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其实真正让人觉得心情能舒畅的季节并不多,春天的风,夏天的闷热和暴雨,冬天的冷和满目土黄,都让人没法对这个城市产生更多的热爱和依恋。但,唯有秋天,是老天赐给北京的礼物。无论是初秋的云淡风清,还是深秋的层林尽染,都会让我们由衷的觉得北京,真是金色的北京。
所以,我不太喜欢写秋天的诗词,因为其中的大多数都是充满着愁,悲秋悲秋,似乎秋天只能让人无限的伤感。什么“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马致远《天净沙·秋思》),什么“花自飘零水自流,一种相思,两处闲愁”(李清照《一剪梅·红藕香残玉簟秋》),总是搞的得心里很难受。所以,在写秋天的诗中,我独爱刘禹锡的《秋词二首》: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这里让人从心中升起的是一种豪情。而那一句“山明水净夜来霜,数树深红出浅黄。”更是把秋天的颜色,味道,温度,感觉,全部呈现在我们面前,直接和我的所有感官无缝连接了!
这恐怕就是语言的魅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