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牡蛎的情书》
【美】M.F.K.费雪 新星出版社
[标签]美食文化(散文)
本书的结构是以一段段的随笔文字串起菜谱,本书只有一个主角,那就是牡蛎。不过,这倒并不会让本书显得枯燥。在费雪那支生花妙笔下,读者跟随着展开了一场关于牡蛎这一软体动物的丰富旅程:牡蛎从幼苗到成体的生长过程、从北美到欧洲形形色色的牡蛎品种、以及来自世界各地的牡蛎烹调方法。你会在阅读中仿佛走进了新英格兰海边小镇的小饭馆,或是法国大厨掌勺的宫廷餐馆,亦或是维多利亚时代的淑女宿舍,看看各个地域,不同时代的人们,是如何用不尽相同的方法品尝同一种美味。
费雪一生写作了20几本书,涵盖历史、文化、自然、哲学等多个方面,而最受人推崇的,还是她的饮食文学写作。她的饮食文章,不仅告诉读者如何烹饪,更糅合了个人经验和时代背景,充溢着生命哲理和激情。深刻影响了一代美国人的生活观念。1978年,费雪因在饮食文学方面的成就和影响力被授予杰出女性成就奖(the Grande Dame Award);1992年,以她的名字命名的文学奖项“费雪奖”(M.F.K. Fisher Award)设立,用以嘉奖在饮食、家居、营养学等方面成就卓越的女性作家。
附:《写给牡蛎的情书》摘录
第二章 软体动物的爱与死(第一节)
……像牡蛎一样,神秘、自给自足,而且孤独。——《圣诞颂歌》,狄更斯
牡蛎过着恐怖但刺激的生活。
说实在的,他活命的机会渺茫,就算他能躲过他自己射出的厄运之箭的突袭,在历时两周的无忧少年时代,找到干净平滑的栖息之所,其后的岁月也会充满着压力、激情和危险。
他——然而除了求语句清楚明了以外,有什么别的原因要称之为“他”呢?几乎所有正常的牡蛎,在诞生后的头一两年,都不知道自己是雄是雌,此时的他颇具雄风,阳刚十足,可是在迈入第二个年头以后,却随时可能开始产卵。假如他是个她,她也会颇具雌风,十足阴柔,因此只要一切顺利,而且水温至少达到华氏七十度左右,那么单单一个夏季,她便会产下堂堂数亿的卵,每次可达一千五百万至一亿个。
美国的牡蛎种类繁多,一如美国的人种。大西洋沿岸的牡蛎居民,幼年和少年时期都任意漂流,在不受保护的情况下随着潮汐来去,他们连受精时都远离双亲,因为牡蛎父亲都是在水中随意将精子排放在卵的附近。西岸的牡蛎受精卵则安稳地躺在母壳中特别的孵卵室里,一躺就是两个星期。东岸的牡蛎似乎胆子比较大。
所以,小牡蛎是生于水中的。他和来自同一母体的至少好几十万个卵,受到身份不详的父亲的精子滋润后,获得生命,而在生命初期的五到十小时之间,他充其量只是个幼虫。他个头虽小,却能来去自如……他就这样自由自在,游来游去,大约两周,随波逐流,随兴所至,这时的他,被称为牡蛎苗。
且让我们感情用事地期望,这个牡蛎苗——我们的牡蛎苗,日子过得开心!在那两个星期中,他尝到流浪的滋味,好不逍遥痛快。不过那两周并不是全然无所事事,因为他在整个的少年时代,都忙着长出一只强劲的足,并大量分泌一种类似水泥的黏性物质。他要是能思考,恐怕会纳闷这是何苦来哉。
两周期满,他突然黏附住自己意外碰到的第一个清洁坚硬的物体。他那五千万个没被鱼吃掉的同胞兄弟,不见得一定会碰到这种东西,那些没碰上的,就会死掉。而我们的牡蛎苗运气好,他精神焕发,牢牢地攀附着他的新家,那里大概会是他一辈子的家。他这时身长约七十五分之一英寸,管他到底有多长……总之它是个牡蛎了。
由于他生做东岸子弟,说不定是青柯提格(Chincoteague)或林哈芬(Lynnhaven)人,所以已找到一处环境幽雅、海水咸度适中的海底,那里潮汐规律,没有秽物会污染他,也没有砂粒会害他窒息。
他在那儿安歇着,左足抓得牢牢的,那足似已变成贝壳,而所有的牡蛎足都会历经同样的事。他专心致力于饮水,迅速发展出一种令人羡慕的能力,这么一来,每当天公作美,水温保持在华氏七十八度左右,他一个小时便可轻轻松松地喝下二十六七夸脱②的水。他比大多数生物都善于结合工作与娱乐,从汩汩流过鳃际的水中,筛出美味的硅藻和多甲藻,吃进肚里。
第二章 软体动物的爱与死(第二节)
他的家——我们这会儿讲的是居家的牡蛎——是一只装满旧贝壳的铁丝网袋,或是狡黠的牡蛎养殖户竖立的水泥柱,也有可能是政府以动人的辞藻称之为“效率特佳的收集器”的东西,也就是敷了一层混合石灰和水泥的有格蛋箱。
不论停泊何方(容我再度感情用事地期望,那起码会是另一个贝壳,因为我们的牡蛎苗既生做东岸子弟,将无法像日本牡蛎那样,找到一根竹子,也不能像法国或葡萄牙牡蛎那样,找到一块特地为他放置的空心瓷砖,因而一辈子也无从知晓那种唯美的乐趣),不论停泊何方,幼苗期都已结束,永不复返。那自在泅水的两周已永远地逝去,多忧多虑的成熟期来了,依据理查德·谢里登①在《剧评家》中的说法,牡蛎说不定会遭到爱的波折。
有一年左右的时间,这个牡蛎——我们的牡蛎——是雄性的,他竭力促使数十万个卵受精,却从来不晓得这些卵到底有没有游到他的身旁。接着下来有一天,从他的双壳之间,从他寒冷的内脏、鳃和缩皱的体侧,母性的渴望浮现了。众所周知,需要乃发明之母,因为需要,他成为母亲。他,摇身一变成为她。
从此,她除了偶尔放个假,再展一点雄风,以免荒废本领之外,一年会产数以百万计的卵。她长到约莫七岁时,已是彻头彻尾的女性了。
她是体形优美丰满的牡蛎,到了夏天,因天时之助,加上她本能使然,体态更加丰满。她游历过一些地方,因为贪婪的养殖户为了自个儿卑劣的目的,往往会配合潮汐,将她自水底某处移到另一处。她的身体长成灰白色的长椭圆形,鳃带着一抹绿色、赭色或黑色,又聋又瞎的躯体前侧则长有发育不全的脑子。有阴影闪过,以及有精子出现的紧急情况发生时,她都感觉得到。她敏感的肌肉能察知危险,促使她紧紧闭上双壳。
对她来讲,危险无处不在,被消灭的危机在暗处潜藏。(我们怎能明白她有什么样的痛苦?我们怎能分辨牡蛎的苦难?牡蛎有脑子的……)她四面受敌,当海星吸吮着她,小虫在她壳上钻孔时,她必须像蕈菇一样,一动也不动地躺在原地。
除了人类这最大的仇敌外,她尚有八大仇敌。人类之所以保护她对抗仇家,只是因为人类自己要吃她。
第一大敌是海星,随着东来的潮汐漂抵,饥肠辘辘,最后像个丑恶的情人那样,伸出魔掌紧抱着牡蛎不放,死命要撬开她的壳,而后硬生生地将他的胃插入她的壳中,吃掉她,那景象丑陋极了。牡蛎不见了,徒留空壳袒露在那里,海星继续漂流,依旧饥肠辘辘。(人类设法用一种叫做海星拖把的东西来捕捉海星。)
第二大敌差不多一样凶险,是种叫做“螺丝钻孔器”或称蚵螺的螺类,它在牡蛎壳上钻出微小的圆孔,显然很令这可怜的软体动物烦恼,以致人类特别发明了抓蚵螺的陷阱:装有牡蛎种苗的铁丝网袋,但是不怎么管用,它猖狂依旧。
接着是会钻孔的海绵,它在牡蛎壳各处钻出细长的小孔,使壳的表面像蜂窝一样,而牡蛎为了要设法堵住所有的孔,变得又纤瘦又虚弱,往往被海绵从壳外将她闷死。你从而领悟到,路易莎·梅·奥科特所写的“这会儿我开始稍微有一点活过来了,不再觉得自己是置身低潮、病怏怏的牡蛎”,到底是什么意思。
还有水蛭和“黑鼓”(Black Drums)。淡菜也会霸占牡蛎的壳,把牡蛎的食物吃个精光,从而闷死或饿死他们。在太平洋沿岸,学名有点花哨的Crepidula fornicata,也就是舟螺,霸道更在淡菜之上.就连尽本分飞来飞去的鸭子,偶尔也会降落在牡蛎床上,吃顿大餐,给牡蛎带来灾难。我们说,日子难过,牡蛎的日子更难过。她活得毫无动静、无声无息,仅有的依归是她自个儿寒冷丑陋的形体。她就算逃得过鸭子——舟螺——淡菜——黑鼓——水蛭——海绵——蚵螺——海星的胁迫,到头来还是会被人一口吞下,因为人的肚子饿了。
远古人类遗留的贝冢显示,人类在不比猿猴进化多少时,就已经爱吃牡蛎了。因此人一直闷着头,拼命投下时间和金钱,思考研究如何保护牡蛎不被吸食、钻孔和饿死。直到如今,人不论身在何方,要吃到这种双壳的软体动物都不再是件难事,根本不必费神去想,牡蛎这些年来冒了多少的危险。那清凉、细致的灰白色躯体,滑进一口炖锅之中,滑进炙烤火力之下,或活生生地滑进鲜红的喉咙里,结束。它一生没有思想,所历经的危险却不少,这会儿它已经玩儿完了,我们说那也许是它较好的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