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哈珀.李
本书故事发生在20世纪30年代,经济大萧条时期美国南部的一个小镇——梅科姆镇,此时的社会除了经济崩盘外,黑人也处在被白人排挤的地位。在梅科姆有个不成文的排挤线:
「我们这种人不喜欢坎宁安家的人,坎宁安家的人不喜欢尤厄尔家的人,尤厄尔家的人又鄙视黑人。」
本书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我和哥哥杰姆以及朋友迪儿一起诱导怪人拉德利出门;第二部分是父亲为黑人汤姆.鲁冰逊辩护的故事。
为什么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罪恶,因为知更鸟什么坏事也不做。他们不吃人们园子里的花果蔬菜,不在玉米仓里做窝,他们只是衷心地为我们唱歌。
发生在小镇的两件冤案彻底打破了三个孩子平静的生活,传闻与事实,坚强与软弱,正直与邪恶,忠诚与背叛,三个孩子在痛苦与矛盾中见证了人性的污秽与光辉,理解了真相的残忍与无奈,也感受了人间的温暖与真情。小说最精彩的部分是将一个不完美的世界近乎完整的从几个人身上全都展现出来。更让人着迷的是阿蒂克斯伟大的父亲形象,他是我和哥哥杰姆成长中最重要的人。
王潇在《按自己的意愿过一生》中曾指出:“原生家庭”是说除了基因作祟之外,你出生长大到成年之前的主要岁月里,你爸妈的基本观点、生存常识和做事方法会深远地影响你一生。无论你想追溯、打败、超越、颠覆,都不得不研究和回顾你的人格建立初期。在懵懂的童年时代里,你受到的对待和启蒙,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你的未来。
一:想要了解一个人就要从他的角度看问题
「你永远不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从他的角度去了解问题。除非你钻进他的皮肤里,像他一样走来走去。」
1.老师对我识字的误解
第一天上学,我因为会识字写字被老师卡罗琳小姐批评,并指责父亲不该教我,认为会影响我的阅读。而老师不知道的是:父亲并不曾特意教过我。
[ 我从未特意学过认字,可是不知怎么的,就私自沉迷于每天的报纸中了。在那漫长的教堂礼拜中---是不是那时候 ,我学会了阅读?我从不记得自己有不会读赞美诗的时候。现在我被迫反思起这件事,阅读对我好像是自然发生的,就像学会不用看就扣上连衣裤的底襟,或者把缠在一一起的鞋带解开打成双结。 阅读就像一个人的呼吸,即使不喜欢也不能不做。]
2.人们对于尤厄尔家的“纵容”
同学伯里斯·尤厄尔每年开学只第一天来报道,其他时间都不来。老师学校警署都默许了他的这种行为。而我不知道的是这种默许背后的无奈。
「尤厄尔家他们家人连续三代都是梅科姆的败类。他们从没做过一天正经事,他们是人,可是他们活得像动物一样。他们属于另外一个独立封闭的人群,那个群体全是像尤厄尔一样的人。在某种情况下,普通民众会明智地选择假装看不见,允许尤厄尔家人拥有一些特权。比伯里斯的父亲鲍伯.尤厄尔可以在非狩猎季去打猎。因为他把经济支票都花在廉价的威士忌酒上,家里的孩子都饿的哇哇哭。」
3.怪人阿瑟·拉德利是好人
因为阿瑟常年不出门,人们对他猜测很多,说他如何奇怪恶毒,但事实是:他从树洞里给我和杰姆送来了口香糖,香皂娃娃,怀表,吉祥币,甚至最后救了我和杰姆。
我们总对不知道不熟悉的事物存在偏见误解,因为我们不曾站在他人的角度去理解问题。
二:学会尊重每个人
坎宁安家人从不白拿人家东西——不管是教堂慈善篮还是政府救济劵。他们从不拿别人的任何东西,他们有多少就用多少。这是他们的优点,但因为是贫穷的乡下人也少不了招人取笑。
我在饭桌上嘲笑同学沃尔斯·坎宁安把饭菜都泡在糖浆里,我取笑他。被卡波妮严重批评:
「 有些人不像我们这样吃饭,可是你不能再饭桌上给人家当面指出来。那孩子是你的客人,就算他要吃桌布,你也随便。不管他是谁,只要踏进这家门,就是你的客人。别让我再逮着你又对人家说三道四,好像你有多高贵似的!你们家人也许比坎宁安家的人好,可是你这样侮辱人家,就是一钱不值。」
阿蒂克斯尊重每一个人,当我们去招惹拉德利家时,他告诫我们不要去折磨打扰阿瑟。
「 拉德利先生做什么是他自己的事。如果他想出来,他自己会的。如果他想待在自家房子里,他也有权待在里面避开好奇孩子的视线。
拉德利先生的的行为在我们看来也许很古怪,可是在他自己看来一点都不不古怪,还有,难道我们不知道与人交往体面的做法是走前门而不是到侧窗吗?最后我们不许再靠近这座房子了,除非是有人邀请。我们不许再演那出他见过的套驴样的戏了,不许再拿这条街上或这个镇上的任何人来取乐....」
三:勇敢就是即使知道会输也要坚持到底
杜博斯老太太虽然言语恶毒不饶人,但阿蒂克斯却从未反驳过她,总是绅士的和她打招呼,并说她是个真正勇敢的人。
几年来,她一直依赖吗啡来止痛,但在生命的最后几个月里,她决定要干干净净的离开这个世界,不欠任何人,不依赖任何东西。任何病成她那样的人,随便有什么来缓解病痛都是可以的,可她却要在死前戒掉。
「她对事物有自己的看法,和我的很不同……也许我告诉过你如果你那次没有失去理智,我也会让你去给她念书。我想让你从她身上学些东西——我想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而不是错误地为一个人手握枪支就是勇敢。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杜博斯太太赢了,用她那仅九十八磅重的身躯。按照她的观点,她死得无怨无悔,不欠任何人,也不依赖任何东西。她是我见过的最勇敢的人。」
而阿蒂克斯也是勇敢的,尽管知道为汤姆辩护会给自己和家人带来很多困扰,即使知道在当时的社会任何一个法庭上,当一个白人与一个黑人打官司,白人总会赢,即使被多方威胁,侮辱,但他始终坚守着自己的良知与正义,为汤姆辩护。
阅读此书,仿佛置身书中,跟着他们一起淘气,一起哭,一起笑,一起成长,时间会抹去记忆,人们会忘记汤姆,忘记尤厄尔,忘记这次不公的审判,太阳照常会升起,生活还是会继续,只是有些人,有些事会一直扎根在心中,比如那些父亲身上学到的勇敢,正直,善良。
最后附上书中主要人物:
我:斯库特 (琼.路易斯)
哥哥:杰姆 (杰里米.阿蒂克斯.芬奇)
父亲:阿蒂克斯.芬奇
叔叔:杰克(约翰.黑尔.芬奇 )
姑姑:亚历山德拉
帮厨:卡波妮
小伙伴:迪儿:(查尔斯.贝克.哈里斯 ,蕾切尔侄子)
邻居:莫迪小姐
邻居:蕾切尔.哈弗福特小姐
邻居:斯蒂芬妮.克劳福德小姐(长舌妇)
邻居:杜博斯太太(恶毒老太太)
邻居:阿瑟.拉德利(怪人)
老师:卡罗琳.费希尔
同学:沃尔斯.坎宁安(穷)
同学:伯里斯.尤厄尔(恶)
汤姆.鲁冰逊 (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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