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8日,作为中国第一部以“典”命名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高票通过,自此社会拥有了“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人民拥有了“社会生活百科全书”,也宣告了我国正式进入“民法典时代”。民法典实施四周年,作为党员干部要主动学好、宣传好、解读好民法典,更好推动民法典的实施。
一是立足于民,要与人民至上的思想同频共振。业主大会成立难、高利贷、旅客霸座、离婚冷静期、高空抛物坠物等一系列大大小小的既熟悉又新奇的问题,这些生活中看似微小的“闹心”事,都将被民法典以明文规定一一予以“校正”,以法律形式反映了人民的意愿、回应了人民的期待,真正做到了“民有所呼,法有所应”,深刻体现了“人民至上”的中国理念。
二是创新于法,要广泛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抓住机会加强普法教育宣传,提升公民法律素养,阐释好法律精神,不断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能力,让民法典深入人心,融入日常生活方方面面。特别是党员干部天天与老百姓打交道,只有学通弄懂民法典,才能更好为群众服务,真正做到用法律知识以理服人。
三是深耕于典,用好典型事和典型人。对普通百姓来讲,民法典可能更像自己“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具象化。在生活中,共性的民生群众密切关注,要以“典型事”“典型人”为重点,深入解读民法典,让群众再遇到这样的事情,解决起来不慌,心有底,省时高效,使良法真正变成善治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