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行之
入秋,天黑得快。
两百多度的近视,不戴眼镜,走在暮色降临的街上。看来往车辆,霓虹,匆匆路人,影影绰绰,像王家卫《重庆森林》的电影画面。就差在地下通道邂逅一个拉小提琴的艺人。以前在乡村生活,总感觉暮色是从辽阔的大地,渐渐升腾而上,升至穹顶,四合如鸟笼。自从到了城市后,才知道暮色原来是从天而降,黑压压泄下,如幕布遮天。
起风了。原野上的风,来自八荒六合,抚挲大地,如大军过境。城市里的风,穿街过巷,如骑兵偷袭,侧翼冲锋,得手即散。被风偷袭几次后,忽然想起刘少。
刘少是我大学同班同学,个头不高,古铜色皮肤,肩宽手厚,沉默时眉目儒静,笑起来齿白如雪。往人群里一站,毫不起眼,泯然众人。靠得近,却觉得他身上透着一股贵族气,像某个前朝名门世家的遗少,“袖拂春风槁朽苏”。
大一开学不久,秋转凉,大家都穿起外套。有人穿夹克,有人穿卫衣,有人穿罩衫,刘少穿一件浅灰色立领休闲西装,远看像民国的中山装。一起出游,照相时,他淡淡站在那里,双手搭在丹田,像过去哪个读书人家的少爷。由于这种气质,我和相熟的同学,都叫他“刘少”。
在我从古典艺术得来的印象里,刘少这样的男子,最受女子喜欢。他常到我的宿舍串门,一进门,我和舍友便开他玩笑,问:少女杀手,今天又杀了几个少女?
他总是笑一声,有点腼腆,说“杀个毛”,假装和我们握手,捏得我们手痛。他天生比常人力气大,不怎么刻意锻炼,一身肌肉饱满,赤着上身时,颇像武士。我们宿舍一到晚上,哄闹不止,他慢悠悠融进来谈些闲天,听多说少,兴尽而回。周末时,宿舍偶尔集体观看恐怖片,港台三级片,世界十大禁片。他搬个板凳,参与其中,表情和上硅酸盐物理化学课时一样,四分费解,六分好奇。看到情节陡峭时,发出一两声短而轻的惊叹。
刘少像一条船,有些事,如果没人推,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去做。大学期间,他在我们的怂恿下,追求过一个女孩子。他追女孩的方式,无外乎写一张纸条,送一袋水果,约人吃一顿饭,不含任何兵法。奈何情深缘浅,这段感情还未生长就夭折。他的失落,像他的兴奋一样,并不明显,给人一种极其抗挫的错觉。
大学几年,我和刘少之间没留下任何浓烈的回忆,一切想起来都恬澹如水。毕业后,我到杭州工作,他去找我,希望在那里找份工作,一起同城而居。骨子里,我们都是忍受不了寂寞的人,一座城市若无几个亲朋好友,便不愿扎根。那段时间是秋天,他晚上常拎两袋水果,来我出租屋,聊些找工作的进展。我们偶尔出去散步,风里有淡淡桂花香,皓月高悬如镜,有清贫的惬意。由于是在郊区,街面寂静如洗,我们清楚地听着彼此的脚步声。
后来,刘少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去了别处。自此,再没有见面,一晃已有七八年。我走在街上,忽然被一阵秋风推一把,想起他来。脑中检索他的信息,最后一次微信联系,大概是在前年,得知他已经结婚。只是婚礼从简,没有大办酒席,也就没有通知我们这些老同学。他在老家的一家工厂上班,并买了一辆车跑业务。仅知道这些,至于他现在过得幸福与否,无从分辨。
刘少出生在一个极普通的农民家庭,和千千万万个这样的家庭成员一样,必须时刻用劳动去换取一些酬劳,才能让生活勉强运转。我总想,如果他生于一个贵族家庭,不用任何雕刻,就能浑然天成,成为一代落落大方的公子。他是一个活得很素,又很自适的人,这种人只要有富足的物质条件,就能活出非常温良恭俭让,雍容雅致的样子。但如果没有,将活得比普通人更艰辛。
晚上跑步后,我坐在小区健身区的器材上,仰着头放松颈椎。明月照亮夜空,浮云乳白。脑子里冒出《世说新语》的句子,“清风朗月,辄思玄度”。意思是说,到了清风朗月的时候,我就想起我的朋友玄度。古人最是闲笔好,寥寥八字,友人思念一笔荡开。
我愣愣想起刘少,他身上没有现在人身上那种野蛮的东西,以至于想起他,像是想起一个古人。刘少生性善良,没什么恶习,待人真诚,我以前总觉得他会是女孩子很中意的类型,后来才知道,这样的人,在这个时代最不被珍惜。犹如狂欢酒席之上,清水最没有市场。
人在年轻时,遇见几个纯良的人是一流幸运的事。他们像是打进血液的疫苗,让人在日后看到世界面目可憎的时候,体内还能悄然提供真善美的抗体,不至于对所有活着的人类产生绝望。
这是个动物凶猛的社会,像刘少这样没有杀气的动物,很难晋升食物链的上游。为此,我只能祝愿他有份好运气,遇见一些懂且珍惜他这份纯良的人。我渐渐感觉到,他给我提供的抗体,正在努力修复我对人类的绝望。所以我开始想起他,像棋盘上的一颗棋,想起另一颗棋。或许再见面,我们也只是淡淡坐在那里,不知该说什么,相视一笑是最简古的寒暄。
“相见亦无事,别后常忆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