蔷薇有一股子乡野的美,总觉得它是应该长在院子里的,一大片一大片,不知收敛,也不用收敛。满架蔷薇一院香,哪怕它连篇累牍,肆笔狂染着暮春花色,我也愿意积案盈箱,不知疲倦的把它收藏。
对真正美的,且有生命力的事物,怎么可能审美疲劳啊。也想倾尽一生把它妥帖收藏,奈何蔷薇就是蔷薇,不需要人怜惜。
有些开花的植物,折几枝插到水里,总还能水灵上几天,蔷薇却不行。只一天,就垂下了头,这一垂首,却不是娇羞,不是妥协,而是决绝的,将明媚香艳的生命力从自己的花、枝、叶中全部抽离,不留一丝一毫。如同把剑横在项上的虞姬,美丽又残忍。
折下来的蔷薇,任凭给多少水,它终究是一口不喝。失了水分,阳光就如同一道道催命符。朝如青丝暮成雪,蔷薇在一日之间老去,花色残存,形容枯槁。花枝也不再柔软,硬的一副铁石心肠。
终于明白,蔷薇本就不是温顺的花。它的桀骜不驯,是藏在骨子里的,可以旁若无人地绽放,也可以毫无留恋地枯萎。哪怕要枯,也绝不怯懦地枯;哪怕要朽,也绝不任你摧枯拉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