目的符合论的成果。它本来就不是服务于伦理价值判断的考虑这个对象或目的。因此,它并不有助于直接的正面的做出价值和伦理判断,是合乎逻辑的。没什么可以惊异。这套理论本来就不是对于一切语言的使用的普遍理论。
考虑审美时说的:自己去看、感觉,而不是听人家说。
审美从看和感觉入手,从实在入手。这不是w的语言游戏嵌入另外的东西的用法。
呼喊作为一幅图画,怎么理解?
呼喊是伴随疼的心理状态,心理活动。它是一个伴随现象。设想离开疼考虑这呼喊。这时作为对象或图画的呼喊,离开对于疼的伴随,和伴随疼时的情况,是不同的。这是对于叫喊的不同用法。这里,叫喊作为一幅图像不是脱离用法而自身在一种图象论的意义上表达意义的。
最后一句怎么理解?
我们 弄 哲学 的 时候 向 自己 内部 看, 这时 我们 得以 看到 的 往往 正是 这样 一幅 图画。 这 不折不扣 是 我们 的 语法 的 一幅 图画 式 表达。 不是 事实; 而 仿佛 是 加以 图解 的 习用 语。
向内部看。
哲学是反思。但是也不是脱离经验地反思。不然,就是康德谈到的先验概念的理性脱离经验材料做先验运用的情况了。那样的话,是在设想并非日常的生活的经验之外的东西。是一种虚构。而哲学的反思的目的不是虚构,而恰恰是综观我们日常生活的经验,哲学命题总是一些分析命题。发见我们日用而不知的,却又作为我们日常经验的基底的东西。
因此,向内部看也有不同的看法。反思不同于玄想或幻想和虚构。
语法的图画式表达。
加以图解的习用语。
这就是把语言在一种图示式的使用。图示形式的诱人之处,是任何表达式总是具有其自身的某种呈现于直观中的东西。这是一切语言的共性。
命题句子就其概念和对象之间的相对相依存而言,具有一种对自身的回归。这使得命题看作真值函项。真命题是在概念看作句子的含义的部分而言,或者在对象看作概念的外延的部分而言,指出整体的部分。这种关系,句子所指出的还有待确定的东西,就是其真值。思想已经在句子中给出来了。弗雷格说涵义是基于符号的给出方式所决定的东西。思想是句子的涵义。
对于心理状态的自身作为对象考虑,恰恰是语言中本质主义的图示式理解。这里把规则的用法这个环节给搁置掉,忽视掉,由此带来这种意义的考察中和现实中日常的事情的脱钩。
而把它们嵌入日常的事情,我们日常考虑的东西,做的事情,就要考察它们的用法——规则的使用的遵从规则。
就本质主义的用法,看对于命题的考察。本质主义在句子里考察的是表达式的涵义,基于表达式的给出方式而给出的东西,思想。而把句子或思想看作关于真的考虑,把它看作一个真值函项,这是一个用法,对于句子的用法。
只是,和日常语言的情况不同。日常语言的语言游戏的用法是基于语境的考察迩来的东西,就是基于我们日常考虑的东西、生活形式的东西,与其相应的语法规则。看见的语言游戏嵌入在看见的语言之外,另外的语境的考虑所领会的东西。因此,这里是使用用法去统一和缀连起诸语言游戏,而非用法从语言游戏之中分析而得到。
而在句子的情况中,一个句子,其涵义的思想,作为一个真值函项,这却是基于命题的形式本身所规定的。就是说,命题用作真值函项,不是外在的用法,而是命题的本质。当然,我们可以把一个真命题嵌入语境中作进一步的使用,遵从规则。
弗雷格在考察事实时,从语言到事物,指出真作为逻辑。以后要看看弗雷格关于假不是独立于真的东西,不看作逻辑。
但是真假就其非此即彼而言,可以说是不独立的。真假共同构成一个二选的谓词系统。T否定。
句子基于真而及物,谈论/考虑实在。
弗雷格把事物,实在,事实看作是还没有指出来的,没有给出来的东西,把它们看作基于语言所要指出的东西。语言是直接给出来的东西,它们是为语言所指出来的东西。这就是在考察语言所能把捉实在的事物的能力。
而这种考察的成果,就是逻辑对象的东西:真和数作为逻辑对象,以及基于真而真的概念文字所阐述的推理理论,以及算术句子。
弗雷格的真理理论并不给出一般语言中的对象,经验对象。但是通过处于概念之下,还是对于对象基于概念的外延/内涵作出一种相对的把捉,框住。
概念文字的推理是意谓相等的句子,这里把真作为这个句子中的对象。意谓就是算术句子中的相等。
算术句子中的等式,也是一个意谓相等的关系。
意谓相等的关系的句子,和对象处于概念之下的句子,有区别。前者达成的是对象基于句子被给出来。而后者仅仅指出对象的部分内涵,或处于某个概念的外延之下。这样的句子并不能指出专名的意谓——这个对象。
从句子作为真值函项,意谓一个真值,到句子意谓真,这里有从一个概念或一个类进到对象的情况。只是这里的特殊情况在于,这个概念类只有两个项。非此即彼。
296
这句话是对的。但是,这要在表达和理解时体现到具体的用法里。仅仅指出一种使用原则,还并不是给出这种使用的用法。
这里类似于感觉表达式的语法问题,还是虚构的。只有语法在遵从规则中用起来,嵌入日常活动,它才是给出来的东西。遵从规则是做出来的,通过行动表达出来(包括语言游戏),而不是脱离日常事务地单纯在脑子里设想出来。规则(包括语法规则)以行动为表达方式。它存在于行动和实践中,它是现实世界的如此这般的运转。
不是遵从规则作为行动的条件,后者是结果的东西。这里,要在实践上理解,遵从规则是目的的东西,通过行动所表达的东西。我们在遵从规则的规范之下行动。规则规范行动,而规则本身受到我们考虑的东西为轴心的规范。规则和我们考虑的东西之间,具有一种相应。这是基于目的符合的工具理性的考虑的结果,是目的造成如此这般行动的决定。
不对。看错了。
这句话,伴随着疼的叫喊的,不是事情,而是感觉疼。这就成问题了。
首先,感觉的东西在日常生活中,处于什么样一个角色?
这等于问:意识在生存世界中是什么角色?
我们谈到意识的时候,它总是关于某物的意识。抽调某物,意识自身独自看作对象时,它还和作为某物的意识是同一个东西或一回事么?
不是。
意识总是某物的意识。这指出了意识的用法。或者是”意识“的语法规则。这是一个语法句子,而非一个经验命题。
抽调事务单单谈论关于它的意识,这不合语法。是一种语法句子的相反的情况。这是不可设想的。这会毁掉意识这个概念本身。
我们在审美中会虚构。虚构和w的童话的例子一样,它还是在意识的语法中使用它。我们在艺术中创造虚构的对象。并且,仅仅就观念而言,它作为说明冲动的表达,虚构的东西是有意义的。它对于满足生命冲动而言,对于生命的感觉而言,有意义。
疼的感觉,是一种中间情况。我们不否定它。但是作为现象中的对象,我们对它任何谈论都是不合语法的。因为语言是公共使用的。
疼由于还并不表达任何具有逻辑构造的观念,观念可以谈得上虚构,疼的感觉却是一种感觉上的existence,但是它还不是任何being。但是我们的语言所谈论的总是being。观念是虚构的being。是存在,虽然它缺乏空间现象中的实在性基底的存有,但是在生命冲动生命的感觉而言,存在即实在,既是existence了。
生命是内在的,如何谈论?
指出遵从规则的原则性。譬如人遵从为自身所立的法。自律,守约,遵从规则。体现在规则的来由上:人为自身立法,而非事实认知和理解。
297 当然, 锅里 的 水 在 沸腾, 蒸汽 就从 锅里 冒出 来; 蒸汽 的 图画 也是 从 锅子 的 图画 里 冒出 来的。 但 若有 人 要说 画的 锅里 一定 也有 什么 在 沸腾, 又 如何是好?
蒸汽 的 图画 也是 从 锅子 的 图画 里 冒出 来的。
这是对于图画的理解的一种本质主义。与此相对的是总体考虑意义的表达的语境原则。在后者,语言游戏的意义并不是由其成分的语词或句子的本质指出。对于它们的综观反而需要置于语境中从我们日常考虑的东西的领会来获得统一。语词和句子就其本身具有规则的指出,但是缀连其这些语词和句子、这些规则的综观的,是我们从语境中领会的所考虑的东西使用它们的用法对它们的统一。这规则的使用中的遵从规则,在看见的语言游戏之外。
而本质主义,基于的是一种实在性的基底的东西。是某中exist先于being的实在。多先于一的情况。
在意识/being的有无之间,无并非existence的无,而是它作为多的统一的对象意识的无。无意识,并不意味着有待认知的世界的无,而是对它的认知的缺失。就此而言,无是一种意识中多而不一的情况。它是相对的形式概念。一对材料缺乏综观统一,它是无:对于统一意识而言,不存在,无。
缺乏形式的统一的多,可以称为质料么?只有处于形式的统一之下的,实体的独立部分,才能称为质料。质料总是和形式以及实体伴随出现。实体意识还不存在时,也谈不上质料。这时还只有多。以及多的看作一个总体的集合的东西——union。union还不是一,而是有待统一的诸多。
在图画和意义之间,图画表达意义的单元在于整体的综观统一。就像实体的本体是形式而非质料。就此意义上,实体本身就是意识现象,而非主要是实在性。实在性在于存有/existence。union就是一种存有:先于其存在意识的产生,就给出其existence。
从existence到being,是为人所命名,作为角色嵌入人类生活。语言和意义之间是一种多的综观统一达成意义的表达。意义在于综观形式,在于语言的用法,在于语言在使用中总体的东西的考虑。我们考虑的是总体的东西,表达的和理解的都是它。
图画的情况,在于它自身作为对象。设想现象的情况,现象中的对象。我们从existence的多和union中基于意识产生出对象的识别来。对象的产生本身就是existence的多嵌入到一个对象的意识中来的结果。就是说,我们谈论对象的时候,已经处于存在意识之中了,而非那脱离我们的意识和认知的事物自身。图像用于表示现象中的对象。因此,这里搁置的是其多而言的实在性的基底,而强调其整体的处于如何被看所产生的东西。
现象还可以不具有意识而能保有其existence的多。多就其实在性而言提供出existence。多并不具有其union的无意识就被取消。因为其基底,不是being,而是existence。但是,图像如果考虑其existence的话,它就不是图画了。语言如果就其声音的分析而言,不作为符号,它也就不是语言了。它只是一些声音。就像敲一下钟所发出的声音。这声音仅仅是一种自然现象处于自然规律的支配之下的结果,而不承载任何意图的表达。
而语言恰恰在于承载意图或意义的表达,使得声音称为语言。
声音能表达意义,表达我能考虑的事情,这是值得惊异的。
声音和意义之间,和我们考虑的事情之间,是根本不同的。表达得以可能,就要在符号和意义之间作出一种相应。这是在语词层面上的情况。命名游戏把一个符号用作名词,就是指出这种用法。这用法跨越了根本不同的符号和事物,在它们之间建立联系。
这联系是怎么建立的?我们并不能在符号自身之内看到这种用法,而是基于公共的约定,基于共同的人类行为方式。我把“苹果”用作指谓苹果,后者还是表示为名词,一个语言上的符号,但是它在此以其意谓的东西被理解,出现在这个句子所考虑的事情中。而前者加了引号的名称,以符号本身在这个句子里被考虑。
在一个符号用作名词的语法规则里,会产生一种本质的用法,这是基于:
我们总是在考虑事物时,用到其名称。事物总是以名称出现在思想里。这是因为思想本身基于语言之上。我们思想时,就在语言之中。所以,我们总是通过表示事物的符号来考虑用这个符号来表示的事物,这里有着一种本质主义的外貌。似乎这个符号总是相应于这个事物。但是考虑到这里的事物可以是一个表示普遍性的x,并不影响这个句子的成立。就是说,事物并不参与这个句子。w在甲虫实验中也指出,我们通过“疼”谈论的感觉疼,并不参与“疼”的语法规则的给出,它并不参与“疼”的使用中作为其指谓的东西。它只是一个装饰,并不参与实际的语言游戏,在其中被使用。
一幅图画自身作为对象被看待,这时,它就失去了意义表达的功能和使用。它不再参与意义的表达。它自身就是目的,由此得到的,它与一个表达活动脱钩了,从嵌入一种用法中脱离出来。不再通往意义的东西。
这时,它本身作为对象,对于其考虑和意识产生的是其作为现象中的对象意识,是认识论中的材料的东西,而非语言考察中的符号。前者产生对象意识,产生意识的经验。后者产生意义。它们之间是根本不同的东西。
譬如“苹果”的语音,作为语言的意义,指的是苹果这种东西。而这个语音就其自身作为对象时,它只是一个声音。我们可以谈论它的频谱分析,谈论它在时间中的延展特征。但是这些谈论和苹果这种东西,这种处于人类生活之中某种角色的东西毫无干系。这个声音可以和狂风吹过门缝的声音一起拿来作出种种现象上的特征的分析。
这是一种本质主义的用法。
语言游戏是总体的综观指出一个意义。它不基于语词的本质主义产生意义。同样的,也不基于句子的本质主义产生意义的东西。
语词——规则,句子——规则,它们在综观中都要置于用法中被理解。它们还进一步处于遵从规则的对它们的使用之下。
语言的目的仅仅是在总体上表达的达成。部分的东西仅仅在参与这总体上意义的表达,才有意义,它们并不自身能够脱离这总体的意义的考虑,就在其本质之中分有这总体的意义。
类比亚里士多德:质料并不分有形式的思想。
一块条石,在建筑中用作门槛。不能说脱离参与这屋子的建筑,这块条石在其本质之中就蕴含了作为门槛的用法。那仅仅是条石建筑时,潜能上可以用作门槛。但是只要它没有在现实的建筑中用作门槛,那么这种用法就还不是现实的。
而我们这里谈论的是现实的情况。我们谈到语言游戏的表达和理解,表达和理解的是现实做出来的事情。我们并不脱离做出来的事情,一个人独处时考虑表达和理解。我们总是在做出来的东西中,在行动中考虑表达和理解,语言游戏和行动总是嵌入具体的日常事务里作出表达和理解。
298
这句话就是一种指向心理状态的情况。
“这才是重要的。”
问题是,“这”如果用作专名,还需要所指的给出。但是这里还没有给出来。它还仅仅是一个代词,仅仅指谓表示普遍性的实体x。
就是说,还仅仅指出一个类,而非这个类中的这个那个。
这时,由于“这”还仅仅是一个代词,表示普遍性的实体x,而非指谓某物,所以,这里被指谓的事物并不参与这个语言游戏。
感觉表达式的用法和没有伴随所指的给出的“这”的用法一样。虚构语法,自说自话。通过它们并没有东西被指出来表达出来。虚构的语法的使用,产生的是并没有东西被指出来。
299
哲学思考指什么样的情况?
指脱离经验的事情使用理性。怎么使用?基于语言的本质主义。
语言一旦脱离具体事务中的用法表达意义,就只能就其自身的本质/规则表达意义。仿佛用法具有的经验性是一种不合哲学思考的杂质,要把它们排除出去不考虑它们。
这样,余下的就只有名称,命题这样的表达式了。
一个真命题,可以化归于一个摹状词。
命题的情况中,有两方面的东西给出来了。它们是语境。一方面,是概念词意谓概念。这是一种固有语法。另一方面,命题意谓一个真值。这是由句子的结果所决定的。对象去补充一个不满足的概念,前者是处于后者之下,还是不。这里只有这两种情况。相应于句子意谓真和假。
对象处于概念之下,意味着概念在内涵上作为对象的含义的组成,它描述的是一个事实。不然,不是事实。
命题的结构,也是基于我们作判断的需要而带来的对于语词如何构造一个句子的方式。我们的思维不作判断时,自然不使用命题这种句式。看日常语言的游戏游戏,譬如看语言2的情况,这里没有命题。或者看诗歌中的句子,未必使用命题。
后一个破折号后面的句子。
不是被迫。而是为语言的图象式的语法这个假象所迷惑。
这时,先于语言游戏的综观,先于从语境中领会到使用语言游戏所思考的东西,以之为理解语言游戏的轴心的东西,直接从语言的本质主义的用法,从语词的规则到句子的规则,在一种部分和整体的关系中,如同图像的情况中那样,从部分的复合构造起一个整体的东西来。把它看作语言游戏的意义。
在直观的情况中,部分之于整体的复合构造,其综观形式即直观形式的空间。部分之间在空间上处于不同的号数而共处于一个空间中,在一个现象中。
在句子的情况中,则是关系词维系了句子之间的逻辑关系。康德的关系范畴就是一个例子。从句子基于关系构造起来,到句子和句子基于协同性和因果的关系综合统一。
300
意象
感觉的意象还是感觉么?
现象的意象是一幅图画。图画是关于现象的图示。图画之于现象,也有语言之于意义的关系。我们在思想中只能通过名称谈论事物。我们关于现象的意识,也只能通过图画来描述。
图画还可以作为意象的对象么?关于意象的意象。
就其意义而言,它们是不合法的。
范式,指什么?
图画
现象可以产生图画。但是用法没有图画。
命题作为思想的图画,基于图示形式的相等表达思想。
但是思想不是什么东西的图画。思想就是事态。它是客观的,但是有赖于主体的思维呈现出来。如果没有思维,不存在思想。
没有行动就没有遵从规则的实践。遵从规则是做出来的,通过行动所表达的东西。
语法规则没有图画。它是看不见的东西。
图画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是一个句子的构造,命题,表示一个判断。判断在于指出一个关系,而关系可以看作多的性质。
在实体和属性的关系里,由于后者是不满足的,是概念。由此,这个关系可以看作整体和部分的关系。并且,整体的东西在此是一个x,它的含义通过句子意谓真由概念所指出。概念是其含义的成分。因此,是通过部分的揭示来逐步地显现整体地方式。
关系是关于自身的考虑。命题是围绕同一性展开的句子。
同一性是蕴含于命题这种句式之内的普遍逻辑。
同一性和真之间的关系?真是基于同一性的经验情况中的落实情况的指出。衔接起实在。
楼巍的注解恰当。
联系亚里士多德的质料/形式/实体的相对。我们在认知实体时,仅仅需要局限于处于形式的统一之下的多,作为实在性的基底,把它们看作实体的质料的东西。而对于多自身作为对象或实体,它又具有自身的形式,却无须考虑。考虑它关乎的是另一个对象的认知,认知的是多自身作为对象的情况。我们并不通过质料自身作为实体的形式的思想,来得到质料所参与的整体的实体的形式的思想。质料不分有形式的思想。质料自身作为实体的形式的思想,并不必然地决定其所参与的一个整体的东西的形式。这里,条石之于屋子的门槛,是基于整体的东西的构造这个我们所考虑的东西的规范之下的的用法。而被使用的东西处于用法之下,这里用法基于目的的东西规范着被使用的东西的如何被使用——遵从规则。譬如条石由于其形状可以被用作门槛。但是,方石可以通过多块拼接合出一个条石,用作门槛。门槛作为屋子的独立部分,分有屋子的形式的思想。门槛总是在屋子的构造中作为屋子总是具有的部分被考虑。屋子有门槛,这不是一个经验命题,而是一个语法命题。而石块之于屋子,就是质料的东西。门槛作为屋子的部分,是语法命题。门槛分有屋子的形式的思想,就是说,门槛是作为实体参与屋子的。而石头参与屋子,需要撇除其自身作为实体的形式的思想,而另外以作为屋子中的某个角色参与屋子的思想。就此而言,条石之于屋子是质料,而门槛之于屋子,是形式的成分,不是质料。质料不分有形式的思想。门槛却分有屋子的形式的思想。
疼的感觉,在语言游戏的表达活动里,是门槛这般的角色。这时,我们并不关心其自身作为实体的质料方面的实在性的东西:这个疼的感觉,而非那个疼的感觉。就像在门槛的例子中,它是实体的存在,而非质料方面实在的东西的考虑,其自身又作为实体的条石这个东西。我们在指着条石称它门槛时,我们考虑的是它作为屋子的组成的角色的东西,而非条石自身作为实体的自身的性质:石材,质地,形状,它作为实体自身的质料和形式的考虑。疼在此也是类似的情况。在说“疼”时,疼作为生活形式中参与语言游戏的用法中的角色的东西,而非以其疼的感觉被考虑。我们考虑的是“疼”的使用所参与的那件事情,而非疼的感觉。这就是前因后果上使用“疼”。我们看医生时和医生说胃疼,是希望医生诊治我的胃,而非关心我的胃的疼的感觉,来认知它,如同审美那样来设想我的感觉。假设一个医生听到我喊疼时设想了我的感觉,并停留于此,并不作出进一步诊断,我喊“疼”所表达的是这个回应么?不是。了解我的感觉,可以作此设想。但是不这样,直接从我说出的疼作为概念指出规则,嵌入看病这件事情对它的用法中,已经满足看病这件事情作为一个语言游戏的展开。就是说,疼的感觉在此并不参与这个语言游戏。但是疼作为概念指出规则的东西,参与了这个语言游戏。使人我喊疼时,可能设想自己表达的是疼的感觉。但是达成的表达出来的东西,是疼这个概念。语言所表达出来的,不是要表达的东西,而是被理解的东西。疼的概念是可以认识的,疼的感觉却不能通过认识或理解得到。
在这里,w否定把疼的感觉带入到语言游戏的综观中来。它作为图画,已经不是这个语言游戏的综观所考虑的东西了。这个语言游戏的综观考虑的仅仅是疼这类感觉作为概念指出的规则,仅仅在与冷热软硬这些感觉相区别而言,指出处于一个谓词系统中的这个谓词的规则。而并不考虑这个疼的感觉。
语言单凭自身能指出的只是概念,类。从这苹果的颜色,到红,这不是前者所能指出的。从疼,到疼的感觉,也是类似的情况。我们指出的是概念类,而我们试图表达的却是这个那个。这里总是有语言基于概念或共相对于对象或殊相的难以说出。
基于亲知,给出事物,可以给出名称的用法。但是感觉表达式的问题在于感觉是私有的表象,它不是公共的,没法给出。因此,通过命名游戏给出其语法的设想落空。此时,使用感觉表达式,其愈发还是虚构的,没有给出来的。
考虑“红”的情况。可以把它用于归于对象的性质。这样,“红”就具有标准:红即规则。红具有某种客观标准。w的客观标准大致就是外在标准。
但是,即使疼不具有客观标准,并不妨碍它嵌入日常语言的语言游戏,我们的额社会生活中去。再次考虑的是语言游戏的综观。这种综观达成对于使用“疼”的语言游戏的理解,有赖于基于语境对于“疼”的用法的领会。我们可以先于“疼”的规则领会“疼”的用法。
这里有一点需要确认。
疼作为概念和类,是可以通过语言表达的。在谓词系统上,我们在概念的意义上说,疼就是一种规则。这个“疼”作为感觉表达式的语法还是虚构的情况,并不冲突。
我们可以在感觉表达式并没有指出感觉,但是指出这感觉的类,指出概念的情况下,它已经以这概念为标准指出规则了,可以嵌套进用法之中去。
一个没有任何规则的指出的东西可以嵌套进用法么?用法至少已经为它安排了一个逻辑上的位置,对它作出了某种规定。
并且,如果这个用法能使人明确理解,这个规则反过来有可能通过这理解所指出。考虑弗雷格的逻辑对象的情况,考虑其专名意谓的对象基于句子意谓真得到某种程度的指出的情况。就是一种例子。
譬如,语言2中,
a:“板石”
b递给他一个板石。
在理解它们处于命令这种生活形式之中后,一个人可以不知道“板石”这个概念,但是可以通过这个语言游戏的看,领会出来。
这个例子,就是弗雷格那里基于命题意谓真反过来对于对象作为某种考察或揭示。
但是这里,语言游戏基于做出来了,进而来理解它,我们学习这个语言游戏,和我们参与语言游戏时,理解规则,并基于遵从规则而把它做出来,这是两种情况。
弗雷格对于命题的考察。一种是基于句子的考察得出其意谓的真值(真或假),另一种是基于句子意谓真,句子作为关于事物的谈论时,真是逻辑。真在此是言外之音给出来的。以此,我们通过真命题来考虑对象的给出。
我们在语言活动时,处于两种情况中的哪一种,始终需要分辨。
疼的感觉,是私有的。没有公共的疼,你的疼不是我的疼,我不能感觉你的疼。
但是疼作为概念,是公共的。一说到疼,我们都理解在说的是一个感觉的谓词系统中的这一个:疼。它不是软硬,不是冷热,不是光滑粗糙,不是舒服。
图画
1 考虑语境原则。在弗雷格考察语言的意义时,意义的单元不是语词而是句子/命题。弗雷格还值得再说一句。名称并不给出意谓的对象,但是概念词意谓概念,却是直接给出来的。这里有一种概念的约定俗成的使用。看句子的表达中的三个要素:
1)句子意谓真,而真是逻辑。句子是一个真值函项,它意谓真或假。句子意谓真,则是基于弗雷格从语言到事物的考察所选择的一种面向,考察真句子。真可以看作句子谈论事实的先决条件。
2)概念词意谓概念。
3)现在余下的就是专名不能给出其意谓对象。
专名意谓的对象要工具句子意谓真反过来被考察。这里类比于数学中的代数式,它意谓真,其中的代数的值或意谓通过这个等式为真被指出。而算术类比于康德的从事物到语言(经验)的情况。得到的是一个总是真的命题。经验总是真的。
2 专名不是事物的图画。
3 w在逻辑哲学论里,事态和句子之间,句子作为事态的图画。这里,是图示形式的相等。就句子而言,这里的图示形式体现为逻辑形式。
对象/事物在w的命题分析中,是一个空的逻辑位置,一个占位符。这点和弗雷格一样。
3·1 联系到这里的感觉表达式。在一种图像的用法里,把感觉疼和“疼”之间作为一种事物和图像的相应,是不成立的。名称和事物之间没有一种图像的关系。w指出的图像,是在图示形式的相等而言,而图示形式是一种句子在总体结构上的逻辑形式,是总体的逻辑的东西。而非处于这种逻辑中对象的位置上的东西。事物/对象在w是空的。
4 图像论,针对的是思想和事态之间逻辑形式的相等。
可以说一幅画是事物的图画么,或我们的表象是现象的图画?
思想是语言的延伸,蕴含于语言之内。弗雷格说,思想是句子的涵义,而涵义是基于语言的给出方式而给出的东西。但是从句子到意谓是一个跨越。意谓不在语言之内。
这里可以考虑w的语法或用法对于语言表达意义中起到的作用。
w指出图像论的时候,基于的是逻辑形式的相等。图示形式也是逻辑的构造。逻辑形式是不满足的。在弗雷格那里,概念是不满足的,概念词意谓概念,这是基于语境直接给出的。我们使用有限的概念表达无限的思想。这句话可以转写成,在摹状词的情况里,我们可以用有限的概念描述无限的对象。
对象是满足的。它是概念所把捉的对象。对象的满足体现在它本身不可分析,它是简单的,对象在思想的使用里不再做内部的独立部分的分析或考虑。因此,我们在使用对象时,是把它用作简单的东西。它难以具有图像,就在于不具有逻辑的成分。
而事实总是对于对象基于逻辑作出揭示。一个事态就是指出事物具有某种性质。这本身已经具有一种逻辑形式了。
图示形式不是针对满足的角度的对象使用的,而是针对不满足的具有逻辑形式的构造的概念(弗雷格的概念类比于w的逻辑形式)使用的。
感觉表达式之于感觉,前者用作图像,这不符合图像论基于图示形式的相等的要求。简单的东西,满足的对象的东西,自身没有逻辑形式的构造,那是复杂的多的综观的关系才具有的。而感觉的使用,并非感觉的分析,从直观到经验。
回到300
疼痛 的 意象 不是 一幅 图画, 在 语言 游戏 里, 这个 意象 也不能 由 我们 称之为 图 画的 那 类 东西 取代。
疼痛的意象,和疼痛的感觉什么关系?
疼的意象,大概,就是我考虑到疼时所想到的东西。这里,“他疼”,他的疼对于我不是感觉到的他疼,而是考虑到想到的他疼。这是可以表达和理解的东西。
行为可以有图画。行为的综观是遵从规则。遵从规则具有逻辑形式,如同弗雷格的概念承载了句子构造的逻辑形式。
而疼痛的图画是没有的。弗雷格和罗素都把专名看作空的东西,它们有待含义在概念和性质中的赋予。罗素为专名引入亲知。可是,专名作为指称的能指,其意谓,所指,还要再一个指的动作中,把事物给出来。单单专名本身,能指本身,对于意义的给出而言还是不满足的,空的,虚构的语法,它还不能仅凭自身给出意义。
图画起作用的是图示形式,是一种不满足的,弗雷格的概念式的东西,w的规则和生活形式的东西。生活形式不是一生只做一次的事情,而是某类事情。一旦不是某个,而是某类,概念的东西,它就具有了确定的内涵,逻辑形式。而图画就是基于这种逻辑形式起作用。对象式满足的,不在概念上在逻辑形式上有所表示或显现。显示要通过和概念的关系来给出来。
w谈论感觉和感觉表达式,类似于弗雷格对于对象的考虑。在弗雷格,其成果在逻辑对象的考虑里。那么,w的成果在哪?
弗雷格指出正面的直接的结论:作为逻辑对象的真和数。w则在日常语言里指出语言的本质主义的用法的谵妄。
在命名游戏里,名称表示事物,基于的不是符号的本质,而是人对名称的用法。
在感觉表达式和感觉之间。意义的基于语言的本质主义又一次浮现。语言式公共使用的,其表达和理解基于的是公共的用法。关于符号的某种使用的意图意愿,就是其用法的给出的达成,其有效使用的实现。这里,是意愿而不能达成,勉强使用感觉表达式,是在一种语法的虚构上使用它。还不能达成有效的表达和理解。
意象 由 我们 称之为 图 画的 那 类 东西 取代。
这么说,指的是命题对于事态的表示的情况。它是合法的,基于图示形式的相等。
这也说明,我们的语言所能表达的,是逻辑的东西。逻辑之外的简单的对象,是语言所不能及的。
对象一方面是概念所言之不尽的。另一方面,它根本就是简单的,不是概念所可以直接给出。逻辑对象是一种特例。
我们可以说这苹果是红的。但是我们不能说这苹果是红。
我们可以说弗雷格是哲学家。但是这是指出事物所属的类。哲学家不限于弗雷格。因而,哲学家不是弗雷格。
我们说出一个对象的时候,是在表达式意谓对象的情况下说出它。然而,除了逻辑对象,概念所能说出的东西,其意谓的东西,总还不是对象。
而罗素的摹状词,并非单纯的概念,其中总是具有对象的补充。譬如罗素的父亲意谓某人。可是,其中,罗素这个对象补充了某人的父亲这个概念。它意谓一个对象,建立在另一个对象(罗素)的给出的条件之上。所以,这只是一种循环后退。
—— 疼痛 的 意象 在 某种 意义上 是 进入 了 语言 游戏; 只不过 不是 作为 图画。
作为图画指什么?
作为图画,指疼的感觉作为疼的意象进入了语言游戏。
哪种意义?
就疼的感觉所属的类,在概念的意义上,进入了语言游戏。
当提到疼的意象时,虽然从疼到进一步的这个疼,疼的感觉,还是缺乏根据的,不能指出的。这是试图从概念进到对象,从共相进到殊相的企图。但是非法的。但是,疼的意象,虽然不能进到疼的感觉,对于它表示的那个感觉是一个在普遍性上的x,(感觉x,它是疼的。)它在本质上是一个概念。
考虑弗雷格的概念和对象的划分。一个概念如果可以为对象所谓述,那么它本质上是对象。而逻辑对象可以为概念所谓述,它本质上也是概念。
谓述在这里是指出“()和()意谓相等”这种关系的句子,或者说,“()意谓()”这种形式的句子。它有别于对象处于概念之下的情况。
在这里,疼的意象,虽然不能以疼的感觉进入语言游戏,但是,作为疼这种感觉,在疼的概念上,进入了语言游戏。这是合法的。
我在语言游戏中使用“弗雷格”时,虽然我没见过弗雷格,不了解其种种情况。但是我知道弗雷格是个哲学家,就可以在弗雷格作为一个哲学家而言,或“弗雷格”在
一个人x,它名为弗雷格,它是一个哲学家。 x表示普遍性。
的意义上,使用“弗雷格”。在一个哲学家的意义上使用“弗雷格”。这是合法的。而在弗雷格这个人的亲知给出的意义上使用“弗雷格”,对于我是非法的。那样的话,关于弗雷格的谈论,我是没有根据的。我并不了解他那么多的情况。
301
图画是合法的表达。意象则还只是一种表达的意愿或目的,一种我们通过语言所考虑的东西。但是表达还要基于我们考虑的东西的规范,产生出行动的遵从规则来。意象则还没有遵从规则的落实。感觉表达式之于感觉,就是一种标准的缺位。还不能给出所要遵从的规则来。标准和规则是一回事。
303
语言是社会生活中,公共使用的,有公共的用法。
语言的基本规则,它用来表达和理解。这里,如果没有根据,不考虑假装的情况。我们再社会生活中,总是直接基于语言所表达的诉求来相应。我们不设想一个人在社会生活中说一些不是字面上以及嵌入语境所表达出来的东西之外的东西。在社会生活中,我们直接表达诉求,期待回应。就像人在自由决断时,并不考虑做一些并非自己意愿的东西。一个自由的人,它所作的,就是他要做的。它的行动体现其意志。这是关于自由的语法阐述。难以考虑语法句子相反的情况。不然就是毁坏这里的自由这个概念本身了。
我们谈到关于自由的情况时,总是基于自由而言的。自由是先于自由的情况设定下来的基准的东西。坏掉这个基准,那么随后的谈论就没有意义了。
在日常生活中,面对它人的诉求,还要怀疑他是不是在虚构,假装,是不是真的,这都是空想。日常生活的角色设定就规定了相互的响应,首先就是它人说出来的东西(这里包含处于遵从规则之下的理解)就是其意愿的如其所是的表达。按角色行动。这是社会生活所设定下来的剧本。只要在社会中,我们就在这剧本设定中。这是不可怀疑的。是语法阐述的相反情况的不可设想的情况。
使用,日常生活,是某种to be。对于日常语言的语言游戏的理解,和现象的认知产生经验不同。在认知中,主观思维达成的是客观的思想。这里的客观性体现在事实所构造的世界,是大自然,是自然现象的世界。其中并不含有人的成分。人只是作为认知者,作为思维活动的编织者,作为工人,但是其工作的目的,却并不含有丝毫的人的成分。人在这里只是一具机能式工作的机器。其工作的规则,就是弗雷格指出的思维所服从的思维规律。如同自然现象对于自然规律的无条件的服从,而不是语言游戏有意识地遵从规则的情况。
303就是指出离开使用来考虑语言的意义的情况。这是一种搞哲学时的通病。
哲学的反思,逻辑的考虑,是从经验中分析出普遍逻辑的东西来,或者说,逻辑在此不再适用,因为语言的理解要达成的是对于经验的经验性的把捉,而普遍逻辑恰恰在于撇开抛弃经验的经验性所留下来的东西。那么,在语言的使用和理解中凸显的不是普遍逻辑,那是不可能的。凸显的是人类的共同行为方式的东西。生活形式不是一生只做一次的事情。就此而言,生活形式是就理解而言的一类事情。类比于弗雷格的句子中的不满足的概念。我们用有限的不满足的东西来把捉满足的东西。一个原因是,满足的东西是无限的,而不满足的类,概念,是有限的。我们使用有限的东西来把捉无限的东西。这就是语言的所作的事情。
回到日常语言的语言游戏的语境中来,它们是为满足日常的事情所需,嵌入事情中,达成事情在社会生活中不同人之间的协作下的完成,为这个目的而生的。这是我们使用语言游戏的背景,也是理解它的语境。我们离开语境来使用语言和理解语言,对于事实中在语境中发生的语言游戏的理解是没有意义的。
w指出这种语境,时刻把语境的考虑带入语言使用和理解的背景中来。
我们使用和理解的是语境中的语言游戏,而非一个人空闲冥想时发生的语言现象。
304
第一段。
结论 只是: 凡 关于 某种 东西 无可 陈述, 在那里 乌有 就 仿佛 和 这“ 某种 东西” 作用 相同。
“某种东西”,就是实体x,它如此这般。x作为代词,一个字母,在此表示普遍性。
在弗雷格那里的一般语言的句子中的专名,就处于这种情况。
w的事态中的对象,也处于这种情况。
我们的理解总是基于有限数目的,具有确定含义的,不满足的东西:概念,生活形式/规则。对象在我们的思维和意识中,只是一个有待综观的材料(空的),或者有待指出含义的某物x(语言分析)。既是罗素引入亲知,但是毕竟,亲知中的事物,还并不是名称本身就给出的。从名称到事物还要有赖于亲知或直观。名称只不过指示一个看,看到的东西还要有赖于看给出来。
对于名称意谓事物,以这个事物引入我们的语言游戏中,这是虚构语法。
第二段
对于语言游戏中使用的名称,要区分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用法。
这不是我们对于事物抽离使用,先于使用的分类。而是对于我们在语言游戏的使用中观察到的不同用法的区分。根据这种区分,指出不同事物总是处于不同的用法的使用中。
这是语法阐述。不是经验命题。
语言的使用和理解中的本质主义,无视这种语境中观察到的呈现的用法上的区别。这带来了理解和使用中的问题。理想语言使人陷入谵妄的设想。那设想也不是说不可以,问题在于基于日常的东西和事情的考虑时,那些设想就是谵妄的,脱离真实世界中在使用的语言如何表达意义的实际情况。它们不嵌入或勾连现实,与这个世界无关。说什么又有什么意义。
人为自身立法,伦理命题的考虑不是无意义的。它关切现实世界,要基于自身的考虑来规范在实践中产生出何种如此这般的现实来。不但不是无意义的,反而是核心的。
但是伦理问题不能从经验中产生出来。而w的语言游戏考察的是对于经验世界,其中发生的事情的理解。所以,伦理在理想语言的情况中对于w来说,是处于理性病先要受到攻击的东西。不能在语言的的本质主义的方式上来谈论伦理命题。这就像空的指出的从经验中得到伦理判断的谬误。
在实践领域,伦理价值先于经验,而不是反过来。
语言游戏在w是用来理解和使用的。其用法在语境中领会。是一些既有的制度文化的传统和约定所产生出来的既有的资源。w并不考虑规则的产生的环节中的应该如何的考虑,并不考虑人为自身立法的情况。
而伦理价值命题,不在于从语境和经验中领会规则,而在于人为自身立法,设定出合理的规则,而在遵从规则的行动中把它做出来。
规则的存在在理解中,是既有的东西。在伦理价值命题的考虑中,它们是要求人如此这般的遵从规则的行动把它做出来,而达成其存在的。在把它做出来之前,这规则还不存在。这是to be。而在理解中,是对于既已存在的东西的领会。理解并不产生某件事情本身,只是对我呈现这件事情:我理解到它。
1
自由在于敢于使用规则。也就是敢于有根据地行动。说理,就是用规则说话。
2
就规则的选择而言,形成制度和法律的规则,具有事后纠正的权利。它是强力的。
另一种规则更为强有力。就是用而不说的规则,人们甚至不考虑其可以选择和谈判,没有意识到具有自由裁量权的那些规则的对其遵从。它们形成文化基底的东西。
制度的内化形成人的自律,有意识地遵从规则。这是文明的底蕴的积淀。日用而不知的东西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人对于自身行动的未经审视所带来的原始生存。另一种是直接基于生命作出综观和行动中的遵从规则。这是人性上升的源泉。
原始的野蛮和文明的源泉的生命冲动共同蕴含于人的行动的遵从规则中。
但是,日用而不知的东西,还算遵从规则么?
我们可以基于直觉如此这般行动。这行动整个就是生命现象。我一时并不了解这样做的根据,在直觉以及遵从规则中,缺少我们这样做落实到的所考虑的东西上。
日用而不知的还有一种情况是我们在反思中对于逻辑的揭示。逻辑是我们总是遵从但是并不自觉的东西。我们并不有意识地遵从逻辑。而是无论我们如何做,总是符合逻辑的。逻辑就是为我们考虑的事情的普遍情况所规范而产生出来的规则。
我们考虑的普遍是如此这般的事情。我们普遍地如此这般地考虑事情。这两个句子意义相同。
考虑弗雷格在算术基础中指出的概念的外延类,是对象的情况。或者说,可以为对象所谓述的概念,其本质上是对象。
与a在x上相等,这概念的外延,是把x的情况从a中抽出来作为对象考虑的情况。是指出相等的所在。是这样一个概念,这个概念的空位是相等的东西。那么这个概念的外延就是指出这个相等的东西,这就是概念的外延。
我们说红这个概念的外延是红的东西。但是把句子看作真值函项,概念的外延是一个真值。弗雷格在这里似乎有一种概念的外延的定义的双标。在算术基础里,指出一个二阶概念作为对象时,基于 “与F等数”这个概念的外延引出一个数的考虑。这里使用的是前者的词项逻辑中对于概念的外延的使用。
弗雷格在算术基础里只是指出了概念的不满足性,但是没有指出概念作为真值函数。其外延是真值的情况。
离开弗雷格引出数的方法,概念的外延,回到弗雷格的目的:把考虑转入抽象对象和逻辑对象,二级概念作为对象的情况。
()与a在x上相等。这个表达式是一个概念,它留下了一个空位。这里的情况是,要使句子为真,需要补充它一个对象。并且,这个对象就是由概念自身所指出来的。或者说,这个概念可以为对象所谓述。
而这个概念的形式,指出了这种特征。一个二级概念是蕴含于一个一级概念之中的。
我们考虑一个对象总是能补充这个概念,使得句子为真。这当且仅当这个对象作为概念的二级概念的情况,作为概念中所蕴含的东西。
()与a在x上相等。
和
a的x是()。
意谓相等。它们具有相同的真值。
这就是罗素的摹状词的情况。
a的x是()。 把一个事实的对象从a转移到a的x,这是一个摹状词。它意谓一个对象。这个对象在经验对象的情况中,就是指出经验的经验性。这个红苹果,它的颜色是红。
并且,a的x是(),这个概念中,a的x 和()之间是一种意谓相等的关系。 这就指出,补充这个概念的东西,已经蕴含在这个概念之中了。
怎么蕴含?从一阶概念中抽象出二阶概念。一个经验概念的情况。这个苹果的颜色,它是什么还要基于事物中给出来,来给出。而一个逻辑概念的情况,可以先天地指出这个二阶概念,一个逻辑对象。与“与自身不相等”这个概念的外延类等数的一个数,是0。
罗素悖论的攻击点在哪?
a是一个红苹果,与这个苹果在颜色上相等,这里考虑的是红这种颜色。这时我们从语境中给出来的这个红苹果出发,把意识落在红这种颜色上。这是一种抽象。红这种颜色作为抽象对象。而 “与自身不相等”这个概念等数,这个概念的外延,就是属于 “与自身不相等”这个概念(的外延) 的一个数,它是0。这里,一个数作为这个概念的外延的性质。
但是弗雷格似乎说过,数不作为性质。假设盒子里有:球a,球b,球c。那么,这个盒子里的球的数,是3。3这个数,可以看作这个盒子里的球这个概念的性质么?
3
只要成人在职场里,社会中,存在霸凌,羞辱,成人之间存在暴力,甚至战争,就不要对于孩子之间的同类情况过于不能接受。成人之间作为事实接受的,也要孩子自己学会如何处理同类问题。干净的教育环境是不切实际的期盼。强调某事不应该发生不是重点,重点是学会处理事实。处理这种事实的能力,蕴养强有力的有用的而非虚构设想的文明。喘弱的理想是没用的,它不参与现实。现实需要在使用中解决问题。
4
认知以到达现实把捉现实为终点,而实践以事实为开端。
5
真的诉求,以真为逻辑,使得人接受事实,基于事实从事实出发做点什么,而非耽于幻想。即使幻想,也是处于现实的语境,嵌入生活形式的游戏。
现实是to be,不但基于事实,还要具有想象力,是做出来的。
而事实不需要逃避,不需要抗拒。无论如何,事实就是事实。没什么不可以接受的。或者说,如果基于真,就得接受。这是存在的前提。
6
家是堡垒。但是如果在家外的社会生活中不保守规则的话,那么这个城堡的城墙也就坍塌了。形同虚设。
家作为堡垒其城墙不是泥石或木头的屋子,墙壁,而是社会生活中的规则。
落诸于法律的权利便是这样的规则。但是规则不限于法律和权利。还是文化和制度传统的共识,公共的约定俗成,还包括某种约定。后者的约定是一种虽然此前还没有纳入既有传统的规则,但是作为一种说出来的规则。
这是规则1;而传统是生活形式的东西,是规则2,需要领会来理解的东西。规则被说出来,譬如语言2中的“板石”,改为“命令:板石”,那么,这里的命令就不再是规则2,而是规则1,它是“命令”这个词所指出的规则。
因此,家是堡垒,不是回避社会生活,它恰恰在强调社会生活所遵从的一条规则。这正是在参与社会。
这里,是指出遵从规则,还是指出应该遵从规则?这取决于家作为堡垒,是现实,还是理想。
7
年轻和年长的一个区别。
年轻时是这一个,那一个。年长后是这一种事情,那一种事情。个别的东西在看作这种那种的类的东西。
这是概念的能力的凸显。也是个别物的丧失。
能框住类之后还要保有个别性的认知和体验。概念还是要回到对象的把捉和凸显来。
8
选择比努力要紧,或在先。这是对于智慧、事实的尊重,对于人的灵感和客观条件的尊重。
9
对于社会生活而言,自身言行的协调,自身的一致,这种逻辑的东西不是被要求的东西。被要求的是成为社会生活中的那个角色,从那个角色的目的和需要出发行动。至于这个角色设定的合理还是不合理,并不是社会生活中参与角色的人被要求去作出考虑的东西。
人盲目地遵从规则(角色设定)。
因此,一个角色的种种诉求之间不能自洽的情况,不在于参与社会的这个角色的人的问题,而是这个社会的规则或角色设定本身的问题。
但是一个人,他要自觉,要作为主体,就对自身的所有言行负责,就需要考虑这种角色设定的规则本身的问题。这必然带来社会批判。
但是,社会批判毕竟不是在角色里社会参与所考虑的东西。w的语言游戏考虑的是后者的理解,而非前者的社会批判。
10
语言分析和思辨并不冲突。分析哲学只是指出我们运用思辨的场合,对什么东西运用思辨。而离开那些脱离实在的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的思辨。那样就陷入一种玄学。
罗素也类似的态度。指出传统哲学即使自洽,但是它们脱离实际。和实在脱钩。这样的思辨可以看作一个和我们的存在无关的二次元,仅仅是一种玄想。它们的意义何在,我们为什么要去思考它们,它们于我何干?这里缺乏一种现实的必要性,嵌入现实与实在相勾连的情况。
11
科学的起点,现象的给出,是哲学/认知和理解的终点。
科学考察事实,事实之间的综观,其统一的根据,不是人类的生活形式,那是人的观念和意志的东西,有其主观性,会变化,而是造物主在创世纪时一次性全部设定下来的规则,自然法则,客观规律。它们是物质现象如此这般的原因的东西。
而语言游戏考察的是人的表达。表达有没有达成,语言游戏的综观统一,其根据的是人类共同的行为方式,这也就是语言的语法是不是给出来了。我们总是在语法中使用语言。语法是人类社会生活中的传统和约定的东西。
感觉表达式的指谓的用法,问题在于语法的虚构。
而表达一个东西,我们日常考虑一个东西,这里,这个东西是不是有价值的,是不是应当这么做,不是表达功能所负责的东西。语言和意义之间的如何达成表达和理解,把意义上的事情方面在内容上的考察的东西,撇除在语言考察的任务之外。语言分析只是做着一种不带价值立场的,中性的或冷静的意义考察。
而伦理学的意义,人生的意义,并非语言的意义。如同科学考察现象之间的客观规律,也不是语言考察的内容。语言方面,只是确立在科学考察中,命题以真为逻辑,这一基本原则。
就是说,如果人在从事科学工作或事实认知,在语言上唯一提出的要求就是命题意谓真,真是逻辑。
那么,在人类社会生活的伦理判断中,语言上有类似的要求或原则的体现么?
伦理学要求的,其实是一种绝对的综观。而我们日常生活,要求的是相对的综观,有限的局部的眼前的事情。
绝对的综观,指出的是一种原则性先于任何经验。但是它又能容纳任何经验于其中,能用它综观统一我们的经验生活。
我能想到的,只有一种主体性。人作为主体,它就如康德在认知中的统觉或自身意识的统一,我思伴随着一切表象,而不为任何表象所伴随,就是说,它是一个表象中普遍的成分或表象,而它不为别的东西伴随则意味着它在概念上是可以抽象出来的,独立的。主体性,人作为主体在实践上也是这种情况。
它伴随着一切经验活动,因而能综观我们的日常的经验生活。
经验在普遍共性的抽象归于先验的逻辑。亚里士多德的范畴就是这样的东西。康德的知性概念是主体性,实践中人作为主体作为绝对综观的统一的形式的东西,也许不再适合称为生活形式,也是这样的情况。
伦理学对于语言——意义理论提出的是一种绝对的综观的要求。其综观统一的形式的东西,我们在这种绝对的综观中所考虑的东西,在实践的伦理意义上,可以落在先天的,人作为主体上面。它是一种原则性,社会生活中的逻辑要求。
12
日常语言的语言游戏要嵌入我们的日常活动,我们日常考虑的事情里使用。因而,语言游戏表达的固然是人的意愿,人所考虑的东西,但是它们本身已经为日常生活所约束我。一方面,是其综观统一的生活形式,总是文化和制度的传统,以及约定的东西。另一方面,一个语言游戏中,其用法总是受到基于我们考虑的某个东西为轴心的规范。这里,我们的遵从规则,总是以所考虑的特定的东西为规范自身的轴心或根据。就是说,遵从何种规则,是和实在的情况相应的。这里我们要表达的东西,所考虑的东西,并非随意的主观设想,而是受到客观情况的约束或规定。
13
说出思想的形式,说出观点。而不是停留在一堆材料上。这对材料可以有太多的看法用法,它还不是形式。
质料不分有形式的思想,尽管有形式的潜能。
w对于日常语言的使用和理解,着眼于它如何嵌入我们的日常生活的实践,嵌入我们的社会生活中来:有什么用!
基于这种对于我们日常生活的实践中的用处,语言游戏嵌入到我们日常生活的实践中来,或者说嵌入到我们日常所做的事情中来。我们使用语言游戏来参与和达成我们日常所做的事情。它是社会日常生活的实践中不可或缺的构成部分。
14
自由的人自律,认罪。参与规则的设定,或者先认可、接受规则,然后遵从规则。
不自由的人他律,由必然律推动,认同和接受强制力,而没有自由意志的概念。或者说,自由意志不参与它的日常实践。在强制力的接受和认同的同时,自由意志在逻辑上就必定从其日常实践中被摘出去了。一个空转的思辨,和它的日常生活无关。
15
把作为角色的人和人的行动置于遵从规则中,使它们去魅。就像一个多位数中非个位的数在这个数中的作用,看似十位上的数和个位上的数是不同的。但是把一个十位上的数3在遵从规则中看作3*10¹。这样,这个3就和个位数上的3就起到一样的作用了。它们一样都是平凡的。
遵从规则的分析使得角色和人的行动都归于平常。
角色和规则之间,就是生活形式和遵从规则之间的关系。
16
不同阶段,考虑的东西不同,立场不同,带来看待事物的差异。看法,用法。
遵从规则。
生命的实践,自由意志,有一种直抒胸臆,一种基于目的不是产生工具理性的遵从规则,而是规则本身直接以对于目的的直观的直接的联系,遵从规则和考虑的事情之间不隔。
而w的日常语言的语言游戏中,遵从规则和考虑的东西/生活形式之间隔的。
工具理性的方式和目的之间隔。而诉诸生命的行动,没有方式和目的之间的区隔。方式即目的,目的即方式。
前者在行动中遵从规则,考虑的确是生活形式的东西。
后者,没有规则,只有对于目的的直接的联系。行动和考虑的东西之间,并不需要一层规则的过渡来勾连起来。这桥也成为两者的间隔。
逻辑是一门规范性科学。在考虑的东西和遵从规则的行动之间,前者规范着如此这般的规则。而行动无需考虑目的的东西,而只要遵从规则就够了。这就是套路、程式化。表演有体验派和表现派的区别。后者的存在就说明考虑的东西和行动之间的隔,它们之间隔着遵从规则。而遵从规则可以并不以考虑某个东西,盲目地遵从规则。表现派的表演就是一个空心的例子。
隔,逻辑上两者可以扯开,独立,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
目的自由,和行动的遵从规则,可以衔接起来。
一个目的被给出来后,在社会生活中,总还是诉诸于社会实践。这个目的就总还需要是公共空间中的东西。就是说,自由在产生出目的来之后,这个目的还是公共的。自由的东西还是要落在遵从规则上。就像新思想/新概念也还是要用现有的语词和概念体系来描述。
目的自由在于目的的给出的根据的考虑,它不是被规定的,而是自发的。或者说,其中总是具有人作为主体在其中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或者说,目的自由的情况中,是目的的东西,我们考虑的东西,其内容脱离了传统中给出来的资源作为选项的限制,脱离了日常语言的用法的公共语境。
另一方面,是考虑这东西的根据或原因,是基于社会生活的支配作用,作为角色考虑它们,还是人作为主体考虑它们。
17
这事情是怎么一个逻辑。
“逻辑”的用法。
逻辑总是围绕某个东西,某个目的、某个事情而言的逻辑。就像意识总是关于某物的意识。
没有离开事情单独谈论的逻辑。就像实践中的工具理性,离开目的难以谈论行动的标准。在w,没有脱离所考虑的事情,离开生活形式的考虑而单独谈到遵从规则。
逻辑是一门规范性科学。
18
把人的行动置于角色中理解,把它归于遵从规则来理解它。这是去魅,也是回到人的存在的真实境况:只是不得不如此的平常。反过来,也是把存在拉回到我们平凡的日常来。一方面是把个人化的突兀归于平常的遵从规则,另一方面,是把遵从规则作为阶梯,在日常中迈入存在。生存和存在都在遵从规则中。
疯狂在就其遵从规则而言也是理性的。就遵从规则而言,没有偏激,只有恰好。
生存是一种存在。生存考虑受外在的必然律所支配的种种。
作为角色的区别,人作为主体,还是作为客体。
并且,它们之间的角色是相对的,如同形式和质料这对概念的相对,层叠相托。
为事物命名,或者说,我们一说出事物这个概念,就已经作出了命名,它就已经处于为我们所看所用的角色之下了。已经蒙上了我的眼光。
18·1
文明在于规则的内容,以及规则的产生方式。这里体现着一种人作为主体的情况。
19
所谓女人味是什么一个东西。
在男女关系中,女人的一些身体特点,譬如体格力量上不如男人,接受事实,从这些事实出发作出社会参与中相应的处理。示弱不是软弱,反而是对于弱的一种弥补,就像道歉是负责人的行为,对于铸错的弥补本身不是错误。它是一种柔韧的强悍。
而和man相对的女人味,则是一种单纯地停留于弱势状态之中,是意识上停留其中而不作出出走的努力。男扮女,就在突出这种安于自处。而现实中的女性需要承担自身的生存,需要她有力,因而,女人就其柔韧一面其实是男性特征的强悍。现实中一个设想中的女人味的女人,是难生存的。
这也体现了男女审美中的一种不接受现实或不诚实的态度。
20
哲学的逻辑的思考,不是使我远离经验,却使我能够摆脱理性执拗的谬误、谵妄,所造成的对于事实的考虑的障碍。使我可以摆脱谵妄的理性,清明地回到经验的考虑中来。
哲学的逻辑是对于理性固有的悖论的摆脱和避开,对于理性成病的人,是一种经验生活的恰当的预备。清扫谵妄,切中事情本身,或者是使人回到事情本身的考虑中来。而不是在事实的认知这个任务里却漫游于事实之外的谵妄。
21
我们的语言表达出来的不是我们想要表达的东西,而是逻辑上能够为人所理解的东西。
前者还不是表达的达成,还只是一个意愿。但我们在语言所表达的东西,意义时,考虑的是已经表达出来的东西。混淆意愿和实现的原因,是语言的本质主义所带来的幻觉。以为我们说出名称,就已经指出了对象。
名称意谓对象,这还只是一种意愿。或者说,这里的对象,还只是在普遍意义而言的实体x。至于这个对象的指出来,还只是名称的用法的目的的东西,它还没有给出来。
我们的语言活动,就是想方设法给出这个x,通过概念(弗雷格的句子的考察),通过用法(w的语言游戏的意义)。
语言游戏作为给出来的看见的东西而言,它是对象性的,满足的。而规则(包括语法规则)相应于生活形式,我们所考虑的事情,它是一类事情。类似于弗雷格的概念,是不满足的。生活形式是整体上的综观,但是生活形式指出的是一个类。它要有赖于这一个语言游戏的补充其满足性,指出的才是这一件事情,而非这种事情。
从报告,到这一个报告。
22
观念有硬度。一个测试标准就是心理。可以为心理所支配,或者不可以,这是观念的外在标准。
伦理和经验之间,也有这样的情况。康德指出价值判断不可从经验中得到。
23
生存和存在的贴面舞,它们是一个硬币的两面,形影不离,不能分割。如同形式和质料的相对。
24
w基于语言的使用和理解的如何可能来考察语言,这就是遵从规则。在这里,w并不涉及规则的产生的环节。使用规则参与语言游戏和基于遵从规则来理解语言游戏,这是把规则看作既有的传统中的或者约定而成的东西,作为看见的语言游戏之外的,看不见的语境,意义的可能性所处于的一个谓词系统。既有的规则作为理解的界限。使用语言和理解语言如同一个选择题,其选项是既有的东西。
价值判断,人为自身立法,自由意志,不存在于单单脱离现实的谈论和思辨之中,它们是做出来的。自由意志的存在在于其实践,把事情做出来。这是自由意志的用法。这是一个语法句子,而非一个经验命题。脱离实践,做出来,自由意志在单单的设想中,这是对于自由意志的语法的相反的情况,是不可设想的。
价值判断在于人的to be,在于自由意志的实践中的to be,把事情做出来。
伦理命题,价值判断的意义在于嵌入到实践中把事情做出来,让自身成为如此这般行动。
而to be不是用理解来达成,而是用做,做出来的。理解一个东西还并不是产生这个东西,只有把它做出来,才把它引入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来,成为我们现实的组成。而我们思考的目的是造就现实,或者理解现实,这是不同的。
用w的生活形式,是难以触及理解之外的价值判断的。补充生活形式的是一个表达遵从规则的行动。这里规则是语境中领会的,被给予的。补充价值判断的不满足性的,也是一个遵从规则的行动。而这个规则本身,不是对于语境的领会,而是给予价值判断落实到具体的事情中的原则性。这个原则还不满足最后做出来的行动的遵从规则所需要的,还要承接具体事情中w指出的被动性的一面,才能形成行动所遵从的规则。从宪法的原则性到下位法的行为规范的实践就是这样的一个例子。
25
人的敏感就是它的天才。敏感就是对于材料自己具有综观的直觉,具有去作出统一的机能,不用人引导也没人能教会这一点。这是最初的动机的给出。这是一个人的天赋。或者称为天才。
天才多数在结果上做出来的事情而论。而天赋,在于指出天才的原因,他就要去做这样事情,在没有任何规定,受外在情况所要求时,发乎内在的感觉引导它去做这样事情。
26
结婚是两个人一起过日子。有了孩子,是三人四人一起过日子。每个人都是不同的。认知这个事实,才能对于会遇到的困难有基本的准备。如果抱着在一起的人,夫妻是经过自己选择的,孩子是自己生养的,就该合得来,那么在对付相处中具体的困难之外,还要面对心理上额外的失落。
读书会
即使甲虫这种东西的例子,只要不拿出来给人看,也和”疼“的用法是一样的。
贝理坚
说”疼“,由于其私有,不能公示,所以即使用作概念疼,也是不合法的。这里,仅仅考虑疼的使用,而不考虑其根据。而”疼“理解为概念,还是对于使用”疼“的工具的考虑。但是这里根本不考虑根据或原因的东西
贝理坚
看作概念的使用,确实是不对的
贝理坚
谢谢各位
楼小巍
不要想着用指向某物来解释语言,不要去解释语言,语言的用法才是不可解释的。@贝理坚
楼小巍
我们总是忘怀不了那个“东西”
刘畅
哈哈,对
楼小巍
关于语言我们只能给你外部的事实
贝理坚
我是顽固的哲学病 哈哈 谢谢引导
楼小巍
连我们自己的“解释”也是语言给你的
刘畅
关于疼痛的外部事实与疼痛的关系,产生误解的方式,与感觉与料论的错觉论证很类似
假装是一种特殊的行为方式。它是对于可观察的语言游戏的用法的验证。我们再语境中领会生活形式的时候并不包含验证。假装则是这种理解和语言游戏随后的用法不符合时,开始质疑。没问题时我们不作质疑,考虑假装这种行为方式。
感觉表达式的使用的总结:
1 语言游戏的使用有两个组成部分。
首先是语言游戏的用法,语法规则。这是从语境中领会的,是共同的人类行为方式的东西。
然后,说出的语言游戏本身指示规则,它们自身指出标准。
2 语言游戏的规则嵌入语言游戏的用法,达成语言游戏的理解。
3 在苹果这样的事物的情况的谈论里,说出的名称可以考虑其意谓的事物。并基于语言和事物的关系,说语言用错了。比如对着一个苹果说,“这个香蕉如此这般。”
这里,我们可以说这个句子在虚构一个事实。我们在句子意谓真的意义上继续一个语言游戏。比如在水果店里老板对买香蕉的人指着苹果说,“这香蕉很好吃”。这时,语言游戏的使用和理解,可以考虑说出来的句子的真。
但是,这限于现象中的对象,外在的东西。
4 我们也可以在甲虫的思想实验中看到,基于我们的语言游戏的玩法,对于一个外在的东西,隔断句子意谓真在亲知/直观中的实证。这时,我说我盒子里有的是甲虫,和我说“疼”的情况就是一样的了。
5 但是,盒子里的甲虫的例子,是一种人为的玩法或用法,它带来的名称的指谓的用法中标准的缺失。而感觉表达式的情况,则是注定了其用作指谓的语法的虚构。
6 感觉表达式在作为名词指谓一个东西时,虚构语法。但是,这并不妨碍它在一种约定俗成的行为方式上,嵌入其中被使用。这时,“疼”所表达的不是感觉疼,而是说“疼”在一个语言游戏中总是相应的前因后果的事情的预期上使用。我去看医生,说手疼,是在期待医生看看我的手,诊治它。
或者老师问一个胆小的幼稚园的孩子,为什么坐立不安,回答肚子疼。或者回答尿急。
7 当把“疼”看作感觉表达式,其语法虚构使得疼的感觉的表达不能达成。但是,就疼作为一类感觉,在概念而言得到表达。这里还是有问题。如果说感觉表达式表达了感觉的种类,它还是一个判断,具有真假的标准。可是,这里感觉的东西是私有的,语言缺在公共使用,这里,还是没有标准。
8 感觉表达式的情况,看似是一个名词,它在指谓事物。
老师问小朋友为什么坐立不安时,孩子回答尿急,要小便。
这里,要干什么,可以参考语言2中的情况:
“板石。”
这个名词被用作一个表示命令的句子。
在这个语言游戏里,另一个人直接把他所要求的石板递给他,并不怀疑石板是否其真实意愿的表达。
可见在我们真实的语言游戏的使用里,可以在语言游戏的用法的意义上理解一个句子/名词,而并不考虑名词所指出的规则本身的真假。这是基于并非用作命题的句子的用法本身所指出的语词或句子的用法。这里,名称表达的不是一个客观的思想。我们在说“这苹果”时,指谓的东西是苹果,名称和事物的一致是这个语言游戏继续进行下去的条件。在科学或经验的描述中,虚构的句子是没有意义的。我们在这语言游戏的使用里谈论的是客观事实,是对于真的关注。真作为逻辑,是句子的用法。
但是,日常语言的语言游戏里,我们考虑的是共同的人类行为方式的东西。语言游戏要嵌入其下被理解。就是说,我们考虑的不是客观的命题带来的事实,其中没有人的成分。我们考虑的是人的行为方式。人的遵从规则是理解的核心的东西。这里,我们允许表达人的意愿,譬如命令,要求,商量,祈求这些行为方式。这时,语言游戏的用法就把句子用作命令、要求、商量、气球的表达。这里不再考虑语言游戏说出来的句子在命题的意义上的真假。怀疑命令句子的真,是与语法相反的情况,是不可怀疑的。
9 “疼”就要在类似用作命令的语法来使用:它不是感觉表达式,不在于指谓疼的感觉。我可以由于疼而说“疼”,但是,我说“疼”并不是在表达疼的感觉,而是嵌入譬如看病这种行为方式之中,开始一个语言游戏。我通过说“疼”,让医生对我作出诊治。
或者,我脚痒,告诉医生“脚痒”,这也是开始另一个语言游戏,医生会作出相应的不同的诊治。
10 我说“疼”的一个原因是我感觉疼,但是我说“疼”所开始的一个语言游戏,并非非得把它用作一个感觉表达式,去表达那个感觉。而是可以开始由疼带来的相应的处理,譬如看医生,治病。
“疼”的情况是,用作感觉表达式或名称,其语法注定虚构,其表达的目的注定不能达成。但是,别的东西,譬如w的甲虫的例子。甲虫是客观对象,具有外在标准。但是,关于我盒子里有甲虫的例子,指出我可以设定游戏规则,取消其语法规则的外在标准。可见,即使不是感觉表达式,在一般对象的名称那里,也总是可以有这种用法。
因此,感觉表达式指出的是用法和名称的分离。虽然感觉表达式固然语法虚构的情况,但是一般对象的名称也可以基于用法总是处于这种虚构语法的使用之中。
11 与名称的指谓的用法相对应的,则是譬如命令的用法中,根本不去考虑句子本身作为意愿表达的真假。它直接就看作一个意愿/命令的内容的表达:这是面理的语法规则本身。考虑相反的情况就是考虑语法规则相反的情况,这是不可设想的。不然,就摧毁命令这种行为方式本身。
12句子并非只能用作命题。命题是真值函项。句子是否意谓真,这始终是命题需要考虑的。但是,我们可以把句子嵌入别的用法,作真值函项之外的使用。
譬如用作命令。这时,与此和句子的真就是不需考虑的东西。把与此和句子看作一个命令的内容,这时不再怀疑句子和与此是否真实意愿的表达,不然,就有违把句子用作命令的语法规则本身了。而语言游戏的使用中,其语法所设定的规则的东西是不可设想其相反情况的。不然导致的是这语言游戏不再是一个命令的情况。只要语言2是一个命令,相应句子作为意愿的表达就不可怀疑。
13 这里,名称受到用法的规范。名称指称事物,这本身已经是一种用法了。但是我们基于习惯总是以为这种用法是本质的,固有的,我们以为名称总是在指称事物。不是这样的。“疼”的使用就指出了不可能指称事物的用法。语言2句子用作命令时,也指出类似的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