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青的丈夫问我:“孩子的抚养费法院一般怎么判?”
小青问我:“孩子上辅导班、兴趣班的钱能再跟他要吗?”
我耐心的回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根据司法解释和审判实践,子女的抚养费要综合考虑子女的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的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孩子以上的,一般不超过月收入的50%。月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其他收入。
没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按照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年平均收入来计算。
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者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小青又问:“那我孩子喜欢上钢琴课,舞蹈课,绘画课……什么的,我不能跟他要钱吗”
小青的丈夫问:“那孩子的抚养费包括什么呢?”
这是有孩子的离异夫妻经常会遇到的问题。我用真实的案例做一下解答。
案例一、
张三和李四生了一个孩子张五,张三和李四协议离婚,孩子跟张三生活,李四每月给孩子抚养费2000元,离婚前张三夫妻没有给张五报任何兴趣班,离婚后,张三给张五报了围棋班、跆拳道班、书画班、钢琴班等几个兴趣班,一年费用90000多。张三要求李四承担其中的一半45000元。李四说自己没有能力给付,也不同意给付,张三就起诉到了法院,法院审理认为,张三为张五花费的兴趣班费用已经超出了当地消费水平,超过抚养费承担的合理性,且兴趣班没有经过李四的认可,超出了基本教育费用,因此驳回了张三的诉讼请求。
案例二、
王五和赵六生了一个孩子王小七,在二人离婚前,夫妻俩就给孩子报了舞蹈课、钢琴课、美术课等兴趣班,每月的费用7000余元,法院判决离婚,王小七跟赵六生活,王五每月支付抚养费2500元。兴趣班一学期结束后,因为王小七学习效果明显,赵六给王小七续报了前面的兴趣班,同时,王小七患病,住院手术治疗花费医疗费10万元,赵六向王五要王小七的医疗费和兴趣班费用的一半,王五拒绝给付,赵六诉至法院,最后法院判决王五支付兴趣班和医疗费用的一半。 裁判理由是:兴趣班是夫妻两人离婚前就同意为王小七报的,尽管后期续报时双方已经离婚,但对于王小七上的兴趣班,王五是同意的,且离婚后并未增加费用。治疗费是为了保证孩子生命而花费的必要费用,尽管王五支付的抚养费中包含医疗费,但只是包含基本医疗费,突发的重病的大额医疗必要支出依法应当由父母分担。王五又有能力支付上述费用,故法院依法判决王五承担上述兴趣班和医疗费的一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的教育费的范围主要是高中、初中和小学的教育费用,包括学费、书本费及孩子必须接受的教育项目的相关支出。超出基本教育的额外教育费用,如补习班、兴趣班的费用及择校费等,往往不被计算在教育费的范畴,由未成年人父母协商确定。
而医疗费,是孩子维持健康的基本费用,例如感冒发烧头疼脑热皮肤挫伤等治疗需要发生的费用。而上述案例是王小七患重病需要手术抢救治疗,是突发的为了保证孩子的人身安全而发生的费用,尽管王五没有表示同意,但从有利于儿童的角度出发,该医疗费也应当由王五和赵六平均分担。
幸福的婚姻都是相似的,但不幸的婚姻却各有各的不幸。
我跟小青说:“你的丈夫愿意给孩子出多少抚养费,只要不低于法院认定的标准,都是可以的”
小青说:“他不给我足够的抚养费我就告他。”
我说:“你要起诉的话,法院判决会根据本市平均消费水平、根据孩子爸爸的收入情况,还要孩子的实际需求,综合考虑判决抚养费,本市现有案例判决一孩的抚养费在2000左右已经是就高了,如果你想争取更多的抚养费,最好是两人协商”。
有个男人拼了命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我问他为什么非要孩子抚养权,他的妈妈有房有车有钱,让他的妈妈养不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吗?那个男人的话让我至今记忆犹新:就是因为他妈妈有钱,我就可以多要点,她给多了,孩子也花不了,我就不用那么辛苦搬砖了。
我不知道孩子让这样的男人养大会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只能祈祷这男人除了懒,没有别的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