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婚姻遭遇出轨和“小三”,原配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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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一辈人总说,婚姻是勤劳者的福利,是懒惰者的枷锁,是堕落者的镣铐,是浪子回归的家园,是芸芸众生的心灵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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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父母那年代的婚姻,是的,他们并没有多少风花雪月的浪漫,但是他们却能做到“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他们并没有多少花前月下的奔放,但是他们却能在岁月的沉淀中把感情升华,成为再也不能分割的亲人。

在他们的字典里也许从来没有出现“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一概念,因为对于他们来说,婚姻才是爱情的开始。他们的婚姻里有的只是:包容、理解、体贴、适应。

然而如今的社会里,婚姻越来越变得功利化,必须门当户对,必须三观相合,必须有房有车有钱,婚姻才有所保障。虽然这些都不无道理,但在很多人的心目中,“白头到老”只不过是一句曾经神圣的语言。

有些人甚至视婚姻为儿戏,草草结婚,动辄离婚。原本许多通过婚姻才能得到的乐趣,轻而易举就能得到。“情人”、“小三”、“二奶”、“离婚”、“出轨”、“婚外情”这些字眼在现代社会已经不再是新鲜代名词,而是早已司空见惯,不足为奇。

社会确实给了女人很多平等的权利,但也助长了那些不自重的女人钻牛角尖的能力。“小三”破坏别人的婚姻不但得不到应有的惩罚,而且还变本加厉,肆无忌惮。

有些男人还这么认为,找情人、找小三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一个个相互掩护心照不宣,好像没玩过婚外情就是“没本事”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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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微博上不是有这样一条热搜新闻吗?海南一女子多次上门与原配争吵,甚至扬言让对方“让位”。愤怒的原配与亲人一起扒光了小三的衣服。小三感觉自己受到了侮辱,上法庭起诉原配,法院判决原配等人构成侮辱罪,接受管制三至九个月。

看到这则新闻,相信很多站在原配角度的人都会说干得好,然而报道中的原配却没能逃脱法律的制裁。很多人都无法理解,那些破坏婚姻的“小三”,还有那出轨的男人,为什么没有受到法律的惩罚呢?

《刑法》明确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事实上,那些“小三”之所以敢那么猖狂,那么肆意妄为,正是因为他们钻了法律的空子。他们非常清楚他们的行为既没有触犯法律,也没有构成犯罪,充其量就是违背了道德,被人唾骂一番,没人敢把他怎么样。这就是法律的漏洞所在。

我们的原配,更多的是忍气吞声,在遭遇家暴、被“小三”、被出轨后,离婚还得被算计得一无所有,净身出户。

前面文章里写的那位姐姐,算是典型的例子。她花费十几年时间苦心经营起来的家庭,就因为“小三”的插足,而被迫一拍两散。挣了钱的丈夫宁愿把钱花在情人身上,给情人买车买房,供吃供穿,也不愿意花心思照顾好自己的家庭、孩子。

到底是他们吃错了药还是脑子进了水?我们无从去考证。不禁感叹,情深似海抵过了沧海桑田,却抵不过小三那龌龊的伎俩――连哄带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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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表姐同样遭遇了这样的待遇。表姐没文化,找了个各方面条件都比她强的丈夫。一开始两人都还甜甜蜜蜜的,可时间长了,变化就显而易见了。表姐先是生了两个女儿,婆婆不给好脸色,还时不时找她的茬。丈夫虽然嘴上没说什么,心里还是存在着重男轻女思想的,生个男孩传宗接代仿佛就是他们结婚的目的。

表姐把两女儿交给爷爷奶奶带,自己和丈夫外出打工挣钱,后来又超生了个儿子,以为这样就不会再受婆家人的冷眼相待了。等把孩子带大后,和丈夫又打拼了几年,买了房子,住进了新房。

他本想安心在家带几个孩子,侍候公公婆婆,让丈夫一个人打拼事业。谁知丈夫却在外面找了一小情人,开始看她不顺眼,经常对她拳脚相加。

“小三”看表姐比较懦弱,又有人给她撑腰,更加明目张胆的挑衅。无奈之下表姐提出了离婚,他丈夫求之不得,二话不说就同意了,财产分割却又拿不出钱来,直接推迟到以后再补上。那霸道又蛮横不讲理的婆婆还禁止几个孩子跟亲妈见面,连通电话也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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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都什么世道?我们的原配干嘛这么受欺负,谁来为我们的受害者声张正义?一纸婚书,又到底保护了谁的利益?

都说有钱才变坏,生活在农村的老公的妹妹也同样没有逃脱这一厄运。他妹妹老实憨厚,承担了家庭里里外外的力气活。可她丈夫就是好福气,成天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在镇上打牌小赌。还攀上一有夫之妇,两人眉来眼去,打情骂俏,不顾众人的眼光最终修成正果。

妹妹知道这些事后,整天在家里唠唠叨叨,他丈夫几次三番向她提出离婚,直接喊她滚蛋。可那死心眼的妹妹就是赖着不走,宁可碰个头破血流,也不肯答应离婚。因为农村的思想保守,说是离了婚的女人会被人看不起,前途渺茫。于是她就甘愿当一家人的保姆,听人召唤,只默默地等待她的丈夫回心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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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婚姻遇到这些瓶颈,难道就真的没有办法了吗?那也未必。作为受害者的原配,可以给对方一次两次机会,通过沟通来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但一定要坚守自己的原则和底线,绝不能心慈手软,不能好了伤疤忘了疼。

当然也不是像报道中的哪位原配那样,失去理智,和小三拼个“你死我活”。而是找到更多的证据,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法律能给你一个公平公正的说法。

当感情破裂到无法挽回的地步,我们也无需死缠烂打,离婚是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现如今社会离婚并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相反那是更好的保护了自己。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保持独立,不依赖不懦弱,做到自立自强、自尊自爱。只有自己尊重自己,自己爱自己,才能受到别人更多的尊重。

给自己留一条后路吧!“留着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天涯何处无芳草,我们何必要在一棵树上活活吊死呢?相信再难解的题也能找到解决的方法所在,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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