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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凤治,1814年浙江绍兴,举人出身;52岁时,杜凤治在潘祖荫的推荐下任广东广宁知县,时年薪45两,养廉银600两。后调到南海做知县,年薪45两,养廉银1500两,办公费30两,共1575两。
做地方官,最起码需要雇佣两类师爷:一类刑名师爷年薪550两;一个钱谷师爷年薪550两,其它师爷(如账房、书启之类,此外还有专门写奏折的,这个比较高级的官员才会用到),100两一年(而当时一个壮汉长工一年收入年仅10两银子,蒲松龄在毕家坐馆,一年收入20两。如果没有这20两银子,蒲松龄连坐下来读书的条件都没有)杜凤治一共聘请了7位钱谷和刑名师爷,再加上其它所有的师爷们加起来的费用,共1万两。
此外,跑官买官才会拿到实缺,在前期,杜凤治花费近10000两熬到实缺。对杜凤治有推荐提拔之功的潘祖荫偶尔会向杜凤治“借钱”(双方默认不用还)。
其余的官场送礼,杜凤治自己记载,3000两白银一次,一年多达20000两。
杜凤治的收入除了明面上的年薪,维持其打点关系的收入来源主要是税粮。每年可以借收税拿到一年5万两的收入。(国家规定的是100斤1两银子,但地方上变成了变成100斤五两的税银。此时已不再收实物,而是收白银。多收的钱是官场潜规则,谁碰就被赶出官场。清廷规定,税粮征收的任务完不成90%的不准升迁,且罚俸一年;完不成50%,要直接革职。所以,此时的杜凤治以及衙役会如狼似虎。)
此外,各地还有科举舞弊,不动产契税登记,特权走私、商家孝敬、调解纠纷等方式赚钱。
如科举考试中,可以卖名次赚钱。文试第一名 3000两,武试第一名600两白银,还可以利用官员的特权运送私盐赚钱。
杜凤治14年为官,挣到了4.5万两白银,约合4500万人民币。一般而言,学政离任时能赚4万两左右,三年七八万两白银保底。由此可见,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不是空穴来风。杜凤治和这些人比较起来,已经是“清官”啦。
到后期,清代的赋税税额与实际税收越来越远。按规定南海县每年税额是4749两,光绪三十年实收67910两,宣统元年实收139372两。百姓被剥削压榨的实在是太狠了,正是残酷残忍的博学才让清朝官员有了优雅的举止和“幸福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