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有一子,四岁能诵读,五岁可提笔,十岁通音律,十五便属文。时人皆奇,莫不知之。方其弱冠之时,入城乡试,坠于所乘之舟,所幸得渔翁救之,昏迷数日,醒时乡试已止,只好作罢。又三年,王某乘车赶考,途遇贼人,困于山中数日,弃车奔走,至城见官员放榜,知晚矣。又三年,怕途中遇贼,王某随镖队入城。乡试前夜,王某至城中,欲求宿,奈何客栈皆已住满,王某便宿于庙中。醒时,寻不着行囊,笔亦失矣。至考场,求笔于官,奈何笔糙,纸不入墨。欲借笔,同考者皆知其名,惧之,不肯借。王某只好弃考而归。
途遇方士,王某皆告之,后问曰:“余三次求举,非力不足也,怕是遭邪祟乎?”
方士曰:“吾有一术,名曰不详卸减术,待汝归家,取汝所著,吾以神火焚之,三年内,不水文章,便可去除不详。”
王某:“愿从之。余王某,纵使坠于湖中,困于层山,亦不再水文矣!”
王某归家。
王某:“哎嘿,水文香甚,再水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