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伊夫·博萨尔特(Yves Bossart),瑞士人,1983年生,新锐哲学家。
苏格拉底、柏拉图、萨特、加缪、尼采……众多伟大的哲学家都曾设计过思想实验。新锐哲学家伊夫·博萨尔特精选其中最经典的55则,用清晰易懂的方式加以阐述、推演,引领读者探讨最令人彷徨的人生主题。作者在每一章开头提出问题和假设,引发人们思考。这也是一个很好的方法。全书引用了许多哲学家的观点,比较深奥,对于哲学史了解不深的人读起来会有一些困难。
道德
在电车与胖子这一节中,作者假设了一种极端的情况:你驾驶轨道电车,突然发现前方有五个工人,要避开这五个工人,只能切换到另一条支线上,而支线上有一个工人。你会为了救五个人而杀死那一个人吗?我无法回答,但我相信如果真遇上这样极端情况,我肯定没有时间思考哲学问题。作者设想大部分人会选择为了救五个人,而杀死那一个人。然而如果那个人是你的亲人,你还会这么做吗?如果改换设定,一辆电车驶过快要压向五个人,你在桥上,旁边有一个胖子,你必须亲手把胖子推下卡在轨道上,才能救那五个人,你还会动手吗?是否亲手杀死一个人的罪恶感更重一些?我们需要关注:积极的作为与消极的不作为之间,道德上存在着怎样的差异。因为我们常常觉得,做坏事比不做好事更应该受到谴责,即使两者造成的后果相同。
伦理学有效益论和义务论。效益论主张:行为的道德价值仅仅由行为的结果来衡量。最大多数人的最大福祉-所以“死一个比死五个好”也就是一种效益论的论述。义务论则不同:根据义务论,行为的道德价值不只在其结果,也在行为本身;有些行为本身就是坏的,不管能产生多少的善都一样,杀人、刑讯偷窃都属于此类。
康德:请只按照那些你愿意成为普遍法则的信条而行事。根据康德的理论,要测验我们行事原则的道德质量,一个很好的判断标准就是:这个原则是否可以普遍化。恶之果无法结出善之花。
《如果没有今天,明天会不会有昨天?》抛出假设,却不会告诉读者怎样选择是正确的,完全靠读者自行领悟。
我赞成义务论,绝不会主动杀死胖子,不管能换来多少好处。被救的人会感谢施救者吗?也许不会,反而会因为胖子的死和施救者终生陷入自责中。做好事的前提是不能作恶。
自我
人的细胞,每七年会完全更换一次。在自我这一章,作者抛出疑问,此时此刻的人和七年前的人还是同一个人吗?从某种程度来说,不是了。我常常对十年前的我感到陌生。十年前的我做出的选择现今的我一定会拒绝。然而,尽管所有的细胞更换了,一个人的记忆保留下来了,所以我依然和七年前的我是一个人。
哲学不仅仅告诉人们该怎么做。探索哲学是一个思辨的过程。
上帝与信仰
独立证明法和归谬法是间接论证的两种方法,其中独立证明通过证明与被反驳命题相矛盾的命题为真,从而确定被反驳命题为假的方法。归谬法就是由所要反驳的命题为真,引出荒谬的结论,从而证明所要反驳的命题为假。罗素指出,科学没有义务证明上帝不存在,宗教才必须证明上帝存在。只要这个证明没有被提出,那么我们就有很好的理由认为上帝不存在;如果某事物的存在有所争议,那么证明的义务总是落在认为其存在的人头上。
作者应是无神论者。只是他是西方人,所以不好把话说太直白。
逻辑与语言
会刮胡子的村民不是村民,和名家的观点不谋而合。
幸福
斯多亚哲学认为美德当中最重要的,是平静的心,也就是要控制自己激烈的情绪。
尼采:幸福是什么?就是力量越来越大、又一个阻碍被克服的感觉。
对于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结论,作者并未给出答案。而是提出问题让读者思索。根据自身的经历,我同意前者。然而也不能否认后者,也许这个问题没有标准的答案。一个人很难一生都维持平静。平静的可贵往往在历经风雨后才能体会到。
知识
怀疑论者相信只有不确定性才能使我们幸福。因为谁要是一辈子都独断地生活、总是怀抱立场强硬的意见,就会动辄为各种事情僵持、愤怒与激动,但这些事情其实都可以换个角度来看---怀疑不但不会使人不安,反而会使人平静。
初看这句话,并没有触动到我,很快抛之脑后。直到读书会有人讨论这个观点,我豁然开朗,人生的困惑得到解决了。人总是愿意相信他想相信的。究其原因,是这样心理上会更快乐一些。趋利辟害,人总是希望距离快乐更近一些。我也有这种倾向,因为我不是怀疑论者。然而,如果事情没有朝着自己预期的方向发展,就不可避免的陷入失望之中。期望越高,失望越大。而怀疑论者不会轻易对自己不可把控的事情感到乐观,没有期望就没有失望。所以怀疑论者会更平静一些。
十几年,曾经是球迷的我,为了喜欢的球队比赛输球而闷闷不乐。
后来,迷上选秀,为了选秀比赛和他们日后的发展实是操碎了心。然而,选秀的这批人很快糊了。现在看他们,觉得很普通,不明白当初为啥如此真情实感?
如今,又陷入对于某个明星的喜爱,所以陷入对其影视剧的疯狂期待中。一旦达不到预期,其后果可以想象。
哎,对于自己不能把控的事情,不要抱过高期待。看待事物要始终抱着怀疑而审慎的态度。怀疑论者应该是比较理智的人。理智的人不会轻易成为某个人或某个团体的粉丝。从今往后,我要成为理智的怀疑论者。或许是男性较为理性,女性较为感性。很少会有男性追星。追星这件事,从理智上说,我承认的确蛮可笑的,可是一旦入坑又很难摆脱,只能慢慢戒掉了。对于娱乐圈的黑暗与疯狂,现在深有体会。以后都要离得远远的啊。我从前是不怎么追星的。上学时,很多女生追星,郭富城、刘德华、古天乐等等,我却始终保持欣赏而不沉迷的距离。可能是影视剧的魅力太大,终于还是沦陷了。也许一生中迟早得遇到这么个境地吧。况且现在追星的花样太多,剧播完还有很多手机APP牵引着粉丝,比当年可能更难抗拒吧(算不算给自己找理由?)。追星类比吸鸦片上瘾,开始很快乐,沉迷后开始荒废,最后终结于伤痛。有了这样一次经历之后,以后应该不可能沉迷于追星了吧。
切记,优秀的人一定有强大的自控能力。从减少刷手机,减少关注娱乐八卦开始吧。
后记:我在整理电脑时,发现了这篇写于五年前的文章。我看到的第一反应是:我居然读过这本书?!当时我刚刚参加“三人行”读书会。这是一篇共读文章,当时读书会非常热闹,好怀念。五年后,“三人行”读书会在解散的边缘,当时非常热闹的读书群已经很少有人说话了。对比五年前,我发现我的强迫症有严重的趋势,追星的现象有好转,我还是会喜欢那个明星,但不会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在这件事上了。这两件事值得以后详细说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