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修养,叫得“理”饶人
读书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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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国庆,跟团去某地旅游。
返程路上,大家都自觉地坐到来时的位置上。
谁知有一位男子的位置被人占了,他大声说:“大姐,这不是你的位置?”
女士尚未开口,导游过来说:“这个阿姨晕车,您和她换一换吧。”
男子一下就怒了,说:“凭什么要我和她换位子?她也没缺胳膊少腿,凭什么就要坐在我这儿......”
导游的解释他全然不听。只是在一味地指责谩骂:“我也晕车啊,来的时候我一路吐,你这导游哪去了?
现在你在这干啥?要换座?没门!有本事你赶我下车呀。”
可怜导游一个刚毕业的小姑娘,被他说得一愣愣的,眼睛都红了。
按理说,本来男子才是得理的一方,但他自恃得理,便不再让人,以粗暴的方式与人争执,盛气凌人,不依不饶。
最后,反而把自己的理搞没了。之后的一路上,全车人说说笑笑的,就是没人愿意再理他。
我想如果他不想让座,直接说明情况,肯定能调换回来,实在没必要得理不饶人。
俗话说,得饶人处且饶人。可是生活中,常常有人喜欢上纲上线,恃理凌人。
人不讲理,是一个缺点;人硬讲理,是一个盲点。“理直气和”远比“理直气壮”更能说服和改变他人。
一位高僧受邀参加素宴,席间,发现在满桌精致的素食中,有一盘菜里竟然有一块猪肉,高僧的随从徒弟故意用筷子把肉翻出来,打算让主人看到,没想到高僧却立刻用自己的筷子把肉掩盖起来。一会儿,徒弟又把猪肉翻出来,高僧再度把肉遮盖起来,并在徒弟的耳畔轻声说:“如果你再把肉翻出来,我就把它吃掉!”徒弟听到后再也不敢把肉翻出来。
宴后高僧辞别了主人。归途中,徒弟不解地问:“师父,刚才那厨子明明知道我们不吃荤的,为什么把猪肉放到素菜中?徒弟只是要让主人知道,处罚处罚他。”
高僧说:“每个人都会犯错误,无论是有心还是无心。如果让主人看到了菜中的猪肉,盛怒之下他很有可能当众处罚厨师,甚至会把厨师辞退,这都不是我愿意看见的,所以我宁愿把肉吃下去。”
待人处事固然要“得理”,但绝对不可以“不饶人”。
留一点余地给得罪你的人,不但不会吃亏,反而还会有意想不到的惊喜和感动。每个人的价值观、生活背景都不同,因此生活中出现分歧在所难免。大部分人一旦身陷斗争的漩涡,但不由自主地焦躁起来。一方面为了面子,一方面为了利益,因此一得了“理”便不饶人,非逼得对方鸣金收兵或投降不可。然而,“得理不饶人”虽然让你吹响了胜利的号角,但这却也是下一次争斗的前奏。因为对方虽然“战败”了,但为了面子或利益他自然也要“讨”回来。
如果你得理不饶人,让对方走投无路,就很有可能激起对方“求生”的意志,而既然是“求生”,就有可能不择手段,不顾后果,这终将会对你自己造成伤害。放他一条生路,他便不会对你造成伤害。即使在别人理亏时,你在理已明了的情况下,放他一条生路,他也会心存感激,就算不如此,也不太可能与你为敌。这是人的本性。
况且,这个世界本来就很小,变化却很大,若哪一天两人再度狭路相逢,届时若他势强而你势弱,你想他会怎么对待你呢?得饶人处且饶人!
据说有一年,刚刚成立杂志《天地》的苏青,曾向张爱玲约稿。
张爱玲很爽快地答应了下来。
可到了交稿的最后时间,张爱玲却没有把稿寄来。
当苏青打电话询问的时候,张爱玲竟说忘记了,并冷冷地挂断了电话。
苏青放下电话,赶紧找人补缺,费了好一番周折,才找到合适的稿子,最终出版了杂志。
杂志社工作人员知晓这件事,都非常气愤,建议她将此事公之于众。
可苏青却说:“算了吧,她肯定是被事情缠住了,不然的话,怎会不交稿呢。”
后来苏青非但没有恼怒张爱玲,还是不断地向她约稿。
而张爱玲也没再爽约过,两人还成为了交往甚密的闺蜜,最终成就了文学史上的一段佳话。
就这件事而言,张爱玲不论出于何种原因没交稿,按说都是不应该的。
再加上她轻慢的态度,是名副其实“失理”的一方。
但面对此种情况,苏青非但没有得理不饶人,反而站在张爱玲的角度为其开脱。
最终,换来了张爱玲真诚的友谊和他人的敬佩。
很多时候,“得理让人”也是为自己留条后路。
你今天得理不让人,让对方走投无路,就可能激起对方“求生”的意志,一旦对方开始“不择手段”,终将对你自己造成伤害。
这就好比,把老鼠关在房间内,不让其逃出,老鼠为了求生,会咬坏你家中的器物。
但放它一条生路,它逃命要紧,便不会对你的利益造成破坏。
《菜根谭》有言:“攻人之恶,毋太严,要思其堪受。”
现实生活中,即使别人不占理,如对对方太过苛刻,自己也会失去人心。
更何况,世界很大也很小,这次得理的是你,兴许下次相遇,得理的就是对方了。
人在得理之时,一定要学会适可而止,莫要赶尽杀绝。
有同理心的人,能够体会他人的情绪和想法、理解他人的立场和感受,并站在他人的角度思考和处理问题。
得理让人,是一种修养,也是具有同理心的一种表现。
下一次,当你得理时,不妨学会多站在对方的角度想想。
径路窄处,留一步与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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