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前,从老家拉来了一辆简易电动车,就是那种带一小个座位,只能坐一个人,可以很轻松抬起来的小型电动车。
这辆车在老家放了很久,一直没有人骑,于是让我带来昆明骑。
我送孩子上幼儿园,有时候时间来不及会骑路边的共享单车,所以我也没有拒绝。
电动车已经拿回来好久了,一直没有机会骑。有一天想骑着去地铁口,却发现轮胎没有气,于是又放置了。
因为我上班从家到地铁口有两三公里,需要骑个共享电动车,回家的时候经常是晚上七八点,那时候已经没有共享电动车了,所以又想起了放置已久的小电动车。
拿出来充电,打气,擦洗,然后拿到楼道里试车。
试车前并没有检查轮胎是否有气。
在楼道里,我可以正常地骑,但是我先生坐上去,有时候可以骑,有时候拧了车把手却不会动。
我感到奇怪,难道是先生太重了?还是先生用脚控制了车,不让它往前走?因为我骑着就没有遇到这些问题。
试车也试得差不多了,虽说因为电动车太轻了不是很稳,但骑到地铁站还是可以的,于是打道回府。
没想到,就是回家出大问题了。
我也碰到拧了把手电动车不走的情况,放掉却自己跑了,把我吓得呀,差点被带摔跤。
最关键的问题是,把手不拧不走,放了反而跑起来,关也关不掉,钥匙拔了也还在跑,拔线也没有地方拔。
最后,紧紧地拧着刹车终于不跑了。
我以为这样就没事了,没想到拧刹车车还是停不下来,刹车一放就开始跑,必须得一直拧着。
过了一两分钟吧,先生低头看到车轮的地方在起火花,感觉要着火。
“着火了,快拿出去,通知物业。”匆忙扔下这句话,先生就拎着电动车往外跑。
我从来没见过先生这么慌乱过,不知所措,声音都变了,里面偷着恐慌。
我急忙追出去,一路上我闻到一股焦糊味,不知道是轮胎还是电池烧了。
中途碰到了几个小孩在一边玩,旁边站着一个女人,是其中两个孩子的妈妈,他们在我家门口附近玩。
先生打算坐电梯把电动车拿下去,但是假如电动车真的着火,在电梯里面会爆炸的吧?我不知道后果会怎样,但我感觉是不能坐的,所以我不同意坐电梯。
好在在我们说话的当口,电动车熄掉了,不会一直跑了,不用一直拧着刹车,没有摩擦自然就不会起火。
但是这个电动车是真的不想留在家里了,都差点被它吓死了,所以我和先生还是把电动车拿出去路边放置了。
我以为这个事情就这么结束了,没有起火造成重大后果,把电动车丢掉就完事了。
没想到,晚上快睡觉的时候,大概十点多,物业来敲门了,询问我们电动车是否起火了。
吧啦吧啦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讲了一遍。物业走了。
先生以为是在电梯里面被物业监控看到了,所以物业才上来问询的。
我却不这么认为,物业怎么可能会时时刻刻监控每一把电梯,肯定是有人告诉物业的。
电梯里我们也碰到一个人,在我们把电动车拿下去的时候。
先生也怀疑是他,但我不认为是他,因为他只是在电梯里碰到,并不知道我家住在几层几号,而物业能找到我家说明那个人知道我家住在哪里。
物业看着没有造成什么严重后果就走了,电动车也拿出去了。
我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了,没想到还有后续。
第二天,我正在上班,中途接到一个物业的电话,称昨天我们电动车起火,我们楼栋有人报警了,我心里只有一个mmp飘过。
在这一秒钟,我只想到了那个女人,我们把电动车拿出去的路上碰到的那个女人。
因为只有她知道我家住在哪里,然后物业才会把电话打到我这里。
生平第一次进警局竟然是因为电动车起火。我是不是还得感谢她为我创造了第一次。
虽说我把电动车放家里是不对,但是我也不是故意不放电动车保管站的,因为我一直没使用呀,要是我在用肯定会放保管站的。
报告物业就算了,还报警,要是真的起火了,不用她报,我自己都会报的。
不是说她不对,站在她的角度,她是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完全可以理解,但是她也没看到起火之类的就去报警,感觉是有点多管闲事了,她完全可以给我们提意见,告诉我们应该报警之类的我还更能接受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