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读过这本书之前,一直以为乔布斯是一个神一般的人物。读完这本书之后,才发现他有点神经,天才和疯子的结合。就像爱因斯坦,爱迪生一样,天才永远都是具有常人所不能理解的特质。一个至高无上的完美主义者,一个反文化传统的偏激狂,一个苛刻随意可以把你踩在脚下,又和善可以把你捧上天的矛盾领导者。他的性格,哪怕是最亲近的人也无法理解,甚至有时无法忍受,有时热情如火,有时冷血至极,完全生活在自己的世界了。正因为这种对于完美的执著追求,对于创新的追捧,创造了一个其他软件和计算机公司都无法超越的苹果时代。
乔布斯小时候是被领养的,这也是造成他性格特立独行和控制欲望超强的原因,庆幸的是他的养父养母保罗和克拉拉,给予了他足够的爱和教育,甚至不惜花尽所有积蓄供他上大学,为了完成他生母的要求。但是乔布斯在里德学院读了一学期后便退学,这也是他后来无比懊悔的一件事情。乔布斯的完美主义和挑剔也是来自于他的养父保罗,对工艺品无比细致完美的追求,哪怕是背面,人们无法察觉的部分,也要制作好。
乔布斯的年轻时候的性格并不讨人喜欢,十五岁的时候就开始服用迷幻药和抽大麻,信奉禅宗,曾今和他的朋友丹尼尔一起到过印度修行,为了拜访著名的印度教徒baba。他一直坚持素食主义,而且一直坚信只吃水果和蔬菜,可以让身体没有味道。所以每个星期只洗一次澡,邋遢无比,浑身怪味,差点吓走了很多苹果的投资者。后来由于家庭经济的原因,全家搬迁到了南加州的山景城地区,也就是后来的硅谷,这决定了乔布斯后来的命运,许多高科技企业都具体了在这里,IBM和微软,施乐等计算机大头,这也促使了乔布斯对电子设备的狂热追求和专研得以发挥。
其实现实中的乔布斯是一个自私,冷漠,矛盾,固执,习惯谎言与背叛, 他用于都只坚持自己的观念,而且也强迫别人接受自己的观点,在他的眼里不是天才就是狗屎。可以在前几分钟把你骂的狗血淋头,转过身来,又会说这个好像还不错。而且他并不是一个特别忠诚的人,哪怕是对和他一起创业的朋友,沃兹尼亚克也因为无法忍受他的背叛和利用而离开苹果。但是同时他是一个内心脆弱,感情丰富的人,书里面提到多次他与董事会争论的时候,经常泪流满面。至于他作为领导者的成功之处,在于他又一种很强大的现实扭曲立场的力量,他可以让你相信连你自己都觉得无法做到的事情,激发你的最大的潜能,就像MAC的启动开机时间一样,他要求缩短十秒钟,工程师们都觉得难于登天,但是最终他们达到了,而且是缩短了28秒。
乔布斯的情感生活也很丰富,在他23岁的时候就和女友克里斯安-布鲁南有了女儿丽萨,但是他却残忍地将她抛弃了,如同当年父母抛弃他一样,他无情地拒绝承认这个孩子,直到十几年后,才重新肩负起孩子的抚养权。他跟很多女人有过恋爱关系,通常时间都是在一年左右,包括他喜欢的歌手,大他十多岁的,琼贝兹。最后是跟斯坦福大学的研究生劳伦,鲍威尔结为夫妻。
对乔布斯的性格产生转变的或许是被逐出苹果的时候,当时的他真的是脆弱不堪,就像把自己抚养长大的小孩送给别人一样。当然这些困难,并没有淹没他的热情,他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创建了NEXT,虽然这家公司的业绩并不理想,但是最终因为被苹果的收购,让他得以重新回到苹果。
乔布斯和比尔盖茨的关系,更多的来说,像是敌人和竞争对手,比尔盖茨是个绅士,而乔布斯却像个粗鲁的人,他们并不彼此喜欢,而且微软也经常抄袭苹果的创意。就像乔布斯也曾经抄袭施乐的界面创意一样。
我觉得苹果的成功很多时候是源于乔布斯对创新的执着追求和不惜一切成本,哪怕是从办公大楼的建造,最终得以翻身,走上神坛,是因为imac, ipod,iphone,ipad这几款先前于所有软件公司的产品,让苹果屹立于神坛不倒。
至于乔布斯本身是一个矛盾的任务,他从来都不用公司所指定的CEO车位,但是却经常把车停在残疾人车位上。重新回到苹果当CEO的时候,他每个月只领1美金,声称不为工资而工作,而是为了重建苹果,但是最后却要求要一辆私人飞机,公司给他1200万元的股权,他却要求2000万,那是苹果还没办法达到这个要求。在他重回到苹果后,解散了原来的董事会,而重新成立了一个只会顺从他的董事会,因为他已经厌倦了和董事会吵架。
其实印象最深刻的是后面乔布斯与癌症抗争的日子,一个天才终究也抵挡不了病魔对他的摧残,上帝或许是公平的,他给了他足够的天分和才华,但是却没有给他足够的健康。其实乔布斯的身体之所以会如此,也是由他的性格所决定的,严格的素食主义者导致他营养不良,身体没有吸收足够的营养;本来已经很早发现癌细胞了,但是由于他的固执任性,坚持可以用素食来击灭癌细胞,结果导致癌细胞扩散,最终要移植肝脏。其实第一回合的抗争他已经赢了,但是却没有赢得第二回合。
天才确实不是任何人都能复制和模仿的,但是他用于都有固执己见的一面,如同爱迪生晚期一样,也已经无法听从任何人的意见。读完这本书,可以更清楚地了解乔布斯是谁,不是神,只是一个普通人,甚至不是一个好人,但他确实是个天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