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张岱《陶庵梦忆》里说:“人无癖不可与交,以其无深情也;人无痴不可与交,以其无真气也。”翻译成白话文就是:人没有癖好是不可以和他交往的,因为他没有深情厚意。人没有瑕疵也是不可以和他交往的,因为他没有真气。
活在一个操蛋的时代,还到了一定的年纪,要是没一些喜好甚至怪癖,根本活不下去。例如寄托于尼古丁、酒精、性、美食、金钱,泛滥一些的就是血流、小三和艺术。得由生理去推动心理,再由心理反射回生理,才能继续苟且下去。像我这样工资有一回没一回的家伙,麻果自然不够格沾染,茶、烟、酒、这些,倒慢慢成了这年月生活的必需。
岁月静好朋友常相聚,相聚就喝枝江酒。喜欢跟我一起的朋友大多数都是好酒的,只是好酒,并不沉迷。推杯换盏枝江酒,从来不会城府和心机。不论是白头的家翁,还是小姑娘,不管辈分高低,都葆有一种纯净和美好。这种来自骨子里的纯粹的本真心性,一直是自带光环。几杯酒下肚,那一腔豪气也上来,才思敏捷,能言善辩,身轻如燕,健步如飞。若是想要击倒谁还真得费几杯好酒,不,可能要几瓶。
我们都不常喝酒,我们只是日子过得寡淡无味了才相邀一起推杯换盏。以前总认为,一个人喝酒才叫喝酒,人多了喝酒那叫应酬。我们都不喜欢应酬,所以我们想喝酒了总是这几个人,常常是选择在不上班的周末,或者其他快乐难耐的时光,喝酒。
生命里有过无数次这样的场景,几瓶平时不舍得拿出来的好酒,四合院或者是王牌宴刚刚推出来的大菜,七八个,或者是一二十个陈年好友,不谈生意,不谈爱情,只说些无用的人生艺术,理想和操守,也谈过去以及渺茫的未来……,他们坐在我对面,我坐他们傍边,一起喝至微醺,一起不胜酒力时,已经到了老婆规定的归家时间。
喝了太多的酒,说了太多的话,还有太多话还没有说。说了什么还没有说什么大家大部分都忘了,大家走的时候,只记得,下一次相聚,下一场酒,是在王牌宴还是在四合院?
以前读鲁迅,喜欢他字里行间不经意的尖酸和刻薄。大师享受着半截烟飘然微醺之时,骂着民国和人间。我们喜欢鲁迅,是因为我们一直是怂的,只有喝了酒,才会本性本真,才会有兴致勃然的直面生活的勇气。在喜欢的地方,喝喜欢的酒,讲喜欢的话,打喜欢的血流。人生如此,岂不快哉!
我们享受饮酒的乐趣,享受喝酒的快感。不喝酒的人如何能领会?不记得是谁说过的,这个世界的问题就在于每个人少喝了两杯酒。是的,若每日都能七成饱,三分醉,微醺中度过一日又一日就太OK了。神经被酒稍稍兴奋,就可以把所有的细微渺小的美好和善意,放大至无限大,内心的惆怅迷惘怨怼都咻地穿肠而过:这世界就依然值得期待。
酒后的我有些放肆,是那种半截烟的放肆吧!因为平时清醒的我确实有点讨人嫌,跟不熟悉的人在一起,往死里劝我也滴酒不沾。这就像我的文字一样,沉闷,内敛又隐晦只在朋友圈,就像偶尔的酒后张狂,也只是在常常相聚的一些朋友面前。
唉,今夜酒大,我是不是又想多了?还是发兵哥说的好,生活不易,不如喝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