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一:一个疯子将五个无辜的人绑在了轨道上,一辆失控的电车朝他们驶来,并且片刻后就要碾压到他们。幸运的是,你可以拉一个拉杆,让电车开到另一条轨道上。然而问题在于,那个疯子在另一个电车轨道上也绑了一个人。
故事二:你站在天桥上,看到有一台刹车损坏的电车。在轨道前方,有五个正在工作的人,他们不晓得电车向他们冲来。一个体重很重的路人,正站在你身边,你发现他的巨大体形与重量,正好可以挡住电车,让电车出轨,不致于撞上那五个工人。你是否应该动手,把这个很胖的路人从天桥上推落,以拯救那五个工人,还是应该坐视电车撞上那五个工人?
这是一个很著名的伦理实验,艰难、残酷,炙烤着每个看到它的人的良心。
想一想,会出出如此题目的人会是怎样的?
他一定理智、体贴、邪恶但又饱含恶趣味。
因为他提供了一个非常逻辑完美的背景,一辆轨道列车,后退、撞障路边碍物全部行不通,要么死亡要么死亡;
他也体贴的将每种可能都为你清清楚楚的罗列出来,也残酷的告诉你每一种的死亡后果,在幕后想象、品味你的苦苦挣扎。
我其实一开始不懂,考验人性,为什么不提供一个自我毁灭的选项?
后来发现,我低级了,出题人还在楼上。这个选项其实比前两者更吸引人,自我毁灭看似大多数人都接受不了,但它是一种自我牺牲、自我成就,本省有着一种烈士的悲壮,还算一种温柔。
而题目是飞矢离手,直指靶心。
因为不论选什么都是在道德上的“犯罪”,我们必须去抹杀他人的生命,或一个或五个,选择的一刻,我们平安无恙地伸手“杀人”。
强烈的“杀人”负罪感之下,自我牺牲反而是一种更加轻松的选择。
那时,不是我对不起他人,而是他们亏欠我。我,不是杀手,而是救人于火的英烈,是自我牺牲的英雄。
在强烈的背德、负罪之下,自我牺牲真的有够高尚。
据测试,大多数人在故事一中会救多数人,但在故事二中却不会动手,why?
故事一中,是量的问题。在生命与生命之间,反而是人类的同理心让我们为素不相识的生命做了加法,会选择拯救大多数人,是希望人活着的最纯朴的想法。
故事二中,那是质。同样面对拯救与他人牺牲,但设身处地在这个情景里我们“杀”少数人,没有足够正当的理由。
以少救多,一中只是拉杆,但二中却是推人,是一种更加生动立体的选择。
“推”,简单、常见,足以我们在脑海中想象、推演,那是一种更加强烈的体验感,突然而至的画面感,强烈的不适会直接刺破我们的道德防线,遭受突破承受范围的打击。
那一刻,“我杀人了”的体验感从未如此贴近,五官都好像充斥着血腥味,满眼满手的刺目红色,一片眩晕。
另外,“推人”还隐藏着一种侥幸感,它作为常人不能想出的选择,负罪感并不如一。
袖手旁观,我们看似身处局中,却又在局外。
聪明的那一波人绞尽脑汁为难人类,哪有什么标准答案。
题目可以两难,生活我们可以尽可能两全。
不尽美,但尽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