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看到一句话:“有些人他们闪闪发光,从此你再也不能将他们忘记。”
一下子思绪万千。
不由的想起初中时我们班上的“段草”,人长的算清楚但算不上帅气,可再搭配上他“钢琴小王子”的称号,整个人的气质就完全配得上“男神”这个词了。
俊方,这么多年了我还记得他的名字。那时他已经修到钢琴10级。
班上的女生几乎都是他的粉丝。音乐课前后,很多女生都会围在钢琴旁边,让他弹上一小段,然后“啪啪啪”地鼓掌。
我自然也是众多粉丝中的一员。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发现自己喜欢看他坐在上面从容的弹琴,喜欢看他在座位上安静的看书,眉眼温柔。记得那时候,自己还想着能一起坐在钢琴长椅上。午后的阳光以45度角斜射进来,洒满钢琴,然后你弹旋律我弹和弦,世界名曲在指尖悠悠流淌。现在想来也是好笑,那画面连自己都觉得美到不忍细看。
这种画面在我脑海中排练过无数次,而现实中,我却任性让自己和他保持着一定距离,只是想表现出自己不是“随大流”的女生。于是,初中三年。我和俊方的关系,始终维持在这种“精神恋爱”上。唯一一次令我印象深刻的接触,是在初三的那个雨天。
体育课上到一半,天突然“哗哗”的开始落雨。于是大家都开始跑回教室补作业什么的。也是巧了,那天我正好什么作业也不欠,心里突然很想摸一摸音乐教室那台轮不到我摸的钢琴,于是就闲着一个人晃荡过去。
音乐教室里有钢琴的声音,我探头进去,是俊方。音乐哗啦啦的从他指尖流淌出来。没有阳光,凳子也不长,他弹得也不是什么古典名曲,可是真的非常好听。恍然间让人想起草长莺飞,又好像秋风飒飒。为了不终止音乐,我站在门口静静听完,才准备走进去跟他打招呼。
“阿欣。”我才刚踏进去,俊方竟主动跟我打招呼,“这首歌好听吗?”
“当然。”我毫不犹豫的告诉他。
“《风居住的街道》”,我至今还记得他那时的神情,眼睛亮亮的,“不过这首歌是钢琴与二胡合奏的,我真心希望有一天能和一个人一起完成这首曲子。”
《风居住的街道》是吗?回到教室后,我把它下载下来,一遍又一遍听。二胡与钢琴声交织在一起,互相倾诉,互相爱慕。
这首曲子很快成了我的最爱。
寒假,我跟妈妈说,我要学二胡。我妈弄得莫名其妙,折腾一番后我还是拉上了。
后来,初三,中考,他没和我在一个学校,不过有一条交汇的路口。
我继续学二胡,这的确不是一门简单的活。但那首曲子始终缠缠绵绵的在我心头上。为了那个路口,还有俊方说的那句话。
“阿欣,我真心希望有一天能和一个人一起完成这首曲子。”
上高中的时候我加入了器乐社,还当上了班级文娱委员。大学,我是器乐部的部长。大家都说我变的气质了些。学乐器也确实磨砺了我的性子,更能沉住气,静下心。
联欢晚会上,我跟在大学认识的闺蜜一起,演奏了那首《风居住的街道》。下台的时候,大家向我投来羡慕的目光。我回过头去,看着台上的那架钢琴,想起多年前,俊方就坐在那里,头上顶着不属于我的光辉。而现在,我变得越来越好。因为他,我做了很多我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走上了一条我自己完全没有想过的道路。
一直以来他都是我的光。
一直以来,即使我们中间相隔万里,我也想努力变成你喜欢的自己。
一直以来我所努力做的,只是想让他知道,有那么一个女孩,因为喜欢你,而那么努力的靠近你。
相见不如怀念,我再也没有见过他,无论是在当时的交汇路口,还是现在我身处异地。不过我始终记得,那个下午,风来过,带着耀眼的光辉,确确实实改变了我。他一直住在我心里,这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