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车队突然临时改变方向,取道H城,我心裏一顫,那是你居住的城市,逗留2个小时再继续往北走。我百无聊赖地拿出手机挠了许久,终究没有跟你联系。然而抬头看见车窗外,赫然一个邮局在那里,一看手表,已经17:05了,我把车里的同伴叫醒,说我去买包烟,便一头鉆进邮局去了。
那个等着到点下班的大妈速度无比缓慢,排队加上拿邮票和胶水,已经是17:15了。
这是你居住的城市,我却想给你寄明信片。这念头有些荒唐,随车队行走的这个把月来,每经过一个城市我都会给你寄明信片和其他东西,有时觉得这是故作浪漫,末了又不敢署名,过于婉约,心里侥幸地想:聪明如你,会猜出是我吧?
只有15分钟了,我竟然开始纠结要给你写什么,手心冒汗,我感觉柜台的大妈都开始鄙视我了, 想到待会要不要署名时,我就莫名的怂了。感觉自己相当无比幼稚,扔了工作出来撒野,在各种社交网络上蒸发,然后一路向北一路安静的想念你。今天下午从高速路下来开入市内街道的时候,方向盘一直在手中打滑,无数次我就想,停车,然后直接开到你面前说:嘿,跟我走吧。
但是不管如何,这种曲折的方法总算带来丁点希翼,前几天你微博上传了图片,说收到一张无名的明信片,你用惯用的繁体字说:邊個大頭蝦?!
那时我刚离开A城,在另一位陌生的城市郊外,同伴的车死火,大队停下来一起等救援的1个钟头内,我冒着雨冲去邮局给你寄出的第一张明信片,我无比婉约的写:这个城市的街道很漂亮,希望你可以看到。然后手一抖,做贼一样慌张地扔进邮筒,冲进雨里。车里的同伴开了瓶二锅头递给我的时候,我才猛的想起:太含蓄,连名字都忘记署了。而接下來的其他城市路线上,我开始对这种匿名的游戏上瘾,给你寄明信片,给你寄当地特产,有一次经过河边时捡到一块很特别的石头,也细细包扎起来一并寄给了你。
我知道你会喜欢,我知道你打开礼物时把小石头捧在手里端详了很久,然后把它放在窗台上和你一起晒太阳。分手3个月,你终于肯打开那个窗户好好晒太阳了。
越往北开就越冷,H城今天风很大,我故意无比煽情地单曲循环播放陈奕迅的《好久不见》:我来到你的城市,走过你来时的路,想象着,没我的日子,你是怎样的孤独....我没有跟任何人说这个城市,是我前任女友的城市。
就算说了,又有什么用?
17:25分了,我浪费了10分钟,开始有人提醒我:“我们快下班了。”
可是,我还没想好要给你写什么,这是你的城市,我来过,我没跟你联系,可是,我也明白即使现在拨通你的手机,我们能聊些什么?怎么开场白?怎样结束?
“写好了没?”柜台的人又在问。
柜台的人名字肯定叫“分手”,我想。
“今天车队意外地经过你的城市,只停留2小时继续往北走,如无意外,抵达终点就可以看见下雪了。”眼见署名处还有很大的空白,更难堪的是,写得太仓促,竟忘记伪装字迹了,那些潦草而熟悉的字体恶作剧般的提醒我“这下好了,她肯定认出来。”
抬头又看见柜台上那张毫无表情又饱含不耐烦的脸,我重重地添了一笔:“——仲”。迅速转身,再次做贼一般扔进邮筒,拍拍身上不存在的泥土,再跺跺脚,捂住狂跳的心,头也不回潇洒地逃了。
回到车门旁边的时候低声咒骂了一通:妈的,忘记买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