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愉快为基本标准,这也是在读书上的一种诚实的态度。无论什么书,只有你读时感到了愉快,使你发生了共鸣和获得了享受,你才应该承认它对于你是一本好书。在这一点上,毛姆说得好:“你才是你所读的书对于你的价值的最后评定者。”尤其是文学作品,本身并无实用,唯能使你的生活充实,而要做到这一点,前提是你喜欢读。
没有人有义务必须读诗、小说、散文。哪怕是专家们同声赞扬的名著,如果你不感兴趣,便与你无干。不感兴趣而硬读,其结果只能是不懂装懂,人云亦云。相反,据我所见,凡是真正把读书当作享受的人,往往能够直抒己见。譬如说,蒙田就敢于指责柏拉图的对话录和西塞罗的著作冗长拖沓,坦然承认自己欣赏不了,博尔赫斯甚至把读弥尔顿的《失乐园》和歌德的《浮士德》称作最著名的引起厌倦的方式,宣布乔伊斯作品的费解是作者的失败。这两位都是学者型的作家,他们的博学无人能够怀疑。我们当然不必赞同他们对于那些具体作品的意见,我只是想借此说明,以读书为乐的人必有自己鲜明的好恶,而且对此心中坦荡,不屑讳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