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昨天的文章意犹未尽,因为童年的我时常处于饿肚子的状态,所以食物对我的意义非同寻常,那么除了填饱肚子,有没有什么好吃的东西让我终生铭记呢?
Absolutely!
劳动人民的智慧从来都不可小觑,有饭吃一切只是等闲,没饭吃能让地球天翻地覆。虽然我已经算不上严格意义的劳动人民,但我仍然是无产者啊,而且我固执地认为我继承了劳动人民的优秀品质,加之后天所受巨大影响,所以我和我的小伙伴们早就开启了创造性的旅程。
当然,首先我们得感谢古人发现了火,可以使我们不必再为这个操心,我们要做的只是兜里揣盒火柴,然后勇敢地走向田野。
我们很容易就从田野中获得了想要的一切,但是,我们并未被胜利的果实冲昏头脑,也没有盲目地胡吃海塞,我们很自然地划分出主食和野味,并且创造性地搭配上了水果。水果又从哪里来?
当然是果园。
那时我们村东和村西都有大片的果园,苹果,葡萄,毛桃和杏,有的还在园里套种了甜瓜、脆瓜、西瓜、大葱、大蒜等等,可谓锦上添花,我们轻松地越过壕沟,小心地钻过篱笆,胡乱摘些熟透的瓜果,用衣服裹了就跑,真比兔子还快。
因为谁要跑得稍慢,很可能就被抓个现形,轻则挨一顿胖揍,重则挨一顿胖揍再扭送家长,然后再挨家长一顿胖揍,并被逼发下永不再犯的誓言。
但我们很快就会把誓言抛诸脑后。
实际上,这屡教不改的恶习直到上了初中才顿然收敛,并在我们这一代人中逐渐销声匿迹。
在此之前,我们依然人手一盒火柴,随时装备烧烤遇到的一切。
那么,我们究竟都烤了些什么呢?
夏天烤的最多的是麦子,这算主食自不必说。此外,地里河里都大有可烤,刨地瓜,逮蚂蚱,捞鱼摸虾抠螃蟹,甚至青蛙和田鼠我们也烤过,不过那一般要等到秋天,烤过玉米和花生之后了。到那时,我们还会带上铁锹到地里挖田鼠。
挖田鼠可是门学问,要先得找到鼠洞的气眼,那是它们的通风口,但也能做紧急逃生通道,必须把气眼堵死,才能沿着主洞一路往下挖,中间会有几次转折,那是聪明的田鼠防备雨水倒灌的建筑技巧,不必在意。再挖,鼠洞一般会出现两条分叉,一条通向粮仓,一条通向炕头。有的田鼠比较勤快,可能不只一个粮仓,这时就会有好几条分叉,诀窍就是把其余的堵死,永远只沿着一条往下挖,一直到底。
挖田鼠是我们最愿意干的事,不但能够近距离观察田鼠的洞穴,还能收获很多粮食——你肯定想象不到,有的时候一个鼠洞能挖出将近一麻袋粮食。
我们因此会得到家长的夸奖,粮食运回家里晾晒、挑拣,再磨成面给人吃是不行的,但可以卖掉或者换大米,换油条,那时的油条同样是人间美味。
此外我们也常去豆地。大豆收割之后,地里散满落叶,翻开落叶能捡到两寸长的豆虫,色泽金黄,膘肥体壮,皮虽老迈,但肉质细嫩,在火上一烤会瞬间膨胀起来,空气中则飘满蛋白质的焦香。
至于粘知了,掏鸟蛋,更是我们的保留节目,那时的孩子没有一个不是爬树的好手。
说真的,回首田野中的童年,我很难想出有什么是我们没有烤过的,我们好像真的很想把一切都投入火中,看看会是什么结果?而我根本就分不清到底是出于好奇、恶作剧还是饥饿使然,我们认为自己扮演了老到的农夫,或经验丰富的猎人,但在大人们眼中,很可能是一只只讨厌的小狗仔——
明明咬不到什么,却呲牙咧嘴地吠个不停。
最终我们为什么放弃了田野?
我想,是因为我们终于开始长大了,一个有了个头的少年终日在田野间游荡是非常奇怪的事,而且,农民虽然每年收入不多,但农民永远最善积累,或者说是节省,那时各个家庭的经济条件都有所好转,我们渐渐远离了身体中的饥饿感,开始转向精神层面了。
但我们的精神极度匮乏,且无处觅食。
我们的小学是两村合办的,我们的初中是乡办的,我们只有简陋的教室和黄土夯成的操场,没有阅览室也不可能有图书馆,书对我们来说是绝对的奢侈品,音乐或绘画更是不可想象之物。
我们的一切来源其实只有教师宿舍的小卖部。
我想任何学校的小卖部可能都具备这样的功能,即除了卖瓜子饮料矿泉水,香烟啤酒火腿肠之外,还租书。
我就是在初中开启了疯狂而漫长的阅读时代。
你或许能够猜到,我读的全都是武侠小说,金古温黄梁无一漏网。并非我不想读《小王子》,并非我不想读《柳林风声》,也并非我不想读《长腿叔叔》或《夏洛的网》,问题是我读不到。如果有一丝机会,我是说如果仅仅有那么一丝机会,我们能读到的顶多也只能是《三国演义》或《水浒传》这类中国古典名著,怎么可能读到外国文学中的经典呢?我们没有钱,没有见识,更没有互联网,我们只有好奇心和求知欲,还有学校周边的通用货币——饭票。
我的书就全部是用饭票租来的。
那时候一本书的租金通常是一天两毛,这是我们学校食堂一个馒头的价钱,但还有个前提,每本要五块钱押金,于是我开始攒。或许得益于童年挨饿的基础,每顿少吃个馒头并不觉得有多难受,不能读书才叫人心痒难耐——我从劳动人民身上学会的积累技能终于派上了用场。
不过这并不容易,因为我们白天几乎没有时间看闲书,上课更是万万不敢,挨揍倒是小事,万一被老师抓到书可就没收了,押金打了水漂是我们万万承受不起的。所以我还得攒出电钱。
我说的电其实是指蜡烛,手电筒虽然有其核心竞争力,即可以一躺下便可以蒙在被窝里开看,完全不惧老师的窥探,但电池的消耗太快,远远不是我能承受的,所以我只买蜡烛,一根就能点半宿,差不多能支撑起两本书的长度。
当然,单打独斗并非长久之计,彻夜长读需要天时地利人和,否则就算人熬得住,饭票也熬不住,所以老书虫都深谙蹭书之道,实际上,那时的小伙伴之间常常都有蹭书的情谊。但蹭来的书时间紧,任务重,后面还有张三李四王五赵六排队等,你怎么好意思细嚼慢咽?于是也只好一目十行,囫囵吞枣。
但这显然不过瘾,而我始终不是个能速读的人,所以我最常用的办法是让别人先睹为快,这会使小伙伴多少有些感激之情,因此总能匀我半截蜡烛,但我也每每因此排到了后半夜——熟睡中,猛不丁地就会有一只手把我拍醒。
“到你了,还看不看?”
“看!”
我顿时精神一振,同时不忘腆着脸说:“蜡烛也给我吧?”
“操!”
小伙伴已进入黑甜梦乡。
我扭头看一眼窗外的如墨夜色,知道时间还早,心里顿时踏实无比,刚刚被惊醒的感觉还没分清是恼怒还是惊喜,已全然忘记,只顾就着微弱的烛光进入瑰丽多彩的世界,直至东方破晓。
(图片全部转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