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重患者生命垂危,急需器官移植,却苦于没有供体……面对生的渴望,面对这样的话题:“您愿意在百年之后捐献您的遗体或器官吗?”你会怎样作答?
目前中国红十字会开展的器官捐献是公民逝世后的器官捐献,是指当一个人死亡后,将其功能良好的器官或组织以自愿、无偿的方式捐献给国家人体器官捐献管理机构,用于救治因器官衰竭而需器官移植的患者,使其能够延续生命,并改善其生活质量。
三年前,我的夫家就经历了一次器官捐献,我老公的二哥(四十二岁,已婚,有一个正在读小学一年级的儿子),由于车祸导致脑部严重损伤,在ICU抢救了5天之后(费用约八万),医生的结论是,没有苏醒迹象,也无法摆脱仪器、药物的支持,能苏醒的希望很缥缈,就算是能苏醒,也没有办法凭自身能力存活,必须依靠仪器和药物。在这种情况下,夫家决定放弃治疗。因此,医生就建议我们,撤掉仪器和药物,让他自然死亡后可以考虑做器官捐献,夫家接受了医生的建议,在天津市人民医院做了器官捐献。
那么,下面我就来介绍一下器官捐献的组织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器官中心”) 是2012年7月6日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的批复》批准成立,2013年1月正式组建开展工作,是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直属的中央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负责参与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动员、报名登记、捐献见证、公平分配、救助激励、缅怀纪念及信息平台建设等相关工作。内设4个处级部室:办公室(财务)、捐献部、宣传部、信息部。
多年来,中国红十字会顺应社会需要、践行自身宗旨、接受政府委托、依据法律授权逐步参与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作出了积极的贡献。2007年3月国务院《人体器官移植条例》颁布,2010年3月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接受原卫生部委托在全国试点启动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试点工作,2013年2月在全国全面推开,2015年实现了器官来源的根本转型,公民捐献成为唯一合法的器官来源渠道,2017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修订案,将“参与、推动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明确为红十字会的职责。
器官捐献是挽救器官衰竭患者生命、服务医学发展、展现人性光辉、传递人间大爱、体现社会进步文明的高尚事业,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支持!
人体器官捐献需要什么手续?
为了保障捐献个体器官的个人的生命健康权不受损害,于2007年5月1日颁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一个选择换来的是生命的延续!
死亡对于我们每个人都是无法回避的事实,但一个人死后能为社会做点什么?当一个人的生命衰竭时,将器官无偿捐献,使他人获得重生,这不仅是自身生命的一种延续,亦是留给社会最后的“生命礼物”,为人世间最高的善举。对于受捐者来说,人体器官移植和等待移植患者的数量比例小一点,就代表等待移植患者的希望多一分;而对于器官捐献者来说,他们每个人的生命都被放大到了两三倍甚至更多,将自己最为宝贵的身体器官留给了这个世界,用最后的礼物给生命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这是一种理念,也是一种境界。即使自己的生命终结,也要照亮他人和这个世界,如今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遗体器官捐献的意义,加入到自愿捐献遗体器官的行列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