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之到回家,欢欣雀跃地拆开辛召南送的生日礼物,但是下一秒却差点在知乎上发表提问——男朋友送的礼物不喜欢怎么办?
乔之审视了一下自己。对的,不是男朋友不会送礼物,是送的礼物她不喜欢。可是她不喜欢,就是辛召南不会送。
在恋爱中,感性总能压倒势地赢过理性。她那时候,只会替自己的无理找些昭著的理由。
辛召南送她的,是一个水晶球。说实话,女生喜欢水晶球也是蛮正常的。Bling Bling又梦幻,还有美妙动听的音乐。换做十六岁的乔之,肯定会喜欢。
可是她现在二十岁了。如果说她还喜欢纸片雪花营造的浪漫感和梦幻感,那她实在不喜欢的,是里面那对随便划拉出笑脸的小熊公仔,以及后面鲜红却粗糙的大写LOVE。就连音乐,都是恒古不变的《卡农》。
乔之学钢琴的时候,辜老师给她最多的建议,就是认真地去感受歌曲的情感,体会作曲家的心情。
《卡农》的旋律虽然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舒适感,但背后却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美丽的女子Barbara爱上乡村琴师Pachelbel ,因此使出千方百计,终于有机会跟他学习钢琴。一段时间过后,Pachelbel认为Barbara没有天赋,便让Barbara离开了。可是Barbara离开后,他却变得越来越不开心,这时他才猛然发现自己其实深爱着Barbara。当他服完役回去,想找回他的女孩儿,村民却告诉他Barbara自杀了,就在他教她钢琴的教堂里。
《卡农》一曲便是Pachelbel为他永辞人世的爱人所做。
乔之认真地盯着这个水晶球,觉得不管怎么看都很不吉利。所以,几年后她闲来无事,在家收拾东西时偶然一瞥才发现,这个水晶球当年被她放在了最不起眼的地方,早已结了厚厚的尘。
她那个时候觉得,眼不见为净就行。虽然她也明白…人事总是与愿违。
可是回想起烟花下与辛召南的拥吻,她还是控制不住地脸红心跳,耳根发烫。
那一年,冬天的脚步赶着秋天,很快就到来了。
乔之对跟辛召南一起过冬天有过很多美好的幻想。许是因为天气寒冷吧,冬季里有更多喜气洋洋的节日,容易让人心中暖烘烘的。
南方的冬天湿冷严重,可是乔之是热血青年,身子永远都是暖暖的。白妮因此很喜欢在冬天的时候跟她腻在一起。
辛召南一直都很忙,但还是保持着跟乔之一周吃两顿饭的习惯。那段时间,他几乎承接了部门80%的工作,因此完成了一天的工作和学习,总是甚感疲惫。可乔之每次见到他时,就会从老远就手舞足蹈地冲进他的怀抱。
他总是觉得被她一阵冲击之后,疲惫和烦恼也随着这一股脑的力气冲到空中,继而星星点点地散落在大地上,消失殆尽。
是她撞出了他的日常生活。
学校冬天的供水系统特别不好,老是容易停热水。乔之为此气愤过好长一段时间。幸好辛召南跟乔之俩人的寝室离得并不远,因此每次都是他急急忙忙地装了四个保温壶的热水替她拿过去。
乔之矫情,一天不洗澡就难受得睡不着觉。要是遇上去健身房的日子还好,乔之通常都是直接在那里洗完澡才回校。可是遇到不健身又没热水的日子,便只好给辛召南打电话了。辛召南虽然很无奈,但在知道她是连感冒发烧都要坚持洗澡,任谁劝都不听的姑娘之后,也只能由着她任性了。
十二月底,天气已经冷到刺骨,可学校的热水供应系统偏偏又出了故障。乔之只好给辛召南打电话。
那段时间辛召南很忙,正好快到学期末了,他要整理整一学期的工作,早已经焦头烂额了。因此,只好喊舍友帮忙。可乔之虽然麻烦辛召南麻烦得理直气壮,却不愿意麻烦别人。
所以,当辛召南的舍友吭哧吭哧地提着四个保温壶出现在她们寝室楼下时,乔之十分尴尬。但她还是好好地跟人家道了谢。然而那个男生热情过了头,非说让她一个人提四个保温壶上五层楼不是绅士作风。乔之劝不住,便只好由着他。可当他替她拿到寝室门口时,一副快要虚脱的样子,反倒让乔之谢也不是笑也不是。
辛召南忙了一天,刚洗完澡坐在椅子上擦头发,那位帮他拿保温壶给乔之的舍友冷不防地开了口:“阿南,你女朋友原来跟我们学校校花住一个寝室啊?”辛召南知道他说的是白妮。
那位舍友又说:“还有外语学院那对双生姐妹花,啧啧,长得还真是名不虚传。”
辛召南知道那位舍友平时闲着没事,就喜欢打打游戏,逛逛校园贴吧,江湖人送称号——J大小灵通。可惜辛召南没什么空闲时间看这个,所以舍友此时谈论的话题,他确确实实没有多大兴趣。
但他还是得应付一下人家,毕竟人家帮过他。辛召南于是努力提起兴致回复:“是啊,我之前好像提起过。”
那位舍友听辛召南这么回复,更加激动地想套话,但又不敢太明显,便转而先问:“那你女朋友…啊不是,我是说,你怎么偏偏追了那个乔…乔啥来着?”
辛召南一听就火大了。呵,他这话说得可就有趣了,既质疑她又质疑他。他从来没觉得他跟乔之在一起有什么不好。
辛召南努力按下心中的怒火,有些烦躁地开口:“你到底想说什么?”
舍友被他的语气吓到,说话变得有些畏缩:“没…”,可是反应过来,又觉得自己何必如此?他既然帮了他,何必在此时受他的气?于是舍友又有些愤怒地接着说道:“说一下不行么?急眼儿了还。”
辛召南已经努力克制住自己的情绪了,因此决定把舍友的话当做耳边风,不做任何反应。这时正好乔之来电话了。
辛召南接起电话,试着变回温柔的语气,问道:“洗完澡了?”
“嗯嗯。今天很忙吗?”
“有点。期末了,手头工作有点多。”
“那你回寝室没?”
“澡都洗好了。”
“好。那…晚安,早点休息。”
“你也早点休息。”
“噢,对了,帮我谢谢你舍友。今天帮忙打水那个。”
“谢过了。”辛召南因为刚刚受了气,于是说这句话时语气有些不甘愿。
乔之抓住了语气的变化,问到:“怎么了?有事吗?”
辛召南回想刚刚舍友的话,心中又燃起怒火。乔之即使没有参与到此事中,却也是个纵火者。可是辛召南不能告诉她理由,这样的自我剖白显得太过廉价。
于是,闷气加怨念,让辛召南语气不佳地开口:“没。你早点睡吧。”,便挂了电话。
那天晚上,乔之躺在床上纳闷儿。她想了好久,终于找到一个说服自己的理由。
许是他太忙了。
是时过境迁,她才难堪地发现,事实是自己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能力练得过于炉火纯青了。
期末考试前,辛召南所在的部门按照惯例要开个总结大会。为了让会议显得不古板,学生书记决定带部门的人去岚湖公园烧烤,并且美其名曰,边吃边聊。
虽然最终累的还是辛召南。学生书记负责随口一提,辛召南负责执行到底。
好在,这只是一个部门聚餐会议,没什么组织难度,于是元旦假期结束后,辛召南便火速办了起来。
那位学生书记跟辛召南是同个高中的学姐,为人处世老到周全,也一心提拔辛召南。而辛召南也很配合地接受学姐的提拔。
因此,辛召南不知道学姐为什么会莫名其妙地,在部门聚会上,坚持要他把女朋友叫过来。
乔之接到辛召南的电话,先是愣了一下。因为先前热水的事情,两人第一次有了些小矛盾,双方都不知道如何协调,导致心中都有根刺。这突如其来的电话让她有些不知所措。
“你,想不想来?”辛召南的语气同样带着尴尬。
乔之对着镜子看了看新买的驼色大衣和高领毛衣,实在不是很想去吃味道那么浓厚的东西。但是听辛召南的语气,她知道他此刻很是为难,于是咬咬牙也就答应了下来。
乔之打的到达那里的时候,烧烤已经开始了一个多小时,很多东西都已经烧好了。
部门里的人知道她是辛召南的女朋友,目光都齐刷刷地落到她身上,让她有些无所适从。然而辛召南是个特别护短的人,他绝不能容忍别人对乔之指手画脚。因此,他赶在大家上去围观前,把乔之领到了不太显眼的位置。
“给女朋友拿吃的啊?”学姐走到辛召南身边,有些揶揄地开口说道。
辛召南被看出小心思,有些腼腆地笑着点了点头。
“不给我介绍一下你女朋友?”学姐饶有兴趣地问道。
辛召南没办法,只好领着学姐去到餐桌旁。
辛召南把食物放到乔之桌上,对着乔之介绍道:“这是我们部门的学生书记,我的学姐,陆卿卿。”同样的语气,辛召南对着学姐介绍了乔之一番。
乔之见辛召南这么介绍,立刻站起身来,笑着说了声学姐好。
学姐也不愧是混行政的人,用很不经意的眼光打量了几遍乔之,乔之却丝毫没有察觉到。辛召南对这种事情见怪不怪,却很不愿意看到乔之被这样对待,于是嘴角的弧度拉拢了下来。
学姐默默打量完乔之,随即微妙地换上笑脸,客套地夸她:“听阿南说你钢琴很好,先前我一个朋友也去了艺术中心看那场表演,回来后直夸你来着。他还拍了几张你的照片,都很好看呢。”
乔之被夸得有些心虚,但还是跟学姐说了句谢谢夸奖。可是,她热切地称辛召南为阿南,还是让她有些不顺耳。
两人刚寒暄没几句,辛召南就被学弟强拉着去了烧烤摊。
陆卿卿反倒没有离开,留下来跟乔之聊天。可是她的三言两语里,问的全是乔之与辛召南的情感走向。乔之虽然不悦,却还是保持着风度。
那天晚上乔之和辛召南一起同回校,两个人聊了许多,却始终闭口不提陆卿卿。
乔之觉得身边坐着的辛召南,和今天看到的辛召南太不一样。可是转念一想,又惊讶地发觉,或许辛召南从来都只是辛召南,是她自己一直没看明白而已?
学姐虽然是个聪明人,但是在感情里犯傻很正常。就算她刻意东拉西扯地闲聊,最终还是会指向她语句中最关心的人。乔之即便再迟钝也好,作为女朋友的灵敏度还是让她嗅到了一些东西。
太明显了。先不说乔之刚接触她就能看出她的心思,辛召南跟她共事那么久,学姐又那么提拔他,他是真的看不出来,还是只是扮猪吃老虎?
辛召南是个聪明人,她以前卖弄的那些小心思,在他面前就总是一览无余。
乔之侧过头看了辛召南一眼,刚好也对上他的目光。这些年来,他的眼神,在成长中,变得坚毅又深沉,但也,少了青涩和果敢。
她以前怎么没发现?或许他早已经不是那个面慈心软的少年了。
她那个时候坚信保持青春的秘诀,就是住进一个人的心里。可是人是千变万化的,谁不会变呢?一个人走过一段路,落英缤纷也好,泥泞肮脏也好,无论如何都会改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