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一世美人骨》

这是一篇关于《一生一世美人骨》的二三言。这本书真的被我翻了很多遍,可以说是我特别特别特别喜欢的小说之一,所以决定把简书的第一篇文章献给它。


文案:

美人骨,世间罕见。

有骨者,而未有皮,有皮者,而未有骨。

世人大多眼孔浅显,只见皮相,未见骨相。

如果在现在这个社会里,有个人带着两世的记忆,深爱着你。多幸福。

时宜对周生辰就是如此。

而他,却早已忘记她。

“浮生若梦,为欢几何?独有时宜,为我所求……”

作者:墨宝非宝

也许因为我是个慢热的人,而它也恰好是一本慢热的文。总之,十分欢喜,遇到它。

整本书的语言都很美,带着淡淡的优雅,淡淡的悠闲。

书的开头写到:

“雨水淅淅沥沥的,把西安弄得如同烟雨江南。

明明是三秦大地,却已不见长安古城。”

不懂为什么,莫名戳中了我的心里的那个点,安抚了些许有些躁着的心绪。


先来说说主人公时宜和周生辰吧

关于时宜:

书中,时宜的挚友宏晓誉说:“若论外貌,时宜绝对是上上品。眉眼,轮廓,都仿佛用手工笔精心描绘所成。她的美毫无攻击性,却不同于平凡,尤其看你的时候,眼睛很亮。时宜很传统,从来不肯穿露出肩膀的衣服。一个非常传统的美女,简直是少见的宝贝。”

她在现代人的眼里也许太过另类:过分安静,吃饭不喜交谈,偏爱翻阅古籍(甚至常常翻看古代的字典),对于名利钱财毫无欲望……还有就是,她带着前世的记忆,或许还有前世对周生辰的愧疚,来到了他的身边,她对他说:“只要你让我和你在一起,我会无条件相信你。”她足够的爱他,她不止一次地对他说:“周生辰,我爱你。”周生仁也曾对周生辰说:你的那个时宜,很喜欢你。这个,我倒是看得出。

关于周生辰:

这真的是我爱极了的一个男主。迄今为止,我的快递收件人姓名,QQ昵称,微信昵称还有一些其他社交软件的昵称都是周生辰,我朋友说,我是疯魔了。也许吧。

他的外貌没有太多的攻击性,眉宇间书卷气极浓,在书卷气中,又有着浅浅的距离感。面容普通,说不上难看,却是过目即忘。他坐姿很正统,总能从细微处看出他有很好的教养。时宜常常描述他:恰到好处。所有的一切都恰到好处。

他很聪明,却从不高傲。他研究着对于普通人来说很晦涩难懂的课题,同时却又拥有着庸俗枯燥的爱好——看了《寻秦记》七十九次,初看到时当真是哭笑不得。

他很较真,又很严谨。一本城市笔记,标记满了与书中介绍不同的观点,如果是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对外开放的时间,小吃饭庄里好吃的特色菜。他仿佛对于任何事情都做了最充足的准备。但是他却并不迂腐,“求稳,不求变。”是他家的祖训。可是他要做的就是颠覆性的改变,根据当下的情况,根据民生的需求所做出的改变。他还有一个特别的爱好——收集吴歌的刺绣,这仿佛与他极为不符,但这却更加让我觉得他很可爱。

他很细心,又很体贴,时宜第一次去实验室,因为自己高跟鞋的声音而感到尴尬的时候,他会说“这里的女研究员也喜欢穿高跟鞋,你不用太在意。”他会在确定关系后准时在十一点送宵夜给还在工作的时宜和她的同事。在时宜因为没有得到他母亲的认可,而对订婚典礼惴惴不安时,他说这件事上只需要听取她的意见。他会在坐车的时候打开四分之一的车窗,足够透气,却不至于风吹乱头发。车上木质的扶手他总是会让给她。早上五点用晨膳的规矩,他也从未和她提过,只是让她舒舒服服地自然醒,然后安静地吃早餐。

他很单纯,不谙世故,同事问他为什么到西安的研究所工作,他只说研究所的邀请只是顺路回家,理所当然,不会觉得这样说或许不太好。在不莱梅,他提议和时宜下楼逛逛,最后反倒迷了路。当然,他也有手段,修改晨膳的时辰,用一种无声的方式,宣告了地位。在面临可能会被质询的麻烦时,他早已提前安排好了自己俄国外交使的身份,淡定的对警官申明了自己的外交豁免权。

TWO

关于他们:

他们无论是今世的相遇,还是两个人的订婚或结婚,都是荒诞的。但不得不说,他们很适合,也很相配。

他们吃饭都不喜交谈,除了偶尔他会帮她布菜,其他并无交集,但却不觉尴尬,他们不用为了迁就另一方而将就自己,无疑,这是幸福的。

周生辰每天准时三个电话,早晨七点,中午十一点,晚上十点半,每次电话都不会超过三分钟。在外人看来,这有些无聊,甚至有些死板,但在时宜看来,这很好,甚至有些有趣。

对于周生辰来说,似乎每一个问题都能用一句话回答,每一个话题都毫无延伸的可能,也许其他人和他在一起会觉得每件事都十分违和,一种年代的违和感。可惟独时宜,从不觉得有什么不舒服。

时宜偏爱古文学,他恰好涉猎颇广又过目不忘,哄她入睡时说些诗词,从李白到刘禹锡,再有那些不甚有名气的,边回忆边念,倒也不成障碍。这是他初次发现自己的好记忆力,也能做如此有趣的事情。

他们的相处有时也让我觉得浪漫至极。

周生辰为了时宜专门配了手机,号码薄上,只有她的名字。在后来时宜发生意外时,那部手机依旧只能听关于她的情况。

他会在深夜忽然出现在工作的大楼下,时宜刚出电梯门就可以投入他的怀抱,“别跑了,我就在这里。”他向她解释,“我猜你会跑下来,怕你穿马路太着急,就先走过来接你。”

时宜感到不安问他,“你说,我们是你的一个研究方向,如果研究方向是错的怎么办?”周生辰说:“研究方向本身并没有对错的分别,只有试验方法会出错。”“那如果试验方法错了呢?”“方法错了,就换其它方法,但是,研究方向不会改变。”

周生辰会很努力的融入时宜的生活,和她在一起时,总会想些话题,和她聊下去。

当周生辰的母亲问他为什么会想要和时宜订婚的时候,他说,“她很适合我。”

清晨,时宜发现周生辰等在楼下,他说:“我来陪你吃早饭。”清晨七点,忽然出现的人说要陪你吃早饭,岂不浪漫?

时宜发现他等了她30分钟,问他,“你不是说,你的等待习惯,是提前15分钟吗?”周生辰随口说:“如果是等未婚妻,时间加倍也不算过分。”

周生辰把5月11日定为结婚纪念日,5月11日,511,我的时宜。

当狗向时宜跑过来狂吠的时候,他会把她搂在怀里护着,时宜说:“我没有那么怕狗。”他说:“我怕。怕它们咬你。”

经纪人美霖听到时宜要放下工作去找周生辰的时候,非常不满她的主动,她说:“时宜,你知道男女之间相处,是要有技巧的,哪怕你们已经是合法夫妻,也要适当用些心思,不要一味迁就他……”时宜却说:“我26岁才遇到他,就算幸运可以活到80岁,也只剩了54年,19710天。你也说了,他是做研究的,很容易就像现在这样离开几个月,或许真正在一起的时间,只有不到一万天,”她半是认真,半是玩笑地告诉美霖,“我没时间用心思、用技巧,我要争分夺秒和他在一起,知道吗?”

周生辰对时宜说:“我小时候,背过吕氏春秋,家里长辈都说,‘靡曼皓齿,郑卫之音,务以自乐’,美人和消遣的音乐,都不能太沉迷。我不屑一顾,认为这两样,都不值得沉迷。现在,我不这么想了。”

亦舒说过:“我一生渴望被人收藏好,妥善安放,细心保存。免我惊,免我苦,免我四下流离,免我无枝可依。”而时宜想的是“你只需要每天去研究你的金星,余下的都交给我。我给你做饭、泡茶,妥善照顾,免你累,免你苦,免你四处奔波,免你无人倚靠。”


再来说说情节啥的吧

女主带着一世的记忆来到男主身边,带着与他相识的目的。在上一世,她用十年,懂得“色授魂与,情迷心窍”这八个字。可惜的是,当她懂得了,也只得了一纸字笺:辰此一生,不负天下,惟负十一。这一世,他与她相识,相恋,相伴。

作者把主角之间的感情变化处理的很细腻,从一开始的怀疑,到不排斥的礼遇,到相伴,到喜欢,到相爱,到相互坦白……可以感觉到男主对女主感情的变化,从相敬如宾,到能感觉的到的他对她的在乎。

THREE

当然,作者对于情节上的安排也并不是平平淡淡,毫无波澜。溺水、被毒、枪战……

书中的角色也很丰满,书中有个标题,叫“世人的角色”,我很喜欢,就觉得,所有人都不只是一面。

周生辰对时宜说:“如果全部告诉你,你会发现,从你到过周家第一天起,这里就是全世界最可怕的地方。这里的人,每个都心怀鬼胎,每个人都有秘密……”

周生仁可以是一个喜爱物理,喜爱独处的少年,也可以是毫无表情拿出枪对准胸膛的少年。

王曼可以是活泼可爱,家境殷实,旗袍世家的女孩,也可以是为了帮所爱的人脱罪而牺牲孩子的女人。

最让我感到意外,也感到心凉的,是周文幸。周生辰对她多好啊,真真的把她当妹妹宠爱,怀疑周围的所有人,除却她。当文幸躺在医院,他气急,没了风度,打了周文川一拳,甚至拿枪对准了他。而周文幸,可以是对他笑盈盈的妹妹,可以是劝他逃离家族,过自由的生活的妹妹,也可以是知晓一切,利用时宜,对时宜不利的妹妹。


结局时,周生辰虽然什么都没有想起来,但是他说“你所有写下来的,我都相信。上林赋,我写完了,一字不落。”

我想,这已是最好的结局。

长眉连娟,微睇绵藐,

色授魂与,心愉一侧。


初次写文,若有不当,多多指教。

2019.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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