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吸收合并两家公司,财务的姑娘们充分梳理准备了一个月,小心翼翼将大分录做完,还没来得及享受小小的成就感,母公司对我们权益处理方式提出质疑,他们处理过数家类似子公司,将所有者权益与实收资本的差额记入了资本公积。
御用的事务所也比较支持他们的处理方式。而我们各项权益科目保持原账面价值合并过来。
该合并是典型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吸收合并,分录最简单粗暴,不考虑对价溢价,无合并费用,各项资产、负债按照被合并方的原账面价值入账。
几个人认真看了第20号准则,没有细化明确的规定。
折腾很久,终于找到了准确的方式,差额记入资本公积。
收获:
1.未清晰考虑对价问题。相当于用两家公司账面的实收资本作为对价,对其进行吸收合并,取的对方的所有者权益,所以差额应该计入资本公积。
2.断舍离太及时,考完Cpa,将自己的专业书处理掉,以至于在国网会计核算办法,高会等毫无深度和的泛泛书中找不到详细解读。
3.感谢同事,这几天忙碌的直到中午一点才想起来没吃午饭。