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磨难方得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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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去年八月,我跟我哥大吵一架后,负气离家出走。

他怨我好吃懒做,我恼他多管闲事。其实我知道,他说我的那些话都是对的。七月份离校,我毕业即失业,老爸托人帮我找了个电子厂质检的工作。干了不到一个月,实在扛不住那些生产线上嘴碎大姐们的念叨,加上心不在焉,工作出了点纰漏,被小组长训斥了一顿,一怒之下我就辞职不干了,然后就是整天窝在家里打游戏。

其实我离开的很重要的原因,其实是对自己当下浑浑噩噩状态的一种厌恶。在出走的那一刻,我发誓,混不好坚决不回家。

爸妈大概也受够了我在家丧志,随后打电话嘱咐我多照顾自己,丝毫没有劝阻我离开的意思。

没有方向,我根本不知道该去哪里。排队等待的时候,听到前面那位要去青岛,于是我也就稀里糊涂地来到了这个海滨城市。

在网吧窝了半个月,看着空空如也的钱包,不得不鼓起勇气去找工作。在人才市场挤了几天之后,我终于清楚了自己的定位,一个一无是处的废物。想想之前自己的眼高手低,还真是可怜可恨可笑。

饿了三天之后,我实在扛不住,直接找到网吧老板,要不要网管,给钱就干。大概他看我把网吧当旅馆住,也是怕出事,犹豫了半天答应了。上十二休十二,一个月一千二,前提是我不能继续在网吧睡觉了。

我把身份证压在他那里,预支了半个月工资。找了个拉面馆,胡吃海喝了一通,终于挣扎出饿死边缘。然后又在城中村找了一个平房单间,泥墙泥地面,只有一张床,但胜在便宜,一个月才一百五,水电费自理。

总算是安顿下来了,看着镜子里面色蜡黄的自己,觉得生活真是够意思,懒惰的下场就是饿肚子。

2、

青岛是个典型的旅游城市,物价虚高。每个月我会存五百当做应急资金,那么即便是在没有其他开销的前提下,每天十几块钱的伙食费对于一个二十出头餐啃一头牛的小伙子来说也是相当苛刻的。

因为通宵后需要补觉,那么我每天只吃两顿就可以了。货比三家,我最终选定一家名为“六元小炒”的小餐馆作为我的长期据点,没有别的原因,他家饭菜量最大,而且十元以下的菜目多,西红柿,土豆,白菜,我仿佛又回到了吃食堂的年代。

不是没考虑过自己做饭,但房东的厨房不肯外借,前期的锅碗瓢盆电磁炉购置又需要较大资金,况且在油烟味里入睡想想就可怕,于是作罢。

小餐馆的老板年纪不大,即便天天烟熏火燎地显老,他顶天也就二十四五的样子。店里就他一个人,即当服务员,又做大厨,还要应付买单。

我第一次进去的时候吓了一跳,时值饭点,两间屋里全是人,基本都是附近工地的建筑工人。老板自己满头大汗,在桌几之间穿梭着,话语不多,来人了也不太招呼,冲人点头就算示意。一会儿消失不见,再出来时端着几个菜,一桌一样,很是周到。

我点了个酸辣土豆丝,还有四个馒头,总共八块钱,竟然吃撑了。

后来我多了一个心眼,错开饭点来吃饭,果然人少很多。但老板还是很寡言,问清楚我要什么就一顿忙碌,听着里间厨房里蹡蹡的切菜声,然后就是呼呼的烧火声,给我端上菜之后小老板自己坐在那里,不时地用搭在肩膀上的毛巾擦拭着额头上止不住的汗,自己一个人就那么静静地捧着一本书看。

而我,酸辣土豆丝,西红柿炒鸡蛋,素炒茄子,偶尔点个小份的白菜炖豆腐,这么轮换着也吃了一个月。

3、

中秋节那天,我下班都晚上九点多了。九月份的夜里,已有些许凉意,看着天空上那个圆圆的月亮,隐藏在内心深处被疲惫掩盖着的愁思一点点的渗出,原来我已经离家一个多月了。这跟外出求学不一样,可以随时回家。不混出样子不归的誓言还在心间萦绕着,可是网管的工作怎么看都不像一份正经的职业,更别提做出个人样。

前途之路茫茫,归家之期遥遥,怎一个凄惨了得。

给老妈打了一个电话,老妈问我吃了没,我看着空无一人的大街,含糊着说正在啃猪蹄子,可香了。那头不停地嘱咐我要照顾好自己,我嗯了几声就挂掉了电话。我怕自己忍不住会哭,但是落到这种境地又能怪谁呢,自己无能罢了。

时间有些晚,进店时已无人,小老板正在收拾残羹,或许是要准备打烊了。他见我进来有点吃惊,但耸了耸肩,就问我要吃什么。

攥着网吧老板给我的五十块钱加班费,我扫了一眼菜单,点了一份28元的干炸里脊,又来了一份12元的肉丝拉皮。许久没吃肉,都快觉得自己是个素食主义者了,毕竟中秋佳节,奢侈一把。

我自己是会做菜的,所以更加佩服小老板的手艺之精湛。上菜速度很快,而且味道极佳。干炸里脊刚上来,我就狼吞虎咽地消灭了半盘,没办法,吃肉的感觉太棒了。

眼前多了两瓶啤酒,我愕然,抬头看着小老板,他说中秋节,送我的,不用客气。我在他店里吃了一个月,但除了“来了”“吃什么”“走了”这种话之外根本就没多聊过。不过我也不是矫情的人,冲他道了个谢,咕嘟咕嘟地就喝了起来。

第一次觉得啤酒是这么的沁人心脾。

有了契机,我也就主动地跟他说了话,店里并无他人要招待,我俩就这么有一句没一句地聊了起来。

他原来才二十三,家是甘肃的,三年前来的青岛。最开始也是什么都做,工地搬过砖,帮人送过货,摊过煎饼果子,后来攒了点钱,盘了这家店,做起了小餐馆。

吃过饭我付钱,他执意不要,说相识一场就是缘分,我拗不过他,也就作罢。

欠人情总归要还,我又重新赶饭点去他店里,倒不是去吃饭,而是帮他招待下客人收拾下桌子。最初他不愿意,说我这样做太生分,但他说他的我做我的,况且他一个人确实捉襟见肘,也就不再拒绝。

后来他说不能让我白干,我那一顿他不收钱。那一晚,俩小伙子借着酒劲儿飙了半天,终于达成共识,我做兼职服务员,他管我饭。

就这样,我一天除了睡觉就在网吧和小餐馆之间周转。没有了伙食费的开销,我觉得压力骤减,开始觉得生活也不是那么糟糕透顶,逐渐咂摸出一点鲜活的味道来。

4、

小老板比我大半岁,喊他哥也不为过,于是我就天天谭哥谭哥地叫着。他在社会上混久了,见识比我这刚出学校笼子的要多得多,所以时常会跟我说一些道理。

他劝我把网管工作辞了,那毕竟不是个长久之计,反正现在吃饭不愁,何不胆气大一点。我听他话,抽空就去人才市场跑,果然不负有心人,让我谋得一个库管的工作,依旧是上十二休十二,但工资比网管要翻了一番。

少说话,多做事,多向优秀的前辈学习,明白任何一个工作都有其存在的意义,都有其进阶的空间。在谭哥的指点下,我更加积极工作。因为我掌管着钥匙,而且距离公司比较近,所以一旦有加班需求我肯定是第一个顶上。

终于,领导看我吃苦卖力,周遭同事对我评价也不低,答应年后给我调岗到物流专员,工资涨到三千。

临近年关,我犹豫了半天,还是给家里打了电话。我没敢给我妈打,跟老爸讲了要加班,就不回家过年了。那头沉默半天,说了一句照顾好自己就挂了。

谭哥说我是倔脾气,我笑了笑,没说话。人总归是要成长的,别离,痛楚,早晚要经历,既然发誓混不出样子不回家,那就要拿出点男人样子来。

但是谭哥不回家却出乎我的意料,他说自从出来之后再也没回去过,我隐约觉得里面有些他不愿回首的往事存在着。

新年夜,谭哥没开张,做了一桌子菜。他歉意地跟我说别的鱼也有,但他最中意的却是这名声最不好的鲶鱼,活在底层,但却有其存在的独特意义。

我吃着肉质鲜美的蒜香鲶鱼,听着屋外此起彼伏的鞭炮声,觉得这个新年夜注定是我一辈子难忘的记忆。

借着酒意,我俩聊了很多。我问了他憋在心里好久的一个问题,之前有个客人想吃非菜单菜目的葱爆羊肉,他说他不做。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听到饭店老板会拒绝客人的要求,最后闹得也是不欢而散。我注意到他说得是不做,而不是不会做。

他听我问完吸了口烟,弹掉燃尽的烟灰,吐出烟圈,摆了摆手,说没啥,以前女朋友不喜欢吃羊肉,自己也就养成了习惯,不做羊肉。

我恍然大悟,第一次听到他提起有女朋友。我感叹道,他女朋友遇到他也是好福气,毕竟一个会做饭的男人的温柔不是一般人能比拟的。

他把烟头在烟灰缸里按灭,冲我笑了笑,说她已经嫁人了。我愣了半天,才回过神来,原来这是个悲伤的故事。

开了话头,他也就继续讲了下去。他跟他女友相恋六年,俩人相伴一起度过了各自最青春的时光,但他高考失利,或许是压力太大,复读一年换来的却是更糟糕的成绩,加上家里出了些事情,只能参加工作来承担起家中长子的责任。

彼时年少,想问题都很简单。他觉得自己已经配不上她,既然这样还不如放手。一方刻意冷淡之下,再加上异地恋带来的种种问题,于是俩人就渐行渐远,最后不欢而散。

他恨自己的无能为力,气自己的懦弱,想要逃离那个满带着记忆的地方。

《春光乍泄》里何宝荣和黎耀辉渴望着相伴去伊瓜苏大瀑布,却不得始终,而谭哥背负着女友曾经对海的期许,一路独自东行,到了青岛。

后来她结婚的消息传来,谭哥觉得自己这一辈子大概都不会再爱上第二个人了。

过了年才二十四岁的谭哥,却仿佛过尽了千帆。他一口口地喝着酒,我终于明白了这个平日里寡言少语的男人背负着的是什么。

他日复一日在那间逼仄的厨房里烹炒的,大概是他内心深处最柔软的地方。少年的懦弱与不甘,青年的无奈和悔不可及,像汗液一样不停地被排出体外,却永远都擦拭不净。

生活的调料罐还真是齐全,酸甜苦辣咸,一味都不缺。

5、

时光不会停下流逝的脚步,日子还要继续。年后我换岗到物流专员,不用倒班,周末双休,还遇到了一个喜欢的女孩子,开始觉得生活有了希望。

那天我下班,像往常一样飞快地赶回小餐馆,毕竟饭点,我晚一会儿谭哥就要忙累几分。可是一进门却发现不对,桌椅都被清空了,平日里放菜的大橱柜也一干二净,只剩下厅堂中间一张桌子空落落地被摆在那里。

谭哥端着菜从厨房出来,招呼我帮忙。我顾不上问什么情况,拿碗拿筷子,定眼一瞧,饭菜比年夜饭都丰富。

我瞧出了谭哥要关张的意思,但他那一脸止不住的笑意又作何解释,难道是买彩票中大奖了?

俩人坐定,咔咔咔谭哥跟我连碰三杯,全都一饮而尽。我喝得晕晕乎乎,眯着眼问他到底怎么了?

“她离婚了,我要回去照顾她,明天就走。”

我觉得生活真得就是一场从未排练过的舞台戏,一幕接一幕的连轴演出,永远不知晓接下来的会是什么情景。

离家三年未归的谭哥,终于找到回去的方向。我想,此刻与她而言是场悲剧,但对他来说何尝不是一种弥足珍贵的机会,可以去补救年少时的那场错过。如果俩人能够重归于好,能依靠在谭哥这样温柔的恋旧的男人身边,对于她来说结果还是幸福的。

男孩错过了,悔恨过,成长了,变成了真正的男人,可以肩负起曾经恐惧过退缩了的重担,虽然迟了些,终归还是没辜负了曾经的那一场相伴与守望。

谭哥临走前,跟我说了几句话。

他说自己之所以对看似肮脏满是土腥味的鲶鱼情有独钟,是因为只要烹饪得当,那种鲜美的质感是别的鱼所不能比拟的,人其实也一样,用心去雕琢,终究会发光的。

他塞给我一个信封,让我等他走后再打开。我不疑有它,送他进了火车站才拆开。里面是厚厚的一叠钱,还有一张纸条,上面歪歪扭扭地写着几个字:“今年回家过年吧。”

在火车站前的广场上,人来人往,我却哭得像个傻子一样。

-ENDING-

-下面是菜谱-

我是菜谱
主料:鲶鱼块750克,大蒜80克
配料:郫县豆瓣酱5克、料酒15克、鸡精少许、葱段50克、姜片10克、生抽、醋和盐各5克
做法:

  • 锅置火上,油烧至五成热,放入郫县豆瓣酱炒香,加入葱、姜和热水,再依次加入酱油、盐、料酒、鲶鱼块和大蒜,烧沸后转小火慢烧10分钟,铲起盛盘。
  • 再次调大火烧热锅中剩余的汤汁,加入鸡精和醋,待汁浓稠,盛起浇在鱼块上。
    Tips: 鲶鱼宰杀后用温水加醋洗净表皮的黏液。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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