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居赣地东北一山村。村里当时桔子、苹果树居多,枇杷树倒很少见,仅有一棵。而山上则野生杨梅、山楂不少,却未见过山枇杷。
枇杷,于少年时的我而言,是稀珍。“物以稀为贵。”而认识它,倒是原于它的叶。小时一深秋,自己偶然咳嗽。妈妈就带着我,来到居在高地的本村邻居家。在他家屋后,见到一棵枇杷树。高近5米,树冠盛似伞盖,宽大叶子形似琵琶,整棵树郁郁葱葱。对于见多了小叶子權木、乔木的,顿时有种震撼:生命力多顽强啊——梧桐叶大可早已凋零,松树虽茂但叶尖似针。
当时妈妈摘了些枇杷嫩叶,回家开锅久煮,枇杷绿叶渐变成黄色,白水颜色渐深,直至成黑,半锅水已然成一碗浓汤。汤到眼前,一股淡香先沁入鼻尖,顿觉已三分清爽,入口微甜,心里顿时略喜,渐入喉咙,立感神清气爽!三、四碗浓汤下肚,咳嗽跑了,病好了。
枇杷,就这片片大叶子,就在心里种下了美好的种子:叶大熬霜,吸大自然之凉气,遂成止咳去痰之良药!
而枇杷的果肉,对自己而言,有段时间实在是种奢侈品,可望而不可及。虽已记不清什么时候吃到,印象中应该是在江西老家参加工作后,领工资了去尝过鲜。但印象一般:如拇指般大小,瘦成黄包骨,一口咬下去,如簿纸般的肉,酸涩中有点甜,核倒三、二片,实在没什么吃头。现在想来应该是当时求便宜,买的品种不对,且已不新鲜了。
2005年来到苏州,初居老小区,楼下就有几个水果店。枇杷上市,毎个店里都排满几排竹篮子,旁写“东山白玉枇杷”,只见篮子里:个头如草鸡蛋,黄皮上透着些光泽,色如黄玉,个别的表皮有稀疏的三、二黑点,如同美人痣。就这外形就够勾人口诞了。等到剥开饱涨的簿皮,顿时露出白玉般果肉,肉汁已似垂涎欲滴,赶紧顺势吮吸,甜甘入口即化,咬一口下去,厚实的果肉塞入嘴里,似乎所有的味蕾都欢呼雀跃,一起来品味这人间美味了,口中的幸福感满满!入喉进胃,则像清洌的泉水流淌,这股甘甜四溢了!
这白玉枇杷的果肉,实在是人间美味。近读古诗词,看到这一段:二千多年前,汉武大帝在与群臣于柏梁台诵诗作赋时,作为掌管宫中膳食的太官令就呤到:“枇杷橘栗桃李梅”,就将枇杷排在果品中第一位。从白玉枇杷给我的感受,枇杷实不负“果中之皇”的美誉!
苏州多枇杷树,道路、小区、公园里都有栽种。居日久长,常遇这终年绿装的枇杷树,如同挚友,见面再多也是偶见偶喜。尤其是三年前搬到新家,新家是二手房,上任房东在露台上种了颗枇杷树,有二米多高了,现在是日日见,对枇杷的感情则日益加深,越来越认为是与果木中的“君子”为伴。
这棵枇杷树是晚熟品种,立冬来了才冒出一点点似嫩芽般的花蕊,冬月来了才酿成米粒状,大雪来了才姗姗来迟成饱涨之势,直到冬至、腊月才悄然绽放。只见淡黄色花瓣聚拢成团,迎着凛冽寒风,间或还要冒着大雾浓锁、严霜相逼,竞相绽放。寒冬腊月里,枇杷树实在是树木中一翘楚——因为在酷寒中枇杷花却灿如夏花。这就难怪清陈淏在《花镜》中言:“果木中独备四时之气者,惟枇杷。”
枇杷,堪称“君子”,凌寒吐粉芬;堪称舍身的“君子”,其叶可入药,果可为时令佳品。
我独爱枇杷,现与枇杷一棵为伴,如随君子,如同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