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冬青
圖:Allen
日劇《逃避雖可恥但有用》(《逃恥》)以契約結婚作主題,成為大熱劇集。長於做家事的女主角與男主角簽訂契約,展開同居生活,訂明替男主角處理家中大小事務,以獲取薪金。撇除情感關係、各取所需的婚姻,現實中並不常見。不過,在法國,契約結合確是流行的伴侶制度,即使是法國總統奧朗德,也是以這種方式結伴。
法國的民事伴侶契約制度(Le Pacte Civilde Solidarité)縱然比結婚少了規範,卻比同居多了名分。與結婚一樣,契約制度下的伴侶會開展同居生活,而且享有共同報稅、社會保險等優惠;與結婚不同,離婚時不需經過家事法庭,只需到當初締結契約的地方法院登記便可,惟其中一方離世時,另一方不在法定繼承人之例,除非死者生前另立遺囑。
伴侶契約制度的誕生,最初是為了回應同性戀者面對的法律問題。然而,時至2012年的統計所示,選用民事伴侶契約制度的伴侶多逾9成為異性戀性,而且與選擇結婚的異性伴侶人數相比,兩者差距由2000年約28萬人,大幅收窄至2012年約9萬人。
法國的伴侶契約制度與結婚制度最大的分別,在於遺產非於伴侶共享、離婚手續簡單。伴侶制度下締結的戀人,漸漸多於結婚制度,甚至連總統奧朗德也只有女友,而沒有妻子。結婚雖是社會制度的產物,但今天的婚姻不只是換取權力的手段、為子女提供合理名份的證書,更多是情投意合的宣告。在我們愛別人的的同時,也愈來愈愛自己。因為自我,我們都少了勇氣與另一伴攜手走進一段不易離場的關係,才使伴侶契約愈趨流行。婚姻誓詞中最後一句「終生不渝」,縱是不易許下的承諾,卻是值得追求。
資料來源:
1. 李晏榕(2009)。我們相信法律的力量—法國民事伴侶契約制度(PACS)10年記。司法雜誌第75期。取至(2016年12月13日)。
2. 法國人不愛結婚,只愛同居(2015年9月17日)。壹讀。取至(2016年12月13日)。
3. Population–volution du nombre de mariages et de pacs conclus jusqu'en 2013. (2013) Insee. France. Retrieved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