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学语文的时候,有个标出关键词的练习。就像这句“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关键词可能是信,可能是女人,或者是陌生。你觉得是哪一个呢?
我觉得关键词是“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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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奥地利作家茨威格的著名短篇小说,一经发表,广受关注。李健自谈他写《传奇》的曲就是读完这部小说后的灵感。
小说以书信的形式讲述了一个女人在弥留之际,在她死去的孩子身旁,写下了一封凄婉的长信,向作家R诉说了她潜隐了一生的激情爱恋和情感痛苦。
女孩十三岁时,邻家搬来了一位英俊潇洒的年轻作家。对于一个生活范围狭窄的小女孩来说,作家简直是神一样的存在,她时常小心翼翼地窥视着作家的生活。
一次偶然的机会,女孩与迎面走来的作家差点撞了个满怀,他那具有吸引力的、既脉脉含情又让人销魂的、天生诱惑者的目光和他那惯有的对女性温柔殷勤的态度,让她心生爱慕。于是从那一刻起女孩的心便永远属于他了。
女孩在青春萌动的花样年华里,暗恋着作家。暗恋,一个人的兵荒马乱,渴望见到他,又害怕见到他。她在单相思的苦恋中度过了青春时光。
暗恋也可以让人变得更好,女孩开始改变自己。
原来一直穿着有补丁的旧衣服,自那以后她知道掩饰自己身上的贫穷了。
原来学习成绩中等,自那以后她成为手不释卷的第一名了。
原来只是个粗野丫头,自那以后她学会弹钢琴、欣赏音乐了。
她想以接近他的生活方式来接近他,看书、文学、音乐,都是。
2
女孩16岁时,母亲要嫁给外地商人,她不得不随着母亲搬走。
当她出落成一个美丽的少女的时候,对作家的崇拜和暗恋迅速发展成为炽热的爱恋。为了将来能和他在一起,成年后她独自回到维也纳,每天晚上悄悄来到作家住宅的周围徘徊,默默关注他的行踪。
起初她只想看作家一眼,碰见他一次。一次的偶然机会,作家兴冲冲地横过马路来,把挑逗的目光投向她时,她却胆怯羞涩地逃开了。但是她的内心却是多么希望他能注意她、认出她、爱上她。
一天晚上,作家终于注意到她了,然而从作家好奇地、饶有兴趣地注视少女的神态中,她立刻意识到作家没有认出她就是当年那个邻家女孩,这是女孩第一次遭受到没有被认出的命运。
在日复一日望眼欲穿的痴情等待中,容貌出众的少女终于引起了作家的注意。他们渡过了销魂荡魄的三夜,那浓情蜜意的缠绵和缱绻令她心醉神迷、终生不忘,但她却没有诉说对他的爱情,而作家还是没有认出她这个当年的邻家女孩。
当少女意识到作家喜欢对所有女人滥施爱情,却不愿作出任何牺牲的时候,她不想让作家觉得自己是个累赘,甚至因此而恨她,于是在贫民医院里生下孩子后,独自承担起生活的重担。
因为少女无意识中的欲望就是寻求作家对自己的认可,她要让作家想起她的时候没有一丝忧虑,使自己成为他所钟情过的女人中独一无二的一个,让他永远怀着爱情和感激来思念她。
3
“认出我吧,认出我就是你邻家的女孩!就是那个少女!”
为了能让他们的孩子能在良好的环境中接受教育,她不惜委身于一个个有钱的男人,但又拒绝倾慕者们的求婚,为的是不受婚姻的牵绊,保持自由之身,幻想将来有一天能够回到作家身边。
在随后的岁月里,她和作家常常在剧院里,在音乐会上,在公园里,在大街上相遇,而作家投向她的目光永远是没有认出她的神情。
每逢作家的生日,她都会派人给作家送去一束玫瑰花,只为了唤醒作家对那三夜的回忆,能继续重复她的欲望。在陌生女人与作家最后一次见面的舞会上,作家本能的、充满激情的目光使她浑身灼烫如焚,于是她扔下为她提供优越生活的军官跟着作家又一次渡过了销魂之夜。
次日清晨,女人用桌上的白玫瑰暗示作家,盼望他能想起些什么来,她的目光在呼喊:“认出我吧,最后认出我来吧!”而此刻作家心目中的她比以往任何时候部更加陌生,因为几分钟后作家小心地把几张钞票塞进她的手筒里,那一刻她的心彻底碎了,仿佛瞬间坠入了万丈深渊。
在即将离开人世之际,“陌生女人”对作家的唯一要求是在每年作家生日的时候,为自己买些玫瑰花来供在花瓶里,就像她曾经为他做的那样,只为了能继续悄悄地活在他心里,就像过去她曾经活在他身边一样。
然而可悲的是,直到“陌生女人“在失去孩子的凄凉和病痛中孤独地死去,作家始终都没有认出那个与他几度邂逅甚至在黑暗中欢爱的女人就是当年的邻家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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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说,关键词是“陌生”,就是因为在作家眼里从来没有女子的记忆,只把她当作欢场中的卖笑女郎,无数风流艳遇中的一个。读完“陌生女人”的绝笔信,作家只朦胧地感觉到了一些感情上的蛛丝马迹,却始终没能确切地回忆起她的形象。
读完这本书后,心情难以平复,为女孩的选择表示难以理解和心疼,对作家有一种深深的厌恶。作家不就是个渣男吗?值得她用尽一生去爱吗?
为什么女孩在活着的时候不去找作家,却在生命的最后几个小时诉说了十几年的爱恋。因为爱他。女孩不想让作家感到束缚,不愿意纯粹的爱情变的堕落。这是放在生命的圣坛里的神像,远远地望着,为他受苦,为他死去,但是不要靠近,太完美的事物经不起时光和熟悉。
说起来有点矛盾,只有依靠得不到,爱情才能永生。有些东西,宁可让它栩栩如生的死,不愿他行尸走肉的活。
不知道该用怎样的言语来形容我的感觉,刚开始感觉她没有勇气去对爱的追求,大多数处于暗恋的少女应该都没有勇气吧,勇敢一点不就好了吗。后来发现我错了,她已经不能用一个简单的勇气来形容,否则爱对她来说就是一种轻易到了莫名其妙的程度。
或许感觉她过于的卑微,过于的注意自己一生下来的条件,一个清贫无名的女子爱上一位风华正茂的作家,或许是个老套的话题,不过一种在卑微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爱,真的很难去界定,很难去发展。
在一个冰冷黑暗的角落里,有一枝静默安然的白玫瑰为他独自绽放,独自凋零。
张爱玲曾说,“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就是这样的吧,这是一场将暗恋发挥到极致的爱情,永远守着那份相思,慢性自杀般的相思。
每一次相见都是初遇,每一次相遇都是初恋。这应该就是一个女人能够给予的最大程度的极致的爱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