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今天又回到母校,有种说不出的感觉,仿佛还在昨天,可是却被迷失在一片片的绿色校服里,不管逆行还是同行,都显得格格不入。
能穿校服的日子,我觉得真是爽透了。不用每天担心穿什么,也不用花很多钱在买衣服上,甚至不管夏天还是冬天,校服裤子都是百搭的。
站在校道等着小伙伴看着人来人往。说真的,穿校服的日子真的很青春靓丽啊!见到以前认识的师弟师妹,“嘿嘿嘿”的叫上几句,忽地精神了许多。
回到以前的教室,一幕幕啊一幕幕啊都出来了。教室一片小天地,我坐过的座位在这里在这里在那里,我在这里坐过什么什么,都记得一清二楚。当然也记得你,也一清二楚。
02
“屎弟,吃过猪鞭儿嘛。”我问。
“吃过啊,可好吃了。”屎弟一脸平静地回我。
“什么滋味,什么感觉啊?”
“你没有吃过么?”
“没吃过啊!”
“我和我伙计儿去吃一般都吃两碟,然后配啤酒,吃的时候挺香的,切开一段段细细的,不敢吃多,吃多了当时会全身发热,第二天便腰痛。”
屎弟一本正经地给我分析起来,可我分明看到他眼里那狡黠的目光,老司机般亮炯炯。
听的津津有味的,果然我也尝到了这个中国第一名菜的滋味。
一口下去,咔啦嘣脆。
两口下去,香辣无比。
三口下去,回味无穷。
有几个彬彬有礼的小伙子平时听到这道名菜的时候一脸嫌弃,可我眼睁睁的看着他一根又一根的往嘴里送,看他那陶醉样,我觉得,
老板!再来十碟!
也不够他们吃。 因为真的是好滋味。
唯一有个不明白的是,并没有发热,也没有腰痛。
屎弟吹牛X吹上天了。他这个二货做过的二事,我还能写多几篇文章。
还有一次,就是在上着课,忽地就闻到一阵酒香。回头一看,哇靠。一瓶某年糊涂。
屎弟说,要不你也来一点。
我就尝了下,还真的香。小小的抿一口,入口的时候一阵酒香,让其渗透在舌头,借着体温缓缓咽下去,便是清甜的。张口香气萦绕,喉咙还留着一丝火辣,一丝清凉。
果然是好酒。
也不知那天的酒香是个引还是什么,后来的那瓶酒都是我上课下课的时候,休闲无聊的时候,一口一口喝完的。
关于18岁,有许多许多尝试。谨记下两个作为代表,我和这段往事,从没有告别。还是那句话。
在心中。
03
对于仍在求学的我们来说,朋友的来源最主要的无非就一个,那就是曾经的同学。以前是同班同学,现在不在同一个班级同一个城市读书了,却还是有联系,且感情挺好,就可以称之为朋友,好朋友,闺蜜,兄弟等等。
和你做过许许多多囧事,把无聊的日子硬是过的精彩纷呈。
记得我和你明目张胆的讨论过那个女同学很漂亮
女神又多望了你一眼,让你开心得饭也不吃
那个篮球场上的男生升球真的好帅,虽然一个没中
记得和你一路小跑在小卖部吃得油光满面
一包包辣条把嘴唇都染黄还全然不觉继续吃
有种火腿肠的名字叫做分我一半或一人一半
也记得和你拿着歌词一人一个耳机你一句我一句
再远也能把话写纸条上飞来飞去尴尬地摔到别人
被老师问话时一个眼神就能默契到飞起沾沾自喜
还记得考砸了闷闷不乐和你默不作声走操场
告白被拒沉痛不已非主流要我和你喝啤酒
校道上人来人往低着头眼泪就自由落体控制不住
都记着。
我觉得朋友和恋人最大的区别就是,朋友如果足够好,搁置一段时间没多大关系,再见面了就算尴尬也敢大大咧咧的说,怎么没话说了,找点话题啊,要不听尴尬。笑笑也就一既如往了。但是恋人可能搁置了,就是别人的恋人了,但朋友不会。
恋人未满,下一秒便是陌路,再无相逢。
可是朋友永远都是朋友,不需要常联系,联系的时候就能一起哈哈哈。
虽好久不见,但友谊永在。
致18岁的时光,还有我的二货青年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